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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教学研究室关于组织开展麦积区2021年度教育科研微课题鉴定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19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20-19340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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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教学研究室关于组织开展麦积区2021年度教育科研微课题鉴定结题工作的通知


天水市麦积区教学研究室

关于组织开展麦积区2021年度教育科研

微课题鉴定结题工作的通知


麦区教研发〔2021〕2号


各学校、幼儿园:
   为了加强和规范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不断提高我区基础教育科研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区教研室将组织开展麦积区教育科研微课题集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2019年和2020年经教研室评审立项且已向教研室提交了中期报告的课题。


二、基本要求

在研究过程中公开发表了与课题有关的教育类市级以上论文。

三、鉴定办法

参照省市教育科研课题鉴定办法,通过鉴定的课题,由区教研室颁发《麦积区教育科研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职称评定、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安排

区教研室将于2021年3月8日至12日集中受理鉴定材料,逾期及未按要求填写和装订的所有材料不予受理。

五、报送要求

1.凡申报参加鉴定的课题,须填写报送《麦积区教育科研微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1)及课题鉴定成果概况(附件4)一式二份。

2.报送鉴定材料二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将鉴定材料按要求(附近2)装订成一册并集中装袋,贴好袋面(附件3),便于分类、检阅和评审。教研室对原始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后,退还课题负责人,其余材料留教研室。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3.《麦积区教育科研微课题集中鉴定汇总表》(附件5)中“课题组成员”必须按承担研究任务的多少排序并与《鉴定申请·审批书》及《课题申请·审批书》中署名顺序相符,如有不一致,必须有相关变更申请(附件6)及获准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原因。

4.全套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张景林       联系电话:18919389456

电子邮箱:309696603@qq.com


附件:

1.麦积区教育科研微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2.麦积区教育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3.麦积区教育科研微课题鉴定材料袋面

4. 课题鉴定成果概况(体例)

5.麦积区教育科研微课题鉴定汇总表

6.麦积区教育科研微课题变更申请报告




天水市麦积区教学研究室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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