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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商务局 关于征选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第一批)的公告

时间:2024-08-27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swj/2024-0003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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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商务局 关于征选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第一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大数据中心承建,依托数字政府“甘快办”搭建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系统,集成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家具焕新等方面的资格校验、补贴申请、补贴审核、补贴兑付功能,有序推动全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确保各项惠民活动顺利进行,现面向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选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活动参与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原则和程序

()征选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规范性程序,公开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且工作配合度高的企业参与。

()征选程序。参与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企业,由区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向市商务局择优推荐。

()强化监管。加强对辖区内参与活动企业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能进能出”原则,对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企业,取消参加补贴活动资格。

二、征选企业类型和资质

()汽车置换更新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依法注册登记并在我区从事汽车销售经营,在本地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具备良好的企业经营商业信誉,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失信惩戒期内;

3.能够在经营场所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哄抬价格和变相涨价,不得强制捆绑和搭售;

4.经营管理规范,近年来未发生涉及环保安全等重大事故。

()家电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依法注册登记并在我区从事家电销售经营、在本地开具家电销售统一发票;

2.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3.企业规模较大,覆盖面广,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4.企业经营稳健,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5.具备上门收旧、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6.参与线下核销的企业,需与线下支付平台对接专用设备事宜,以便系统识别销售的家电产品。

()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依法注册登记并在我区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在本地开具电动自行车销售统一发票;

2.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3.经营稳健,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4.与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销售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企业优先;

5.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场地,能够将回收车辆交协议合作回收企业;

6.与回收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对接完成售新车收旧车等相关业务,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企业销售发票开具地在我省;

()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依法注册登记并在我区从事电动自行车回收经营

2.企业拥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直营回收网点或加盟、协议合作等网点;

4.回收企业应设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贮存场地:

5.具备“反向开票”资格;

6.须对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特别是车用电池要交付生态环境和工信部门核准的回收拆解企业,确保进入正规拆解渠道。

()家装家具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在麦积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建材和家具家居销售的企业;

2.具备独立结算系统的建材和家具家居专卖店,及在商业场所内非独立收银的销售门店:

3.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家具销售企业还应具备免费上门收旧的能力。

4.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5.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有关要求

各自愿参加活动的企业8月28下午6:00前填写家电(电动自行车、家装家具)补贴实施销售企业名录(第一批)》、《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销售企业名录(第一批)》、《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名录(第一批)》、自愿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区商务局经济协作股,逾期第一批不再追加。

联系人:张满红,电话:15378885150,2736536


                          天水市麦积区商务局

                               2024年8月27日



附件【附件1:关于征选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的通知(甘设专责商务发3号).pdf
附件【附件2:家电(电动自行车、家装家具)补贴实施销售企业名录(第一批).xlsx
附件【附件3: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销售企业名录(第一批).xlsx
附件【附件4: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名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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