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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swj1/2024-00038
-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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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天水市麦积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起草全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与管理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负责起草全区灌区供水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并指导组织实施。
(二)配合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质量监督并参与工程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全区水利设施及农村供水设施的维修、养护及运行管理工作。
(四)负责编制供水应急预案,处置突发供水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证供水安全。
(五)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技术开发、引进、推广、培训、宣传等工作,负责饮水安全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农村饮水 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与管理,灌区供水计划和水量分配;水利设施及供水设施的维修、养护及运行管理;技术开发、引进、推广等;处置突发供水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饮水安全信息化建设,农田灌溉试验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配合实施质量监督并参与工程验收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城乡供水服务中心是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区水务局,主任1名,副主任3名,在职62人,退休38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89.0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90.36万元,减少38%,主要原因是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减少及在职人员退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8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9.0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8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9.0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89.0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90.36万元,减少38%。主要原因是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减少及在职人员退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0.36万元,减少38%。主要原因是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减少及在职人员退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9.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8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31.01万元,占4%;农林水支出613.92万元,占77.8%;住房保障支出57.25万元,占7.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9.05万元,支出决算为78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3.92万元,支出决算为61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07万元,支出决算为8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51万元,支出决算为3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9.05万元,支出决算为78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17万元,支出决算为5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9.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8万元,增长0.87%,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养老保险等。
公用经费1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3万元,减少46.8%,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水务局下属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42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下乡及农村饮水排查。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789.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9.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价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综述:2023年度支出合计789.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完成财政法规、政策执行、财政收支、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二是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等绩效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各业务处室细化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天水市麦积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
3.天水市麦积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度部门评价
附件【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3.天水市麦积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评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