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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2024年消费帮扶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 索引号: swj/2024-0002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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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2024年消费帮扶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资金,调动全社会参与消费帮扶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我区消费帮扶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消费帮扶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把消费帮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创新营销模式,加强产销对接,在全区范围内扎实开展消费帮扶工作。加强与天津及省外产销对接,加大消费帮扶力度,拓宽我区农特产品销售渠道,以助农增收为目标,采取线上+线下的销售方式,扩大我区农特产品在天津及省外市场占有率和销售规模。
二、资金规模和来源
项目规模为60万元,资金来源2024年东西部协作资金。
三、项目申报对象
麦积区范围内的电商企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等消费帮扶主体,并通过积极对接省外客商,签订产品销售协议,以线上线下方式销售我区农特产品,对销售农特产品量大,带动性强的消费帮扶主体进行奖补。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销售额要求。2023年12月-2024年10月销往天津及省外销售额不少于200万元。
(二)联农带农。2023年12月-2024年10月联农带农不少于100人。
(三)帮扶方式。帮扶方式包括产品收购、提供固定就业岗位和临时就业岗位、土地流转等方式方法。
以上申报条件为申报企业必须同时满足方可进行申报,满足一个条件的不列入本次奖补范围。
五、奖补标准
本次项目奖补按照程序进行评审,以销售额为第一权重,带动群众为第二权重,按照总奖补资金,以2023年12月至2024年10月前最终销往天津及省外方向的销售金额大小排列名次,依次进行奖补,直至项目资金用完为止。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公示。制定《天水市麦积区2024年消费帮扶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照程序在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网站、麦积电商等平台进行公示,扩大项目的知晓度、提高企业参与度。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二)项目申报。因我区主要农产品为苹果系列,成熟期在当年9—10月份,各消费帮扶主体集中销售农副产品时间相应在后半年,综合考虑,项目实施申报安排在后半年。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符合项目申请条件的对象,按照要求限期内提交相关资料。
(三)项目资格审核。区商务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项目的申报主体的合理性、项目申报类型等进行资格预审核。
(四)项目评审。由商务、财政、乡村振兴、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5—7人的项目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项目确定。根据评审情况,对拟定的奖补企业提交区商务局党组会研究确定。
(六)项目公示。对确定的项目在主流媒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项目按程序进行资金拨付,对有异议的项目主体再组织进行审核或取消资格,并予以情况说明。
(七)资金拨付。对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务制度流程拨付相关补助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费帮扶工作是促进农产品供需平衡、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增加农民收益的重要途径。在麦积区消费扶贫专责工作组的领导下开展消费帮扶奖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科学调度,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成员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项目安排部署、政策培训、项目审定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压实责任,确保项目按期圆满完成,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严格评审标准。要勇于担当责任,敢于较真碰硬,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和要求开展评审,充分体现公平性、差异性。确保程序合规、资料完备、实事求是、数据准确,确保消费帮扶工作顺利进行,项目效益持续发挥。严格执行不重复享受原则,同一申报企业同一项目已享受2024年消费帮扶各类奖补的不再享受本次奖励扶持。
(三)本方案由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项目奖补总资金使用结束后,自行废除,不再单独行文。
天水市麦积区商务局 天水市麦积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