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务新媒体 加入收藏 登录 注册
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2-20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czj/2024-0003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社〔20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退役军人部发〔2022〕3号)、《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退役军人部发〔2022〕49号)等法律法规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国家医保局

  2024年1月10日



网站标识码:6205030002 甘公网安备62050302000116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35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