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2020年财政涉农
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麦脱贫领发〔2020〕7号
各镇人民政府、道北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天水市麦积区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已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8日
天水市麦积区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为了做好我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00号)、《天水市麦积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麦政发〔2019〕9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及“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扛牢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系统谋划、资源调配、财力保障。牢固树立“一号工程”意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央、省市有关精神为遵循,牢牢把握“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原则,按照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为投向,以贫困村项目资金需求为重点,通过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着力解决制约贫困村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在全省、全市率先实现小康目标。
二、2019年取得工作成效
麦积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聚焦深度贫困,全力以赴抓重点、攻难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1371户13.15万人,贫困发生率28.96%。经过六年的努力攻坚,累计脱贫退出贫困村198个,其中2019年退出130个,剩余贫困村11个;累计减贫30714户12.93万人,其中2019年减贫7172户2.84万人,剩余贫困人口657户2167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71%。
三、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扎实开展“3+1”冲刺清零后续行动和“5+1”脱贫质量提升行动,完善落实“一户一策”帮扶计划,持续查补短板弱项,巩固冲刺清零成效,年内集中精力完成剩余11个贫困村脱贫退出、剩余657户2167人脱贫任务,做好952户7556人边缘户、988户4189人脱贫监测户动态监测,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现行标准下全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209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确保不漏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彻底消除绝对贫困,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如期完成全面脱贫任务,实现与全省、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基本原则
一是遵循规划原则。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遵循《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区委、区政府年度脱贫攻坚安排部署。
二是量力而行原则。以可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为来源,制定年度整合资金计划。
三是需求优先原则。年度整合资金使用和安排,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着力解决未脱贫户、边缘户和监测户项目资金需求。
四是突出重点原则。把产业扶贫作为优先支持方向,推动实现可持续增收。
五、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2020年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2019年全年应纳入统筹整合中央省级资金共47813万元,按照省财政厅和省扶贫有关要求,2020年整合中央省级资金比例不能低于2019年到位中央省级整合资金的80%,2020年应整合中央省级资金38250.4万元。2020年初全区符合统筹整合政策范围的资金39532万元,结合我区实际,计划整合7个部门10项中央、省级、市级相关资金,共整合涉农资金37069.32万元,占应整合资金的93.77%,主要由以下构成:
1. 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416万元;
2. 财政专项扶贫以工代赈资金561万元
3.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2098.32万元;
4.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20万元;
5.中央财政林业改革资金80万元;
6.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77万元;
7.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926万元;
8.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822万元;
9.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363万元;
10.省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资金6万元
六、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任务
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发展2个方面,具体安排如下: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3个,安排资金18778.9万元。
1.精准扶贫贷款贴息。总投资3516万元。用于扶持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生产性贷款贴息补助。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2.“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总投资780万元。安排2019年度“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2600人,每人3000元/年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3. 麦积区技能培训项目。总投资1630万元。1、2019年培训短缺资金540万元,其中:技能培训490人248万元,残疾人培训276人、96.5万元,农业实用技术培训4808人92.5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培训1019人103万元。2020年贫困劳动力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0人240万元。2020年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1000人330万元。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培训1000人120万元。致富带头人培训200人200万元。五龙镇就业技能培训200人200万元。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五龙镇
4.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补助。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5.扶持产业发展项目。总投资237.5万元。在五龙、新阳、利桥、东岔、党川、麦积6镇的贫困村共发展中药材2000亩;在五龙、新阳、琥珀、中滩、渭南、石佛北路六镇种植脱毒马铃薯3500亩。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6.麦积区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总投资6万元。全区90个耕地质量监测调查点的土样采集与化验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7.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补贴项目。总投资320万元。在中滩镇、石佛镇、渭南镇、花牛镇蔬菜种植基地和盛龙公司葡萄种植基地推广垄膜沟灌技术面积2万亩;在花牛镇雪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苹果基地推广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技术面积0.2万亩,并新建国家级墒情监测站1处,构建墒情监测网络技术体系,推进测墒灌溉等农田高效节水技术的应用。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8.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500人。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9.麦积区无刺花椒引进栽培示范项目。总投资90万元。在元龙镇青崖村、井儿村,社棠镇李家渠村,甘泉镇包沟村,五龙镇雷家湾村实施无刺花椒引进栽培示范项目,栽植无刺花椒示范园240亩,补助90万元。扶持5村贫困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增收。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10.五龙镇温家湾村蛋鸡养殖场建设项目。总投资40万元。建设规模蛋鸡养殖场1处,新建蛋鸡舍400平方米,建设饲料库、蛋库、办公室等附属设施120平方米,配套建设粪污贮存池100立方米,年饲养蛋鸡3000只,扶持温家湾贫困村村集体发展壮大,带动贫困户增收。
