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规定,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遏制疫情蔓延,减少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之间的交叉感染。按要求需将办公点分离密闭管理,建立独立的调查、采样、洗消区域。由于我疾控中心办公点位于商埠路步行街人员密集区且房屋有限,条件简陋,不能满足我中心防控人员24小时疫情处置、流行病学调查、污染物品消杀等需求,按照疫情处理相关要求,需将疾控中心疫情处置相关人员分离和密闭管理,建立独立的疫情防控调查办公区域,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将疫情处理工作点设置于天嘉宾馆进行独立办公,从8月1日截止11月30日,共计产生住宿、食宿费用约1229028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截止12月7日。
天水市麦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