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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23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scjgj/2024-00045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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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加强消费环境建设。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区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和指导特殊食品与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食盐专营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和指导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承担全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做好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人员编制人数为247人, 现全局实有工作人员215人,其中公务员72人、参公14人、事业129人。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麦积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对外加挂天水市麦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天水市麦积区知识产权局牌子。设办公室、人事股、宣传教育股、政策法规股、综合业务股、政务服务管理股、市场秩序监管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质量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信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机关党委等13+1个内设机构,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服务中心、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3个下属单位和20个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816.2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1.89万元,下降5.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基层所办公经费、质量振兴等项目未在本年度实现全部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752.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1.20万元,占99.58%;其他收入11.56万元,占0.4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73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7.79万元,占90.47%;项目支出260.97万元,占9.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88.6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73.45万元,下降5.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项目未在本年度实现支付。年末结转和结余49.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89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项目未在本年度实现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8.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1.25万元,占8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43万元,占9.8%;卫生健康支出102.93万元,占3.76%;住房保障支出176.15万元,占6.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70.46万元,支出决算为273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21.4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省市场监管局拨付我单位市场监管经费及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1.01万元,支出决算为26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退休6人,调出3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6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卫生健康支出中含有上年结转。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0.36万元,支出决算为17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退休6人,调出3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7.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9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32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6人,调出3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62.78、津贴补贴918.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4.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2.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2万元、住房公积金176.15万元、退休费22.98万元、生活补助5.91万元、奖励金65.2万元。

公用经费8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37万元,下降73.7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政策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5.94万元、印刷费0.03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3.1万元、邮电费9.5万元、取暖费5.05万元、差旅费0.51万元、维修(护)费1.29万元、劳务费38.97万元、委托业务费0.15万元、工会经费17.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年中我单位车辆被认定为执法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年中我单位车辆被认定为执法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年中我单位车辆被认定为执法车辆。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我单位本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无外事接待费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5.94万元、印刷费0.03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3.1万元、邮电费9.5万元、取暖费5.05万元、差旅费0.51万元、维修(护)费1.29万元、劳务费38.97万元、委托业务费0.15万元、工会经费17.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37万元,下降73.7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及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待下一年度支付。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61.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1.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外出检查执法。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3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1.37%。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因此未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组织对“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等,按期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期完成了“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有效保障了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执行率低的主要原因是药品抽样买样费用上年度资金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按照“项目必监控,花钱必问效”的原则,切实做好预算支出绩效管理运行及监控工作

2.“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5.24万元,完成预算的2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2023年度登记注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计量、认证认可、标准化、价格、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审查等各项市场监管工作;有效提升了市场监管工作效能,不断强化了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加强了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及时处置了群众投诉举报,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营造了安全、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不足;二是基层监管执法队伍、设备等基础薄弱;三是宣传培训力度还需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法规“五进”活动,教育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依法诚信经营。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以民意最盼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万元,执行数为  万元,完成预算的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用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全区食品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有抵触心理,工作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宣传力度,提升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其积极配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4.“天水市麦积区质量振兴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万元,执行数为  万元,完成预算的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用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量器具免费检定、质量强区建设等质量工作,推动提升全区质量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按照“项目必监控,花钱必问效”的原则,切实做好预算支出绩效管理运行及监控工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以上4个项目工作与经费管理规范,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较满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残疾人事业保障制度由单位缴纳的残疾人保障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工伤保险)。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4.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5.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重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6.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部门重点评价报告

7.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部门重点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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