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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优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事项的公告
- 索引号: 20230605-1850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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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公开征集优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事项的公告
麦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公开征集优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体现全社会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尊崇和优待,在多领域、多行业、常态化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拥军氛围,进一步拓展优待证的使用场景,麦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优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事项。详情公告如下:
一、征集事项
自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包括商品价格优惠和服务优待,优先招聘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就业,以及自愿开展社会化拥军优属活动。
二、征集对象
全区范围内金融保险、商超零售、汽车维修、餐饮酒店、医疗康养、体育健身、文化旅游、交通物流、建材家居、农资农贸、教育培训等各个行业和领域的企业、门店、社团组织。
三、征集原则
自愿参与、志愿服务、规范优质、合作共赢。
四、参与要求
1.参与的企业、门店及社团组织,须具备相关资质,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信誉评价和经营状况良好。
2.自愿为持有效证件的军人军属、持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无附加条件。
3.优惠优待要常年实施,优惠期限不少于2年。
4.对入选的拥军企业、门店和社团组织,未按承诺优待优惠事项严格落实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按程序予以取缔授予的拥军称号,并收回拥军牌匾和证书。
五、激励措施
1.区有关部门将依托各类宣传媒体,向社会推介参与优待优惠的企业、门店、社团组织及优惠项目,并颁授拥军企业、门店和社团组织标识牌匾,将其中信誉良好、能代表我区社会化拥军工作创新发展水平的企业和组织推荐到市双拥办,参与评选省级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
2.建立优待优惠参与企业、门店和社团组织信息库,在评选“最美拥军人物”和双拥模范单位(个人)评比表彰时予以优先考虑。
六、参与方式
有意愿参与的企业、门店和社团组织,持企业、门店和社团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麦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填写《麦积区申请优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事项审批表》,并签订优待事项承诺书。
联 系 人:余怀仁 李荣光
联系电话:0938-2619129 0938-2619230
五、征集时间
第一批集中征集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5月10日
六、资格审核
麦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征集到的优惠优待目录进行初审和筛选,对参与的拥军企业、门店和社团组织的行业资质、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状况进行审核评估,将审核评估结果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优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事项承诺书》,并通过相关媒体平台公开发布目录,对目录内容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麦积区申请优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事项审批表
天水市麦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4月10日
麦积区申请优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
其他优抚对象事项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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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门店、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
企业、门店、社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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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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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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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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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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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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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联系人: 手机: 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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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优属项目内容 |
申请法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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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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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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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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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一式三份,麦积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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