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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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51104005 | ||
| 标 题 | 麦积区沙场污水直排,常年没人管 | ||
| 姓 名 | 曹** | ||
| 手 机 | 191****5868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11月4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 本人社棠镇牛头河附近村名,举报社棠镇石岭村金石来沙场常年来破坏河道生态,耕地和林地,洗完沙石的污水没有经过环保处理,直排到牛头河,导致河流有时候绿色,红色,白色,每天晚上偷偷施工,飞起来的粉尘落在附近农作物果树,导致农作物果树受损,噪音污染,影响周边附近生活及生态环境,安全隐患严重,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缺乏必要安全防护设施,且夜间违规施工,影响公共安全,该沙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已严重侵害公共利益及周边群众合法权益,恳请领导百忙之中依法介入调查,严肃查出相关违法行为,维护老百姓正常秩序及生态环境。感谢领导的辛勤工作。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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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金石来采石厂有关投诉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核查情况向您回复如下:经核实,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金石来采石场位于社棠镇石岭村王家沟,主要从事建筑用石料的露天开采、加工与销售,建设碎石和机制砂2条生产线。其中碎石生产线于2014年9月30日取得原麦积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麦区环发〔2014〕152号),2015年2月建成并试生产,2015年4月通过原麦积区环境保护局竣工环保验收(麦区环发〔2015〕48号),项目露天开采、破碎筛分、堆存产生的粉尘采取喷淋、洒水、覆盖等抑尘措施,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机制砂生产线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于2018年8月取得原麦积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麦区环发〔2018〕132号),2023年建成并投产,2023年7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编制了《天水市麦积区金石来采石厂机制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用喷淋、密闭、施法作业等抑尘措施,洗沙废水经5座600m3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由于矿山采矿权于2018年11月到期,碎石生产线一直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平均每年生产时间约2个月。 二、现场核查情况:一是经我镇执法人员巡查金石来采石场附近牛头河河道,未发现洗沙废水直排牛头河痕迹,也未发现河流颜色异常问题。二是该采石场东侧56m处为天平铁路、110m处为省道305,南侧75m为鹏佳市政沥青拌合站,其余各侧均为荒山,经现场排查周边植物,未发现粉尘污染问题。 三、整改要求:一是对露天堆放的砂石料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常态化对厂区内地面、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排放。二是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严禁外排,加大沉淀池清理频次,防止外溢现象发生。三是调整作业时间,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减少噪音污染。四是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设立设置警示标识牌,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五是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及验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天水市麦积区社棠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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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麦积区书记-区长留言板 | ||
| 处理时间 | 2025年11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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