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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关于组建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咨询专家库的公告
- 索引号: mjq/2023-00004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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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甘肃省司法厅关于组建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咨询专家库的公告
甘肃省司法厅关于组建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咨询专家库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 第156号)、《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 第158号),不断提升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水平,省司法厅决定组建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咨询专家库,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选范围
咨询专家以法律专家为主,吸收部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科技等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务工作者。
二、咨询专家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客观、公正、独立、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在法律、政治、经济、管理、语言文字等领域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或者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在其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四)自愿服务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参与相关活动;
(五)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入库一律采取网上申请方式,由申请人在2022年7月30日前登录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gfxwj.sft.gansu.gov.cn)进行注册报名并填写推荐表进行提交,逾期概不受理。
填写好的推荐表经单位盖章、被推荐人签字后务必于2022年7月30日前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至省司法厅立法三处。
(二)选聘管理
1.省司法厅根据报名和推荐情况,择优确定入库咨询专家,并在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公布咨询专家名单、专业特长、研究方向等信息。未入库人员提交的资料将不再退还,请自行做好资料保存工作。
2.咨询专家实行聘任制和动态管理,对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在履职中有失职行为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予以公告。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司法厅立法三处1206室)
联系人:谢吉祥 邮编:730030
电话:0931—8960949
甘肃省司法厅
2022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