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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8-23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czj/2023-00170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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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决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9﹞25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天水市麦积区供销合作社的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公祖的方针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农民兴办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抓好传统业务的重组,巩固和扩大,承办区委、区政府个市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 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2.研究制定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战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按照区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副产品以及废旧物资、烟花爆竹的经济经行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4.研究供销合作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提供扶持城乡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加强供销合作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农民兴办各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化经营,抓好传统业务的重组、巩固和扩大。

6.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和现代营销网络,发展社区综合社,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等社会化服务的需要。

7.对改制后17个基层社、5个直属企业经行业务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管理工作。

8.对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协会经行归口管理。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麦积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正科级参公单位,机关核定事业编制14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科员2名,专职副书记1名,正科级干部2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3名,机关工人3名,非领导职务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我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财务工作,现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66.03万元,支出总计466.0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09.71万元、增长81.82%,支出增加209.71万元、增长81.8%,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入人员、工资及补贴增加、项目增加等原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6.8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0.2万元,占0.05%。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4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91万元,占33.43%;项目支出296.5万元,占66.57%;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61万元,较上年增加-28.4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61万元,增长150.8%。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入人员、工资及补贴增加、项目增加等原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9万元,增长175.03%。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入人员、工资及补贴增加、项目增加等原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0.33%。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资金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42万元,占4.28%,农林水支出200万元,占46.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1.97万元,占49.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3万元;本年支出支出合计430.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34万元,较上年增加-16.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退休人员工资由养老办发放,公用经费4.56万元,较上年增加-0.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人员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社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出(境)情况。

本年度无出国出境情况。

(二)公务接待情况。

本单位无公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等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注:本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

2.天水市麦积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整体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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