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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中共天水市麦积区统计局党组2021年度机构编制工作》的报告

时间:2022-04-24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mjq/2024-00199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关于上报《中共天水市麦积区统计局党组2021年度机构编制工作》的报告

根据《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编委发〔2020〕13号)、《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甘编办发〔2021〕3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天机编办发〔2021〕76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麦机编办发〔2021〕5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机构改革、机构编制领域制度法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真正做到学深弄懂、融会贯通,以实际行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二是我局已按改革方案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划入、划出、取消、增加等调整的职责任务已明确并落实到位;办公用房按新机构调整、职责牌已上墙、机构网络图已更换;机关基层党组织已调整到位;领导班子和综合性内设机构在同一地点办公;本单位一直把优化职责作为关键,促进部门间和部门内部优化协同高效;履行职责的制度、措施和相关工作机制已建立健全,主职主责已明确,牵头、协作、配合职责边界清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情况

一是局党组将学习宣传《“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同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以及《条例》等机构编制领域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载体,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运用《条例》和两个《办法》等党内法规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编办下达的机构编制事项,及时对机构编制事项、领导职数等问题进行审查,严格按照规定办事,不做违反机构编制工作的事项。我局现有内设机构5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共计干部24名。其中核定行政编制 9个,实配人数9人,核定事业编制 11个,实配人数10人,项目人员 5人。

三、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配置职责,履行职责不存在缺位、错位、越位的情况;二是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内配备人员和领导干部,内设机构人员已配备到位,岗位公示栏已调整到位;三是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四是严格按照权责清单依法依规行使相关权力。

四、机构编制违纪违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自查,我局无省委、市委巡视巡查选人用人检查发现的问题、机构编制部门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

五、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一)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专项体制改革方面的典型经验及取得的成效。

我局已完成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通过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工作职能,提高了工作效能,强化了统计工作综合管理职能,使机构运转和职能履行更加快捷高效。

(二)对优化体制机制、区级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

无意见建议。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没有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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