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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同意甘肃鑫勤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公益护农猎捕野猪的行政许可决定
- 索引号: lcj/2025-00036
- 主题分类: 林业
- 发布机构: 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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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同意甘肃鑫勤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公益护农猎捕野猪的行政许可决定
天水市麦积区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同意甘肃鑫勤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公益护农猎捕野猪的行政许可决定
甘肃鑫勤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自愿猎捕野猪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水市林业和草原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天水市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天水市麦积区林业和草原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野猪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我局党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在麦积区范围内开展公益护农猎捕野猪行动,负责人:窦小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503MAEQHTKT2D,猎捕时限:2025年9月15日至2026年4月30日。
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国家林草局《防控野猪危害工作技术要点》和《麦积区防控野猪危害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适度调控,总量控制”的原则,采取犬猎的方式开展猎捕活动,不超范围、不超数量捕杀,仅针对对农作物、林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的野猪进行猎捕,严禁猎捕野猪以外的其它野生动物。
2.猎捕队伍为公益护农猎捕队伍,在猎捕野猪活动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你单位承担,严禁未备案的人员参与猎捕活动。
3.猎捕过程中必须使用合法、合规的工具和措施,确保队员及群众人身安全,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必要的破坏,同时严防误伤其他野生动物。
4.猎捕行动结束后,应及时向区林草局报告猎捕情况,包括猎捕时间、猎捕区域、猎捕数量、无害化处理等内容,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后续工作。
5.在猎捕过程中,按照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原则,严格遵守《麦积区野猪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确保猎捕行动不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和其它影响,严禁将猎捕到的野猪用于非法交易和食用,严防疫源疫病的发生。
6.必须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猎捕野猪活动的相关资料和基本情况。
7.如在猎捕野猪活动中出现上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撤销你单位野猪猎捕资格,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天水市麦积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