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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信访局2022年部门决算
- 索引号: czj/2025-00179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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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信访局2022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依法按程序接待、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维护信访秩序,协助县级领导做好接访下访、约访工作。承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分析研判信访情况,开展信访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和领导决策当好参谋。负责向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镇、街道、部门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我区北京重点地区涉访和赴省上市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领工作。协调、检查、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推动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总结推广各镇、街道、部门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全区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全区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区委、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麦积区信访局为麦积区区委工作机关,共有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区信访局下设接待中心,共有事业编制6人。现有干部职工17人,其中公务员6人,事业人员4人,事业工勤人员1名,项目人员6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1.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96万元,增长15.63%,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专项资金和人员调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51.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1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5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74万元,占77.50%;项目支出56.54万元,占22.5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1.2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3.97万元,增长15.63%。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专项资金和人员调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7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专项资金和人员调入。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7.97万元,支出决算为21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专项资金、人员调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52万元,支出决算为1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1万元,支出决算为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57万元,支出决算为1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万元,增长14.5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8万元,下降32.8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精简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0.18万元、差旅费2.64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18、工会经费1.2万元、福利费1.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8万元,下降32.9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精简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比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比增加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比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比增加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18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全面开展整体绩效自评,预算数251.28万元,执行数251.28万元,执行率100%(详见附件2)。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分别为中央信访专项资金10万元、区级信访专项资金30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100%(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天水市麦积区信访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天水市麦积区信访局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3.天水市麦积区信访局2022年绩效项目评价表
附件【附件2:天水市麦积区信访局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xls】
附件【附件3:天水市麦积区信访局2022年绩效项目评价表.doc】
附件【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信访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