责任单位:区畜牧中心
11.五龙镇贫困户蛋鸡养殖建设项目。总投资30万元。在五龙镇陈山、上石沟、石洞沟、温家湾、汪家山、王家咀、周山、柏树王、谢咀、张强、雷家窑、陈家湾、中庄、常家渠等14个贫困村,带动50户贫困户发展蛋鸡养殖产业,采取“五统一分”的方式,即:统一供雏、统一防疫、统一供料、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分户饲养,带动贫困户户均养殖蛋鸡45只以上,带动贫困户增收。
责任单位:区畜牧中心
12.果蔬保鲜库及养殖场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用于全集果蔬保鲜库及养殖场建设。
责任单位:区组织部
13.产业路硬化砂化项目。总投资9429.4万元,用于全区产业路硬化砂化。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交通局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安排资金18290.42万元。
1.石佛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宝峪沟排洪渠治理工程。总投资561万元。治理宝峪沟排洪渠620米,2座人行桥。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2.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总投资718万元。用于扶持全区1571户7156人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3.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总投资11万元。用于32户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项目补助资金11万元。
责任单位:区残联
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1363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1万亩、其他高标准农田0.4万亩。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5.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用于社棠镇东山、郭坪村、五龙水厂、伯阳镇红崖、渭南镇刘庄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6.巷道硬化项目。总投资11613.1万元。用于全区村内巷道硬化及人行便桥防护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5.道路维修及生命防护工程等。总投资2098.32万元。用于道路维修及生命防护工程、千村美丽建设、桥梁维修加固等项目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6.2020年渭南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37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7.2020年农村供水维修改造项目。总投资426万元。用于2020年农村供水维修改造项目工程。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六、责任分工
(一)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依据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组织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负责年度使用方案的审核、备报工作,下达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批复部门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年度资金整合计划和建设内容。
(二)区扶贫办:负责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的牵头组织协调。协同财政部门制定年度使用方案,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年度使用方案,对年度计划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质量组织日常检查。
(三)区发改局:负责全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立项工作。
(四)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用地审核或有关手续办理工作及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工作。
(五)区财政局:依据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整合资金预算调整、核拨、区级资金落实,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会同相关单位编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按季报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进展情况。
(六)精准扶贫“1+18”实施方案成员单位: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编制部门年度整合项目实施计划,落实项目建设相关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相关程序,会同乡镇组织项目工程实施,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做好项目资金报账工作,健全项目建设相关资料
(七)各镇人民政府、道北街道:为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实施落地主体。按照区政府下发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及行业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年度项目实施落地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区委、区政府及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委、区政府分管财政、扶贫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对全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的管理。各镇、相关部门要在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整合方案确定的整合资金投向计划及应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镇、相关部门安排下达的项目资金进行抽查,并把项目资金落实和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对项目整合工作落实好、资金发挥效益大的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任意安排项目、应整合而不按规定整合或拒不整合,造成资金分散使用的部门,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二)加大监督力度。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资金落实、项目进度等情况进行督查和研究,确保整合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整合项目保质保量完成。要认真研究资金整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有效地提出解决办法。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发挥审计监督、纪检监察、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有力地推动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工作的发展。
(三)开展绩效评价。扶贫办牵头,财政、发改部门参与,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绩效评价,纳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实绩考核。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贫困村给予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麦积区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计划表
2.麦积区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