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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 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索引号: 20230321-16421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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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 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
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市委发〔2021〕1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以推进法治麦积建设为根本,以持续提升全区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坚持党对普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为奋力开启麦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到2025年,全区公民的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宣传教育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公民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明显提升,参与法治实践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重点普法内容学习宣传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区委党校的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校教学内容,作为法治教育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在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和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将宪法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理念,强化对宪法的认同和遵从。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全社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地位,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领导干部学法、法治考试和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推动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遵守、自觉践行。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法典学习教育。加大民法典通俗读物、公益广告、微视频等普法产品的创作力度。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节目访谈、巡回宣讲、公益普法、知识竞赛和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4.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基本法律法规,加强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的宣传。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依法行政、防范风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区建设。适应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法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适应民生领域法治建设保障需要,大力宣传教育、劳动就业、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社会保障、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与“三农”相关的法律法规,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发展战略,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和“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为推动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实施营造法治氛围。
5.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大力宣传反邪教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大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大力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社区管理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加强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针对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社区管理服务等矛盾多发领域,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益诉讼、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涉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保障民族团结。
6.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重点,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纳入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7.着力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建立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任前法治考试和年度述法等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工作,加强学法考试情况通报和结果运用。深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大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8.着力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增加法治知识在升学考试中的内容占比。建立健全大中小幼法治教育体系,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考试、效果“五落实”。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宪法小卫士和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深入开展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主题班会(团会)及社会实践活动,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加强对留守儿童、残疾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人群法治教育,有效依托社区、村(居)委会开展关爱教育和帮扶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9.着力提升部门行业人员法治素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培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企事业单位人员法治教育,建立企事业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重要内容,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
10.着力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加强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开展镇(街道)和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教育轮训,加大法律明白人培训力度,实现村(社区)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加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强化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法治教育,提高其遵纪守法意识。
11.着力推动法治实践养成。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活动,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与依法治理实践有机融合。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助人为乐、敬业奉献、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形成守法习惯。把公民法治素养和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守法行为正向激励和违法行为惩戒制度,大力宣传法治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三)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2. 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继续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融合发展。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法律服务站(室)、道德讲堂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加强法治教育宣传阵地建设,区、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建有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文化长廊(宣传栏)、法治活动中心(法治讲堂)等,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普及并规范管理农村法治书屋。加强民族宗教场所法治文化阵地和普法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对我区法治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新生命。
13. 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作。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扶持激励机制,创建一批法治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建设网上法治文化产品资料库,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落实主流媒体创办法治栏目,讲好麦积法治故事。加强法治文化传播和交流,注重在“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协作中推动法治文化交流、合作和传播。
14. 广泛开展基层法治文化活动。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利用传统节日、民俗节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演出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等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充分发挥乡村法治大讲堂、乡村大舞台等阵地功能,开展多样化法治文化活动,促进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15. 积极传承和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结合麦积实际,充分利用天水大革命历史纪念馆、新阳红二十五军强渡渭河、利桥镇红色教育基地,发掘保护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建设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加强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申报和管理,推进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和传承。
(四)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6. 深入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加大镇(街道)、村(社区)普法工作力度,制定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加大对村(居)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培训、考核和管理。完善和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作用。认真落实《天水市麦积区加强法治镇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每2年组织一次创建命名和复查复核。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文明守法示范户等评选活动,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探索实行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学法积分制、道德红黑榜,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大力整治高价彩礼、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有序。
17. 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教育阵地建设。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水平。健全依法治校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校园综合治理和预防管控机制,切实提升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猥亵、毒品、诈骗、传销、非法传教、网络沉迷、校园贷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18. 深入推进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建设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合规人才建设,落实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依法治理法治化水平。
19. 深入推进依法治网。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健全完善网络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促进网络空间更加清明。
20. 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21. 深入推进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着力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22. 推动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过程。加大法律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的普法宣传,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解读法律问题,扩大社会参与。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的普法宣传,实现执法、司法办案实时普法、全程普法。加大行政复议工作中的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案件受理、审理、决定等环节,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
23. 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支持法官、检察官、律师、老党员、老干部、教师等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群团、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社会普法工作机制,建立普法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24. 利用新媒体开展智慧普法。建设智慧普法平台,推进行业部门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推动区级新媒体普法平台与全国、全省、全市智慧普法平台和政法机关法治宣传网络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加强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注重运用微视频、音视频开展普法。拓展网络普法平台,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党内法规信息平台和“学习强国”等平台推动普法,推动与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络平台信息共享,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新媒体普法矩阵和全媒体传播体系,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三、实施步骤
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各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全面做好规划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制定的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22—2024年)。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和年度普法清单,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突出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开展中期督查和先进表彰。
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要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单位五年规划,要把普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要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年度考核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区、镇两级人大要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区政协要发挥好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各行业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加强普法骨干培养培训,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二)严格普法责任,推动任务落实。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都要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部门单位普法责任。党委政府、部门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建立健全普法评估指标体系,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年度履职评议制度和工作报告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制度,推动普法责任质效提升。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融媒体等大众传媒要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及时解读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制作刊播法治类公益广告,推动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普法需求。坚持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的工作导向,从政策、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为基层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创造条件。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通过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等方式,优先录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加强对基层普法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区级普法主管部门5年内对镇(街道)、村(社区)专职普法人员轮训1次。加强区级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专业人才加入普法讲师团队伍。结合公共法律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强化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把普法项目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普法工作。
(四)健全评估体系,强化督促检查。全区各级普法工作领导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普法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等,结合实际开展综合评估。要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认真组织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全面掌握规划实施情况,加强检查结果运用。要强化督促指导,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镇(街道)、村(社区)、部门和单位聚焦问题积极探索,总结推广普法工作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