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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9-16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23-10503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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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委办发〔2021〕94号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办公室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天水市麦积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办公室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天水市麦积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 进一步压实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促进林草业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新麦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工作原则,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麦积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绿色惠民富民,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坚持尊重自然、尊重科学。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确立森林草地发展和保护范围。区别不同的生态功能,严格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强化生态脆弱区保护,大力拓展国土绿化空间,有序利用森林资源,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林地、草地、湿地永续经营。

坚持创新发展、改善民生。创新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增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完善生态系统功能,增强辐射拉动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绿色产品,推进绿色惠民。

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协调各方力量,确保重要林地、草地、湿地都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建立健全保护和发展林地、草地、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制,坚持依法治林治草,突出责任化、具体化,研究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和措施,建立健全国土绿化、林草湿地资源保护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肃问责查处。

(三)总体目标

到2021年12月底,全面建立和推行区镇村三级林长体系; 到2022年底,力争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 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不懈努力, 使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 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林草资源总量和生态效益显著提升, 生态产品供给结构明显优化, 供给能力显著提高, 人居环境更加优化美化,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建立区、镇(街道)、村 (社区)三级林长组织体系, 区、镇(街道)建立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林长”的工作机制。

(一)组织体系成立麦积区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林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区畜牧兽医中心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麦积区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人员为联络员。

(二)分级设立林长。区级设立总林长,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设立区级林长,由区级领导担任,每名区级林长确定1个区直部门作为联系单位。

镇(道北街道)参照区级组织形式并结合实际设置总林长和林长建立林长制。镇(道北街道)级设立总林长和林长,总林长由镇、道北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担任;林长由镇党委、镇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分别担任。村(社区)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林长,村(社区)其他干部担任副林长。

(三)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区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草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具体设置事项由区林草局和区委编办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各镇、道北街道要按照区级方案相应设立镇级林长制办公室。

(四)明确工作职责。区、镇两级总林长对本行政区域内(小陇山林区除外)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负责研究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总林长是推行林长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林长制工作,承担实施林长制的总指挥、总调度、总督导等职责,协调解决推进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镇(道北街道)、村(社区)林长是落实林长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协调和督促解决责任区域造林绿化、产业发展、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与发展等工作,牵头组织解决责任区域突出问题。

区级林长责任区域按镇、街道划分;镇(道北街道)级林长责任区域按村(社区)划分;村级林长负责区域主要以山头地块为单位划分,村级林长负责辖区内林长制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草管员的作用,靠实责任,确保每片山头地块都有三级林长负责。下级林长要对上级林长负全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加强“护绿”,全面保护森林草地资源

1.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林地草地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林草局,各镇、道北街道党(工)委、镇政府(办事处)

2.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重要生态区位和生态脆弱敏感地区资源监管。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草局,各镇、道北街道党(工)委、镇政府(办事处)

3.依法管理森林资源。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和使用林地行政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科学实施修复措施,提高天然林质量;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建立全区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动态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古树名木分级鉴定、建档管理、挂牌保护制度。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林草局,各镇、道北街道党(工)委、镇政府(办事处)

4.着力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加大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禁止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强化对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力度,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严禁非法制售天网、铁夹等捕猎工具。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草局,各镇、道北街道党(工)委、镇政府(办事处)

5.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力度。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乱征滥占林草地、乱砍滥伐林木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草资源安全和林区草区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林草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道北街道党(工)委、镇政府(办事处)

(二)重点突出“增绿”,加快国土绿化进程

6.稳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扎实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退化林分修复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实施好泾渭河流域防护林基地建设、南北二山绿化提升改造、麦甘公路沿线绿化、高铁沿线绿化等重点项目,对缺绿少绿的地块进行全方位、高标准绿化提升,着力构建渭河上游、东南部长江上游两个生态屏障和“八基地一核心两长廊”生态保护格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林草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道北街道党(工)委、镇政府(办事处)

7.大力推进宜林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城市、乡村、铁路、公路及河湖库区、旅游景区绿化,机关、学校、农牧渔场、工矿园区等区域绿化,增加森林草原植被,不断提升森林覆盖率和草原盖度。落实部门单位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积极推进绿化模范单位创建。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镇、道北街道党(工)委、镇政府(办事处)

(三)稳步开展“用绿”,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综合效益

8.引导规模化生产经营。大力培育林业龙头企业,积极争创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不断完善“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鼓励农民自主经营,建立家庭林场,发展林下种植、养殖等林下经济;鼓励林业企业、经营大户进行林权流转承包经营,使散户林农获得地租收入。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畜牧中心,各镇、道北街道党(工)委、镇政府(办事处)

9.加快林业产业创新发展。开展林业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智慧林业发展,打造新的核心竞争力;深挖林业附加值,有序发展森林观光休闲、森林康养等第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

责任单位:区林草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道北街道党(工)委、镇政府(办事处)

(四)全面加强森林灾害防控

10.以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为重点,全面推行森林防火林长责任制。切实落实“山有人管、责有人担、火有人扑”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提高防扑火能力,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林草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各镇、道北街道党(工)委、镇政府(办事处)

