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麦积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 ybj/2024-00000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医保局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麦积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麦积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情况说明
单位负责人:曹恒 财务负责人:安正贤 制 表:李璐
公开日期:2024年1月3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 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规定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财预〔2024〕1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委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负责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负责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目录等,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负责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负责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区医保局应完善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医保局内设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财务股、待遇保障股、政务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和医疗保障数据中心。
三、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95.08万元(详见预算公开表),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41.56万元增加53.52万元,增加5.14%。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5.08万元。增加53.5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随着人员工资的上涨,四险一金也随之上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也相应增加,项目又增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经办工作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95.0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41.56万元增加53.52万元,增加5.14%。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5.08万元。增加53.5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随着人员工资的上涨,四险一金也随之上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也相应增加,项目又增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经办工作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5.08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比2023年预算增加53.52万元,增长5.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随着人员工资的上涨,四险一金也随之上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也相应增加,项目又增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经办工作经费。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45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6.9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05.48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1.43万元),公用经费47.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1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2023年402.56万元(人员经费358.50万元,公用经费44.06万元)增加了51.52万元,增加12.8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随着人员工资的上涨,四险一金也随之上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也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641万元,比2023年预算639万元增加2万元,增加了0.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经办工作经费2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641万元,其中: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583万元;2024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56万元;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经办工作经费2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011.65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5.66万元。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4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0万元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预算0万元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0万元持平,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0万元持平,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车。
4.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0万元持平,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车。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会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0万元持平,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的会议费是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未列入预算。
2.培训费4.1万元,比2023年预算3.7万元增加0.4万元,增长10.81%,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随着人员工资均不同程度的上涨,培训费也随之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单位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1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12万元,增长7.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的办公地公用取暖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83万元,比2023年政府采购资金45.68万元,减少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耗材和印刷宣传品。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金额为36.5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0万元。通用设备28.74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家具用具7.81。流动资产占0%,固定资产占100%,无形资产占0%。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四)单位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单位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财政预算拨款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项目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583万元;2024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56万元;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经办工作经费2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附件: 1.天水市麦积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天水市麦积区医疗保障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天水市麦积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4.天水市麦积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区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5.天水市麦积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经办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附件3:天水市麦积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doc】
附件【附件2:天水市麦积区医疗保障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5:天水市麦积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经办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doc】
附件【附件4:天水市麦积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区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