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
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疫情期间电梯相关工作通告
时间:2020-01-31 来源: 麦积区融媒体中心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一、电梯消毒责任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尚未移交电梯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电梯消毒责任管理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托人为电梯消毒责任管理单位;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权人为电梯消毒责任管理单位;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人为电梯消毒责任管理单位;租赁合同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所有权人为电梯消毒责任管理单位。

二、电梯消毒责任单位应加强电梯的防疫消毒工作,每天对电梯轿厢、轿门、层门等部位进行消毒,尤其是对群众需要用手触碰的内外呼叫按钮,依据电梯使用频次与乘坐人员的数量确定消毒频次,一般一天1~2次,遇有污染或明显污渍时随时消毒。

三、电梯使用单位也应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正确使用电梯的宣传,督促群众文明乘梯,戴好口罩,尽量不与人在轿厢内交流,遇到轿厢人员较多时,尽量乘坐下一趟电梯。

四、电梯维保单位和维保作业人员在开展维保工作时,除要穿戴好劳保用品外,还应按规范配戴口罩、护目镜和手套等,有条件的维保单位应统一给维保人员配备防护服。

五、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留守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确保重要时段不发生电梯安全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

共计张贴通告2000份,分别张贴在商场、超市、宾馆、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站、高铁站及小区、社区、医院等人流密集的场所。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和相关单位按照通告内容,认真做好电梯消毒防范疫情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区府路56号  邮编:741020

主办: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承办: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mjqdzzw@163.com

网站标识码:6205030002 甘公网安备62050302000116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3518号-1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