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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公告
- 索引号: nyncj/2025-00078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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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标题: 麦积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公告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平择优选定项目承接主体。
一、扶持范围及方式
2025年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安排麦积区30万元,每个合作社定额奖补1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加工、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健全完善财务制度等方面,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
采取合作社自主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遴选的方式择优推荐支持对象。奖补对象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且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具体条件包括:
一是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应依法依规订立合同,并在合同中准确标明相关承包地块代码。
二是财务管理规范。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三是制度健全有效。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
四是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是联农带农紧密。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成员账户记录准确规范,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
六是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三、申报时间:2025年7月4日至7月11日。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按时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四、申报资料
1.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2024年度合作社财务报表;
3.合作社项目申报申请;
4.土地流转相关资料;
5.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含合作社简介、运营情况、联农带农情况、项目扶持资金及自筹资金使用计划等)。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麦积区农业农村经济服务中心(麦积区农业农村局2楼)
联系人:杨国斌 0938-2725571
天水市麦积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