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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林草工作站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lcj/2023-00027
- 主题分类: 林业
- 发布机构: 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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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麦积区林草工作站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麦积区林草工作站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二)全年支出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第一部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四)非税收入
第二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八、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政策规定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3〕15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林业生态建设和编制规划;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林草资源调查及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林草良种的选育及林技培训推广工作。
二、机构设置
林草站内设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财务、林业勘查设计队、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木种籽站、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办公室、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办公室、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办公室、生态公益林建设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88.5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88.34万元增加100.19万元,增加1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8.53万元。增加了100.1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等。
(二)全年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88.5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88.34万元增加100.19万元,增加了1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8.53万元。增加了100.1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等。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第一部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88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1.0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15.53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1.2万元),公用经费57.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5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8.34万元(人员经费742.86万元,公用经费45.48万元)增加了100.19万元,增加了1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等。
(二)项目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安排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6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8.58万元
3、农林水支出673.0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1.23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第二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我单位没有安排会议费。
2.培训费8.46万元,比2022年预算4.95万元增加3.51万元,增长41.4%,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57.51万元,比2022年45.48万元增加12.03万元。其中:办公费13.8万元,印刷费2万元,电费0.15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取暖费.3.14万元,差族费5万元,培训费8.46万元,工会经费6.77万元,福利费14.1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5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万元,比2022年政府采购资金6.5万元,增加3.3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办公耗材的采购、印刷费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金额为68.5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3.5万元,通用设备57.88万元,专用设备0.8万元,家具、用具6.39万元。固定资产占100%。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