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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郑州商品交易所2025年麦积花牛苹果“保险+期货”收入保险项目的通知
- 索引号: nyncj/2026-00026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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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228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郑州商品交易所2025年麦积花牛苹果“保险+期货”收入保险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保财险麦积支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保险+期货”模式抵御市场风险作用,进一步推动完善我区花牛苹果产业发展保障体系,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2025年“保险+期货”项目立项通知》(郑商函〔2025〕492号)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动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创新金融支持产业发展模式,持续推广“保险+期货”收入保险项目,加大保费资金整合和补贴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花牛苹果产业发展风险防控体系,全力保障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推乡村振兴。
二、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花牛苹果“保险+期货”收入保险项目,引导果农通过向保险公司购买苹果收入保险,转移因减产和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收入降低风险;保险公司通过向期货公司购买场外期权产品进行再保险,以对冲苹果期货价格下跌带来的赔付风险;期货公司通过期货市场或场外期权市场进行风险对冲,最终形成风险分散、各方受益的闭环。通过推广苹果“保险+期货”模式,推动果农、苹果期货交割库、保险公司和期货市场的有效对接,为广大果农提供收入风险管理服务,有效规避苹果减产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保障苹果产业收益,力促苹果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内容
(一)承保单位
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期货公司: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参保主体
马跑泉、甘泉、花牛、石佛、元龙、伯阳、中滩、麦积、新阳、渭南、社棠、琥珀等12个苹果生产重点镇的苹果种植户。
(三)保险标的、目标价格、目标产量和目标收入
保险标的:花牛苹果;
目标价格:苹果期货价格为7500元/吨(具体以入场时保单中载明的苹果期货合约价格为准);
目标产量:2吨/亩(以承保签单为准);
目标收入:约11765元/亩(目标收入=目标价格*目标产量*保障水平)(根据入场时确定的目标价格最终确定)。
(四)保险期限
产量损失的保险责任期间为保险出单时起至成熟收获期止,价格下跌的保险责任期间为约定的采价期。保险期限最短不少于90天,具体起讫时间以保单载明为准。
(五)保费及保险金额
项目计划总保费约1500万元(其中郑商所支持300万元,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补贴675万元,期货公司支持资金225万元,参保农户自缴300万元)。
单位保险金额:根据目标收入确定(目标收入=目标价格(元/亩)×目标产量(亩)×保障水平)。
保险费率:6.8%。
单位保费:800元/亩(其中郑商所支持20%即160元,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补贴45%即360元,期货公司支持15%即120元,参保种植户自缴20%即160元)。
(六)保险责任及赔付处理
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由于产量下降或期货价格下跌造成承保苹果的实际收入低于保险合同约定的目标收入,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赔付处理:在整个项目结束后,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要求,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进行全额赔付。
赔偿金额=[(每亩目标收入-每亩实际收入)(元/亩)×保险面积(亩)
每亩实际收入=实际价格(元/吨)×每亩实际产量(吨)
每亩实际产量参照区级(含)以上农业技术部门或技术专家鉴定报告确定,测产工作须在承保苹果收获前完成。
四、责任分工
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配合人保财险甘肃分公司、浙商期货公司等项目实施单位,统筹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道北办和人保财险麦积支公司负责,确定核对苹果“保险+期货”收入保险项目参保户信息(包括投保人姓名、所在乡镇村社、投保数量、联系方式、银行卡卡号或社保卡卡号等);按要求向农户收取自缴部分保费,并及时出单承保。
由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地方奖补补贴资金的拨付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人保财险麦积支公司参与,组织区级(含)以上农业技术部门或技术专家在保险苹果收获前进行测产,并出具鉴定报告。
由浙商期货牵头负责,根据苹果期货市场行情在保险期限内进行风险对冲;由人保财险甘肃分公司按实际入场时苹果期货价格、投保数量和实际产量及保险合约核算理赔金额。
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建立项目协调会商机制,组织人保财险甘肃分公司、各期货公司等项目实施单位,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苹果期货市场行情,确定入场时机、对冲策略,降低对冲风险,全力保障农户收益。
由人保财险麦积支公司负责,在整个项目结束后,将赔付款一次性通过“零现金”转账形式全额支付到参保农户。
由人保财险甘肃分公司、参与的各期货公司负责,在赔付工作结束后,收集整理完善郑商所项目验收资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苹果“保险+期货”收入保险是区委、区政府顺应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借助省财政厅奖补资金及期货公司帮扶资金,争取郑商所大力支持,推进金融扶持产业发展、完善产业发展风险防控体系的创新实践。各镇、各相关单位要站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高度,把实施麦积花牛苹果“保险+期货”收入保险项目与其他工作同步安排部署、统筹抓好落实,确保项目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镇、道北办和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树牢“一盘棋”思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沟通,全力配合人保财险和浙商期货做好参保主体确定、信息核对、保费收缴、资金赔付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浙商期货、人保财险等项目实施单位的沟通,定期不定期分析研判苹果期货市场行情,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取得良好的赔付效果。
(三)加强宣传推介。各镇、道北办和各相关单位要在召开业务培训会、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一大一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广泛宣传“保险+期货”模式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意义,宣传我区开展苹果“保险+期货”所取得的实际成效,在确保参保主体知情、受益的基础上,引导广大果农积极利用金融工具规避市场风险,切实保障果农保收增收,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天水市麦积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