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麦积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4-2025年度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 索引号: lcj/2024-00057
- 主题分类: 林业
- 发布机构: 林草局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4-2025年度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天水市麦积区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印发2024-2025年度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股室:
现将《天水市麦积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2025年度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水市麦积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0月31日
天水市麦积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2025年度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草原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结合我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天水市麦积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编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全区行政区域内的一般性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及灾后处置工作,较大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灾按《天水市麦积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执行。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按照林草部门防灭火职责,局党组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明确局属各单位、各股室的各项职责,进一步落实责任。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做到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好应急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思想准备和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工作。
(四)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完善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力争在最早的环节、最低的层级、用最小的成本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努力预防和减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
四、组织指挥体系
为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天水市麦积区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 指挥中心调度组
组长:吴炜安 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岳旭亮 局办公室主任
郭小平 局林草改革发展股股长
李俊 区林草站八级职员
白红飞 局造林绿化股副股长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现场人力、车辆、物资的统计和调配,协调相关部门单位。
2. 现场组
组长:王海庭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李军堂 区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闫文鑫 局办公室副主任
姚晓斌 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管理股股长
杜珺瑞 局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股长
雷鉴峰 局防火工作负责人
文江东 局草原管理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火灾现场勘察、侦查,通过研判、评估制定火灾扑救方案,协助指挥部做好扑救工作。
3. 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国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高安军 局计财股股长
杨军平 局后勤中心负责人
罗小丽 局人事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扑救期间所需装备、机具、油料、经费、食品等后勤物资的组织和配送,协调救护伤员。
4.综合材料组
组长:温玉红 局党组成员、区林草站站长
成员:王旭明 区林草站副站长
吴世红 区林草站副站长
张小军 局天保办主任
窦耀辉 局信息中心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材料、信息报告,协调做好火灾扑救的宣传报道,撰写火灾调查报告。
5.火灾调查组
组长:王海庭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党治国 区林草站副站长
安存生 局林调队队长
卢晓晶 局政务服务管理股股长
刘志文 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协助火灾案件查处及扑救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森林草原防火期
草原防火期为当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森林防火期为当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
六、防火区域划分
(一)森林草原一般防火区。集体林区,农林交错,人口比较稠密,野外各种火源多,火灾频度大,有火易于扑救,一般情况下不会酿成大火灾的区域。主要为城区南北二山及郊区、非国有林区镇和行政村,具体区域划分为:中部林缘区及南北二山生态林、防护林区(防风林和水源涵养林),主要包括社棠、甘泉、马跑泉、花牛四镇和道北办事处;北部防护林区,主要包括中滩、渭南、石佛、新阳、五龙、琥珀六镇。
(二)森林草原重点火险区。火险程度高,防范条件十分艰巨,属于已开发和未开发林区,人口稀少,交通闭塞,有火扑救困难,易造成重大以上火灾。主要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具体区域划分为:东南部林区重点防火区,主要包括东岔、三岔、利桥、党川、元龙、麦积、伯阳等七镇的林区和林缘区。
七、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级及标识》(行业标准)规定,森林火险预警共划分为中度危险、较高危险、高度危险、极度危险四个等级,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
(二)预警发布
区林草局与区应急局、区气象局等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通过区应急局预警信息平台发布,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形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三)预警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注意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反馈情况。
2.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蓝色预警相应措施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瞭望监测,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认真检查装备、物资情况,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有关准备。
3.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黄色预警相应措施的基础上,派出检查组,对预警区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4.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橙色预警相应措施的基础上,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红色预警响应启动和防火警示信息,重点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由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派出检查组对预警区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蹲点督导检查,并协调应急管理部门、森林消防、公安消防进入戒备状态,做好扑救准备。
(四)信息报告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镇、道北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相关单位值班人员每天向区林草局报告当日值班情况,区林草局防火值班人员根据各单位每天火情报告情况,严格按规定向市林草局值班室报告。
局防火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问清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点个数、火线长度、扑火人数、大致过火面积、起火原因、前线指挥员等情况,并将通话时间和领导要求详细记录在案,同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当日起火到交接班仍未熄灭的火灾,值班人员要向跟班人员交代清楚。
对于市上通知经卫星监测到的火情热点,区林草局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火情所在区域相关乡镇派员迅速赶往现地核实,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区林草局,形成森林草原火情卫星热点核实报告,逐级上报。
发生下列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市林业和草原局值班室和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一) 省、市、区行政界线附近的;
(二) 过火面积10公顷以上的;
(三) 造成一人以上死亡和重伤的;
(四) 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
(五) 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
(六)需要市、区和其他力量支援扑救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森林草原火灾。
八、应急响应
(一)区林业和草原局启动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1)发生威胁人员和村庄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4)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时,区林草局启动应急响应。
2.相应措施
(1)立即上报市林业和草原局值班室和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区林业和草原局进入应急状态,先期派出现场组进行处置,及时调度火情信息,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需要协调区森林消防大队进行支援。
(二)提请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
1.发生人员受伤或死亡的森林草原火灾。
2.5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
3.需要跨镇办支援扑救火场的森林草原火灾。
4.同时出现2起以上或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提请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区级应急响应。
九、初期火灾扑救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情况及发展态势,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局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指挥机构组织调度各应急小组力量迅速到位,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扑火力量。
(一)前期处置
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核实处置,督促指导事发地镇、街道、村及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单位应迅速调集村委会、护林员、草管员、干部职工和群众等自有扑火力量,按照“打早、打小、打了”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前期处置扑救工作,同时,视情况上报市林业和草原局、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二)火灾扑救
1、根据需要,组织自有力量先行扑救或提请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森林消防、城市消防、驻地部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
2、现场指挥员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3、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调度组,紧急调动区防灭火物资储备库物资装备。
5.必要时,提请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三)火场清理
森林草原初期火灾扑灭后,区林草局指导发生火灾的镇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四)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初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区林业和草原局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十、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森林草原初期火灾扑灭后,区林草局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进行调查和评估,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
(二)火灾查处。区林草局火灾应急处置火灾调查组衔接协调公安机关及时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工作,查明起火原因,侦破火灾案件,追究肇事者责任。
(三)工作总结。扑火工作结束后,区林草局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十一、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天水市麦积区林业和草原局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吴炜安 区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温玉红 区林草局党组成员、区林草站站长
王国林 区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海庭 区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王旭明 区林草站副站长
吴世宏 区林草站副站长
党治国 区林草站副站长
李军堂 区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岳旭亮 局办公室主任
高安军 局计财股股长
郭小平 局林草改革发展股股长
卢晓晶 局政务服务管理股股长
白红飞 局造林绿化股副股长
姚晓斌 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管理股股长
杜珺瑞 局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股长
李 俊 区林草站八级职员
丁权成 局公益办主任
张小军 局天保办主任
杨军平 局后勤中心负责人
雷鉴峰 局防火负责人
文江东 局草原管理负责人
闫文鑫 局办公室副主任
刘志文 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罗小丽 局人事工作人员
张国杰 区街子林场场长
马天炜 区凤凰林场场长
区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海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雷鉴峰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