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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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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 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规定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财预〔2024〕1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信息、文电、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普法工作,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办理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
核定行政编制2名。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区域经济合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区经济结构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区级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级发展规划。统筹全区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全区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组织起草发展改革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措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合法性审核。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全区国家经济安全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区经济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承担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加油(气)站、油库的规划和布局。综合研判全区消费变动趋势,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核定行政编制1名。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全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年度计划。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协调解决全区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项目投资完成、工程进度的定期督查及信息报送、目标考核等工作,参与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牵头起草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牵头管理中央预算内和省、市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项目。拟订民间投资发展政策。牵头协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相关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价意见和改革措施建议。
核定行政编制1名。
(四)经济体制改革股。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提出改革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负责全区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工作。推进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西部地区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区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推动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推进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实施和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日常工作。落实国家区域开放合作相关政策,承担区域合作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
核定行政编制1名。
(五)政务服务股。承担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单位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办理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窗口服务行为、受理投诉。负责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办理权限范围内所有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预审、备案及申报预审。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协调项目的招投标初审工作。牵头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区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核定行政编制1名。
(六)社会发展股。综合拟订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及政策。提出促进全区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区布局的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协调全区综合交通运输项目前期及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统筹全区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全区发展规划,提出培养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区布局的产业基地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协调全区服务业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综合协调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全区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全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改革有关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核定行政编制1名。
(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按规定权限核准可再生能源及生物质能源项目,提出相关发展布局及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开展新能源科技进步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新能源发展。推进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全区煤炭体制改革、电力体制改革和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电力发展规划。研究火电核电、电网有关发展布局、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衔接电力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参与电网调度运行。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落实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绿色生态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节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核定行政编制1名。
(八)价格股。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组织落实有关价格政策。组织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管理的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任务,组织制定由区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区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指导全区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核定行政编制1名。
(九)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组织实施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和行政管理,保障粮油供需平衡和稳定粮油市场。拟订全区粮食仓储设施和加工业布局规划、粮食物流体系和粮油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全区军粮供应管理,指导协调全区各类政策性粮油供应、应急保障供应工作。负责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指导监督粮食、棉花和食糖的收储轮换和投放国资。负责辖区内粮食、食用油加工、储存、购销经营企业和国有粮库及其设施安全监管。
核定行政编制1名。
二、机构设置
内设归口管理机构有:下属5个事业单位,现有职工54人,即公务员13人,事业职员及其他40人,离岗创业人员1人。
三、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28.348996万元(详见预算公开表),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31.022197万元减少102.673201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348996万元。减少了102.6732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二)支出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8.34899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31.022197万元减少102.673201万元,减少了31%。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34899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比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31.022197万元减少102.673201万元,减少了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431.022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91.11470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85.685301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5.4294万元),公用经费39.9074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907496万元)。比2023年39.907496万元(人员经费406.5403万元,公用经费11.4万元)减少了15.425599万元,减少了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1301.48万元,比2023年预算0万元增加1301.48万元,增加了13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提前下达了以工代赈项目资金。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1301.48万元,其中:麦积区琥珀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416万元;麦积区五龙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项目416万元;麦积区伯阳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415万元;区级储备肉菜费用补贴48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431.02219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82852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8.21569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3.62898万元。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4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0万元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预算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0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0万元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0万元持平。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会议费1万元,比2023年预算1万元持平。
2.培训费3.99447万元,比2023年预算3.99447万元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单位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9574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45745万元,增长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37万元,比2023年政府采购资金57.9万元,减少2.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37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广告制作及印刷。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金额为50.8185万元。其中:其中:通用设备42.91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9005万元,固定资产占100%。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计划征收0万元。(2024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四)单位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单位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财政预算拨款1301.48万元。具体项目为:麦积区琥珀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416万元;麦积区五龙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项目416万元;麦积区伯阳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415万元;区级储备肉菜费用补贴4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 1.天水市麦积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天水市麦积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