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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天水市麦积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后续建设提升性电子商务企业专业化电子商务 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 索引号: 20230322-16272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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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天水市麦积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后续建设提升性电子商务企业专业化电子商务 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天水市麦积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举办天水市麦积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后续建设提升性电子商务企业专业化电子商务
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
根据《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办公室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2018〕140号)、《天水市麦积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天麦示范办发〔2021〕1号)、《天水市麦积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项目提升性电商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决定举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项目提升性电子商务技能培训班(企业专业化电子商务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5日,共计3天。(6月23日9:00学员报道开始培训)
二、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方式
三、培训地点
集中培训地点:天水市麦积区东方宾馆(商埠路步行街西侧),乘坐1路、6路、30路、31路、33路、34路公交车火车站下车即到。
四、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天水市麦积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水市麦积区电子商务局
承办单位:天水市麦积区四联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五、培训对象
全区18-55岁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等有开展电商业务的企业负责人、运营人员等不少于100人。
六、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本次培训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为公益性培训,所需资金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列支,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专项资金用于学员手册、教师课时费、教学教材、学员食宿等费用支出。
2.明确职责。培训机构负责培训场地、培训师资、培训方案、疫情防控方案等工作,并将以上资料上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麦积区商务局)进行审核。区商务局确定一名业务人员兼任班主任,培训机构确定一名辅导员,全程负责跟班管理。开班后,先对学员进行学前教育。培训期间,学员要按照集中培训管理要求,规范生活学习,遵守学习纪律,服从班级管理。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3.学员要求。参加培训人员携带身份证、智能手机一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疫情防控要求。培训期间,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持教室内通风或在室外开展。
麦积区商务局联系人:曹利斌 电话:15348084964
天水市麦积区四联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联系人:杨艳霞 电话:15379844465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项目培训报到册
天水市麦积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
范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