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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制定麦积区2025年农业生产 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时间:2025-06-25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nyncj/2025-00071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制定麦积区2025年农业生产 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服务组织,农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努力培育服务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18号)要求,我局起草了《麦积区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审定。

联系电话:0938-2725571

邮箱:mjq2725571@126.com





                                天水市麦积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5日








麦积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着力培育服务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18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麦积区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服务粮食作物生产,聚焦服务小农户,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托管经营方式,引导发展服务带动型的适度规模经营,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和组织形式等现代要素有效导入农业生产,加快推进农业生产过程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在全落实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0.86083万亩落实补贴资金103.30万元。项目服务对象突出小农户,引导小农户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完善建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制,推动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向集中统一现代农业发展。

、项目实施内容

(一)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紧紧围绕保障粮食生产,在全区实施以大豆、玉米、小麦产业为主导的社会化服务。关键环节包括大豆、玉米、小麦地的深耕、播种、病虫害防治、收割四个环节。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综合托管系数,核算各环节的服务面积,确保项目任务面积保质保量完成其中耕(A1=0.35×服务面积种(A2=0.26×服务面积防(A3=0.13×服务面积收(A4=0.26×服务面积

(二)标准和要求。服务组织应具备五个方面的基本标准。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统防统治机具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三是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五是服务主体需能开展小麦、玉米、大豆3种作物中至少1种作物的耕种防收全程社会化服务。托托管服务应具备四个方面标准,一是耕整地:小麦、玉米深度≥25cm,土壤种床达到土层虚实并存,地平土细状态二是播种:选用适宜播种机具作业,小麦播种深度3-5cm,玉米播种深度4-5cm,出苗率>85%;三是机防:利用遥控无人机或大型植保机进行农药的低空喷施,机手要有相关培训证书,懂得植保和农药防护知识,选择符合相关标准规定,适合植保无人机要求的高效低毒农药,短期内实现精准施药,降低农药使用量,提高利用率;四是收获:小麦、玉米成熟适时进行机械收获,收获时损失率低于≤10%,玉米留茬平均高度不高于10cm

)补助方式。农业生产托管各环节实施完毕,根据车载定位设备定位面积,与农户确认面积支付服务费,经农户确定服务结果满意后,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兑付项目资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与相关镇抽查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农户、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兑付补贴资金。项目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予以补助。补助对象可以是服务组织,也可以是农户,让小农户最终受益。补助途径有两种:一种是服务组织与接受服务的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按各环节市场价格确定服务费标准,明确服务价格和优惠价格,由服务组织按优惠后价格收取服务费,待项目验收后,向服务组织兑付补贴资金。另一种是服务组织按市场价格收取服务费,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向接受服务的农户直接兑付补贴资金,或以抵扣服务费的方式将补贴资金兑付服务组织。

)补助标准。结合全实际服务价格,“耕、种、防收”四个服务环节中进行补助,补助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至少60%以上。单季作物全环节每亩补助金额不超过120元,原则上耕、种、防、收单环节或全环节财政补贴比例不超过市场价格的40%,其中深耕环节补助37/(亩均成本90元左右);播种环节补助37/亩均成本90元左右,包括耕地、施肥、播种等);防治环节补助9/亩均成本30元左右);收割环节补助37/亩均成本90元左右。接受服务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服务主体不得将承担的项目任务再行转包,对其自营土地的作业不纳入补助范围服务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

三、实施流程

项目实施重点推进全程化、连片化托管作业,采取“麦积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和 GPS 定位装置跟踪监管、区镇村三级监督的模式保障服务项目高质量实施。

(一)遴选服务主体各镇、道北街道要加强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知识和政策的宣传,安排专人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摸底,填报“麦积区 2025 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表”,乡镇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区农经中心备案,各镇需同时审核服务主体征信、负责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并报区农经中心备查。

确定服务组织。经各镇、道北街道摸底核实推荐上报的服务组织,由区农经中心组织人员对申报对象相关信息和服务能力再次进行现场审查。对审查通过的服务组织,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每单个环节遴选社会化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个,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服务。对服务组织实行动态监管,对服务对象满意度低、服务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及时终止服务合同,取消当年服务资格,并一律清退出名录库,纳入“黑名单”连续五年不得承担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签订服务合同。由各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麦积区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服务作物及环节、面积、地块等具体内容。合同可在“麦积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在线签订,也可线下签订后上传至平台。平台根据在线合同内容自动生成“麦积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订单统计表”,由镇核实后报区农经中心备查。

(四)开展作业服务。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必须利用自行安装 GPS 定位系统的农机开展作业服务,并做好“麦积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将服务面积同步上传至服务平台,以便核验。服务组织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作业任务,农户对作业质量核验后在平台做出评价,并支付服务费用。各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综合托管系数”和监管设备记录的服务数据,核算各环节的服务面积,确保各环节数据精准。各服务主体要严格按照作业能力和实际作业面积,坚持“良性竞争”,在现行补助标准范围内开展作业,待“麦积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平台”中全区总作业面积达到全区总任务标准后,按照实际作业面积进行验收。

(五)申请项目检查验收。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托管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农户满意度要达到90%上。生产托管的每一个环节结束,农户确认满意后,由镇组织开展自验,镇自验采取普验的方式进行。自验合格后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开展区级验收,区级验收采取现场抽验,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农户要达到20:1,服务不足20户的至少抽1户。实际服务面积与订单面积误差在±10%以内的,按照农户确认面积补助,误差在±10%-15%的,按农户确认面积的80%补助,误差超过±15%的,不予补助,取消主体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拨付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区农经中心汇总整理有关资料,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审核后,严格按照程序兑付补助资金。

(七)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合格、补助资金兑付后,区农经中心进行绩效评价。对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资金支出、达到的绩效指标和效果进行分析对比,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镇、道北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服务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做好宣传工作,监督指导服务主体,在服务组织实施作业期间或完成服务作业后,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严格把关,掌握基本情况,对服务组织实施作业情况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区财政局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项目监管,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区农经中心对项目进行全程指导,确保项目实施到位。

(二)强化督促指导。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镇、道北街道要按照各自职责,紧密衔接,积极配合,扎实做好督导和业务衔接工作。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区农经中心要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建立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补助档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得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实施主体兑付补助资金。对虚报冒领、挪用或挤占补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宣传培训。要利用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印制明白纸、下乡入户、现场宣讲等方式方法,广泛宣传引导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服务广泛度。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及时做好项目实施人员的技术培训和项目管理培训工作,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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