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未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麦脱贫领发〔2020〕8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天水市麦积区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麦脱贫领发〔2020〕7号)、《天水市麦积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麦政发〔2019〕94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19大项37069.32万元项目计划,以及第一批未统筹整合资金945.27万元项目资金计划予以下达,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7069.32万元
(一)资金来源
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416万元;财政专项扶贫以工代赈资金561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2098.32万元;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2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资金8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77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926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822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363万元;省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资金6万元。
(二)项目安排
1.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投资3516万元。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2. 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投资718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3. 深度贫困乡镇倾斜资金,投资1000万元。责任单位:五龙镇。
4. 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投资11万元。责任单位:区残联。
5. “雨露计划”(两后生)及就业培训投资1610万元。责任单位:区扶贫办、人社局。
6. 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投资1645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7. 中药材及马铃薯产业发展项目,投资237.5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8. 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投资1000万元。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9. 麦积区自然村道路建设及巷道硬化产业路砂化等项目,投资20130.5万元。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扶贫办。
10.石佛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宝峪沟排洪渠治理工程,投资561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11.市级雨露计划项目,投资600万元。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12. 市级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投资255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3.无刺花椒引进栽培示范、马跑泉镇产业路砂化工程、五龙镇温家湾村蛋鸡养殖场建设、五龙镇贫困户蛋鸡养殖建设项目,投资272万元。责任单位:区生产力促进中心、马跑泉镇、畜牧中心。
14.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农村供水维修改造工程等项目,投资926万元。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15. 果蔬保鲜库项目及养殖场建设项目,投资600万元。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16. 通畅路维修及生命防护等项目,投资2098.32万元。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17. 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投资6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8. 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1363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9.麦积区2020年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补贴及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投资52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二、2020年第一批未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未纳入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45.27万元,主要包括: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280万元、扶贫车间奖补项目12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村级服务型岗位项目273万元;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双助贷贴息272.27万元。
三、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部门主体责任。各责任部门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安全和投资效益负责。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支出。
2、加强相互衔接配合工作。各镇和道北街道办事处要做好部门承担项目的落地保障工作,各行业部门要做好各镇和道北街道办事处承担项目的实施指导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确保实现资金支出进度。财政和资金整合使用部门,要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督促责任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和资金审核,及时指导责任部门完成项目报账工作,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支出进度达到省市要求。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