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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局长走流程、一把手谈营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zfb/2024-00137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麦政办发〔2024〕70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局长走流程、一把手谈营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天水市麦积区“局长走流程、一把手谈营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
天水市麦积区“局长走流程、一把手谈营商”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局长走流程、一把手谈营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函〔2024〕25号)文件,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破解政务服务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水平,积极发挥审批部门“一把手”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将总书记深化改革、勇于创新的期望嘱托转化为造福群众的务实举措,积极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各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结合本单位业务领域重点工作,采取“以企业群众身份走流程、以工作人员身份坐窗口”等方式,转换角色、变换视角开展“走流程”工作,深入体验并自查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制度优化、流程再造和服务提升,营造规范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实施范围
涉及办理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35家部门单位,分别是: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民宗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区林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城管局、区招商局、区地震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气象局、区烟草专卖局、区环卫中心、区残联、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活动内容
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为主线,通过坐窗办理、流程体验、跟踪服务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加强会商联动,切实感受政务服务的效率、环节、评价和便利性,及时发现办事不便、效率不高、流程不优、运转不畅等问题,督促政务服务工作整改提效。
(一)工作安排
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体验一次审批服务办事流程,从10月下旬开始,每周星期四和星期五(节假日除外)确定为“局长走流程”活动日,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进驻部门单位“局长走流程”季度排班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开展走流程活动。
(二)主要内容
1.督促集中办理。依据部门权责清单,明确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细化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并印发授权书,推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理,杜绝政务服务事项“体外循环”。
2.检验办理流程。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检验咨询引导、线下申请、提交资料、受理审核、办结回复等环节是否畅通,线下窗口服务即办件是否即到即办、即时办结,线上办理流程是否简明易操作,辅导提示是否到位,问题投诉是否及时得到回应等情况,承诺件核实证明材料等关键要件和环节是否缺失。
3.简化审批环节。整合部门内部审批职能,将材料简单,没有特殊环节,能够实现标准化的事项充分授权给窗口,原则上简单事项授权窗口人员直接受理办结,复杂事项实行一审一核,核查办理环节是否存在层层审核、签字等导致企业和群众多跑路的情况,逐项核查事项办理环节是否可以简化,是否存在设置隐形壁垒,监管环节前置等问题。
4.精简事项材料。查看事项申请材料是否可以简化,是否可以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实行“免提交”,证明材料是否可以实行告知承诺,非核心材料是否可以容缺受理,核查线下办理申请材料是否与线上公布的一致,避免“两张皮”问题,是否落实“减证便民”工作要求。
5.提高服务质效。督促落实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容缺受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帮办代办制度,推动更多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发挥政务服务信息平台作用,推动“免证办”。推进“一网通办”,宣传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app申办事项,提升“全程网办”覆盖面。
(三)方式方法
1.“换位体验”走流程。选取企业和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采取亲自办(以自己为申请人)、代理办(收集待办事项,经授权委托,为企业或群众办理具体事项)、陪同办(与企业办事人员或群众一起,全程参与查看办事环节,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等形式,从事前咨询到资料填写提交,从排队办理到事项办结走完全流程,记录企业、群众办事全过程,及时发现办事不便、效率不高等问题,督促进驻窗口整改提效。
2.“把脉问诊”提质效。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与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听取对派驻工作、业务办理、存在问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政务服务事项“体外循环”、事项授权、受理条件、行使层级、办件流程、办理环节、办理时限、跑动次数、提交材料、表格设置、兜底性条款、线下办事、网上办事、网上查询、咨询引导、首问负责、运行机制、自助办理和投诉等内容进行把关问效,感受企业、群众办事便利性。
3.“疏通堵点”解难题。“走流程”活动侧重政务服务工作中涉及多部门需协调处理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及时汇总“走流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督促整改完善。对涉及多个单位窗口的难点、堵点问题,由区政务服务中心召集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对于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召开联席协调会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协调解决。
4.“办理回访”听民意。采取电话回访、填写调查问卷等形式,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在规范服务、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回访,主动征求企业群众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变“被动”受理问题为“主动”发现问题,变“等意见”为“找意见”,听取被访对象对本单位或相关领域的评价和意见建议,建立并规范“回访群众—建立台账—抽查回访—问题移交—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模式,定期查漏补缺,确保反映的问题彻底整改,为办事群众提供阳光、高效、便民的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局长走流程”活动,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走流程”活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落实、同总结,解决好、回应好、办理好企业和群众所需、所盼、所急的事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有关部门要找准影响企业群众“办事难”的关键点,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举一反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制度机制层面推动问题解决,及时总结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活动走深走实。
(三)狠抓跟踪落实。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区政务服务中心“局长走流程”季度排班表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将“局长走流程”整改提升表(附件2)和开展活动的政务信息报送政务服务中心汇总。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工作被动应付、消极作为、严重影响政务服务的人和事,由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说明情况,同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附件:1. “局长走流程”季度排班表
2. “局长走流程”整改提升表
“局长走流程”季度排班表
序号 | 单位 | 时间安排 | 序号 | 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区人社局 | 10月24日上午 | 19 | 区住建局 | 11月7日下午 |
2 | 区招商局 | 10月24日上午 | 20 | 区文旅局 | 11月7日下午 |
3 | 区市场监管局 | 10月24日下午 | 21 | 区交通运输局 | 11月8日上午 |
4 | 区地震局 | 10月24日下午 | 22 | 区水务局 | 11月8日上午 |
5 | 区应急局 | 10月25日上午 | 23 | 区卫生健康局 | 11月8日下午 |
6 | 区退役军人局 | 10月25日上午 | 24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11月8日下午 |
7 | 区税务局 | 10月25日下午 | 25 | 区发展改革局 | 11月14日上午 |
8 | 区工信局 | 10月25日下午 | 26 | 区司法局 | 11月14日上午 |
9 | 区医保局 | 10月31日上午 | 27 | 区委宣传部 (区新闻出版局) | 11月14日下午 |
10 | 区财政局 | 10月31日上午 | 28 | 区公安分局 | 11月14日下午 |
11 | 区农业农村局 | 10月31日下午 | 29 | 区城管局 | 11月15日上午 |
12 | 区自然资源分局 | 10月31日下午 | 30 | 区统计局 | 11月15日上午 |
13 | 区教育局 | 11月1日上午 | 31 | 区科技局 | 11月15日下午 |
14 | 区商务局 | 11月1日上午 | 32 | 区环卫中心 | 11月15日下午 |
15 | 区林草局 | 11月1日下午 | 33 | 区气象局 | 11月21日上午 |
16 | 区残联 | 11月1日下午 | 34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11月21日上午 |
17 | 区民政局 | 11月7日上午 | 35 | 区烟草专卖局 | 11月21日下午 |
18 | 区民宗局 | 11月7日上午 |
“局长走流程”整改提升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事项名称 | 体验途径 | 存在问题 | 整改情况 | |||
线上办 | 线下办 | 措施 | 时限 | 是否整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