11.继续实行各级政府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制,加强森林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积极推广生物防治技术,提高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水平。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疫区检疫封锁,加强疫情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除治,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侧柏叶枯病等病虫害的蔓延。

责任单位:区林草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各镇、道北街道党(工)委、镇政府(办事处)

(五)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

12.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探索森林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健全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在集体林地推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通过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草地,鼓励承包主体以林权、草权作抵押进行贷款融资,支持多种方式兴办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发展绿色富民产业。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林草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各镇、道北街道党(工)委、镇政府(办事处)

(六)严格标准,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管理

13.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卫星遥感和实地监测管理等手段,统筹整合林草管护资金和管护力量,加强生态护林员、草管员队伍建设,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草管员的作用,确保每块林地草地都有三级林长和护林员、草管员负责监管。逐步建立重点区域监控网络,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升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智慧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林草局、区人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各镇、道北街道党(工)委、镇政府(办事处)

14.强化国土“三调”成果与林草资源“一张图”融合,不断完善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占用林草地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林草局、区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各镇、道北街道党(工)委、镇政府(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道北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建立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镇、道北街道要成立林长制办公室,落实机构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要层层下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抓紧制定出台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考评落实到位,加快形成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会议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凝聚各方力量,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要建立工作督查和考核考评制度,加强对林长制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支持,将本级财力投入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作为考核林长制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探索推进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吸引金融资金、外资项目等积极投入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通过森林认证、碳汇交易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林草资源保护修复资金,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资助、认养等方式,不断加大林草质量提升、护林护草队伍建设及林草资源监测等资金投入力度。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森林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制度。区级林长负责组织对镇(道北街道)林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镇(道北街道)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发布平台,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方式,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重大意义,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制公示牌,明确林长职责、森林和草原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镇、道北街道党(工)委、镇政府(办事处)在全面推行林长制过程中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2.天水市麦积区区级林长制名单


  


 

附件1

 

天水市麦积区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成少平 市政协副主席、区委书记

赵虎生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副组长  霍定明 区委副书记

樊   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张树增  副区长

成   员  汪晓平 区委办公室主任

田   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闫金川  区财政局局长

王晓君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亚斌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乔   琬  区委编办主任

庞   龙  区发改局局长

张兴盛  区公安分局政委

汪旭东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田   平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   杰  区住建局局长

温绪祖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卫东  区水务局局长

赵进才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进科  区应急局局长            

安晓明  区审计局局长

雷晓利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炜安  区林草局局长

汪丽萍  区气象局局长

余成蛟 区畜牧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吴炜安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研究解决推进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共同解决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组织审核综合考核评价结果。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如遇重大事项,可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对领导小组负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区总林长、区林长确定事项,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推进和实施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指导监督下一级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各项任务。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

区委组织部负责将林长履职情况纳入镇、街道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区直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林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指导协调生态保护管理突发事件媒体报道、舆情监测、信息发布和应对等工作。

区委编办负责区级林长制办公室的机构设置等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有关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编报及投资争取等工作;推进国土绿化、生态保护和治理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

区公安分局负责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筹措落实国土绿化、林业草原资源保护和发展所需资金,将区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等工作。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细化落实国家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完善地方性配套政策,协调保障林业草原生态用地,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监督矿山生态修复保护等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配合调查处理重特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较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等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城市绿化美化及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铁路用地范围内宜林宜草地绿化及相关工作,为森林和草原火灾处置救援提供运输保障。

区水务局负责湖库区范围内绿化及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国土绿化、林业和草原生产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用水调度等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指导美丽乡村绿化,协助完成退耕还林还草等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组织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地质灾害等重大灾害处置等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资金使用审计等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经营的监管。

区林草局负责承担区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监管、监测和利用,负责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草原质量提升等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森林草原火灾、林草业有害生物防治天气预报服务。

区畜牧中心负责培育发展林下养殖经济,加强林区粪污资源循环利用等工作,提升林草资源综合效益。


 

附件2

 

天水市麦积区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一、总林长

成少平 市政协副主席、区委书记

赵虎生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二、区级林长及责任区域

  

区级林长

责任区域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继文

中滩镇

区政协主席               高志强

利桥镇

区委副书记               霍定明

渭南镇

区委副书记               乔发龙

五龙镇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汪亚伟

党川镇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李春彦

新阳镇(含国有凤凰林场)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樊  华

石佛镇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聂卫东

元龙镇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  铖

三岔镇

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李根来

驻区部队范围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启峰

麦积镇(含麦积山大景区内区属林地、

国有街子林场)

区委常委、马跑泉镇党委书记

温建军

马跑泉镇

区委常委、副区长

辛凌雯

伯阳镇

副区长           成红梅

甘泉镇

副区长           温建平

社棠镇

副区长           张树增

琥珀镇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李东海

花牛镇

副区长           张  伟

东岔镇

区政府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周岳红

道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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