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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 索引号: mjq/2023-00328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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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天水市麦积区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
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学校、幼儿园:
《天水市麦积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天水市麦积区教育局
2023年1月2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
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完善家校共育机制,凝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建设合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提升我区家庭教育工作水平,实现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部署,以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以提升家长素质为核心,全面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构建基本覆盖中小学、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和指导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在新形势下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家校合作新机制,制定完善家庭教育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推进我区家庭教育工作常态化、科学化、专业化和全民化,把家庭教育工作打造成我区教育事业的新亮点及特色品牌。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
各学校、幼儿园要把家长委员会作为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的重大举措,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参与德育建设、安全教育、落实“双减”、化解涉校(师、生)矛盾纠纷、推广家庭教育理念、经验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大力推进家长委员会工作。
1.家长委员会组建过程规范化。
学校应根据办学规模合理确定家长委员会层级和成员人数。家长委员会要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全体学生家长选举产生。学校在家长委员会的组建过程中要做到全程指导,保证其成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当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心学校教育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赢得广大家长的支持和信赖;富有志愿服务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家长委员会工作。
家长委员会成员任期一般为3年,每学年要根据学生毕业和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换届选举。家长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子女因毕业、转学等原因离校后,其家长的委员会成员身份自动取消。主任在任期内离职的,由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2.家长委员会履行职责常态化。
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工作介绍,了解学校教学常规工作开展、资源配置及后勤服务保障等相关情况。向学校通报家长和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年度工作计划等工作的讨论。
与学校共同做好德育工作,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庭的表现,及时与学校沟通学生思想动态,协助学校解决和化解学生遇到的困难和烦恼,反馈学生和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想法和建议。引导家长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配合学校开展各类德育活动,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配合学校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支持学校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支持和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引导家长积极支持学校采取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各项措施,监督学校的“双减”“五项管理”和课后服务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学校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与学校共同推进素质教育。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及时反馈家长对学校工作中存在的疑问,协助学校定期举办家长会、开展家长学校活动、开设家长接待日,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家校关系,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做好涉校、涉师、涉生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把可能出现的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交流、宣传推广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理念,协助学校开展家长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帮助家长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用正确的行动、思想、方法教育引导孩子。
发挥家长的家庭教育优势和资源优势,为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提供支持。与社区、媒体、青少年教育组织等建立良好关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家长委员会工作推进制度化。
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家长委员会与学校的关系、组织与职责、权力与义务、选举办法等,并切实按章行事,保障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作实施有效监督。细化日常工作制度,包括例会制度、议事规则、听课制度、调研与沟通程序、评议制度等,保证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家长委员会应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能以家长委员会名义举办针对在校生的各种补习班、培训班,不得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募集各类经费和物品,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推荐各类教辅资料,更不能给学生布置作业。
(二)进一步规范家长学校建设
家长学校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结合的平台。家长学校建设工作的常态化是我市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
1.强化家长学校的组织建设。
各学校、幼儿园都必须规范建立家长学校,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家长学校的具体管理和教学工作。
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主管家长学校工作,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园长)具体负责家长学校开展工作。负责德育工作的部门和家庭教育专职干部、家长代表具体策划、组织、开展各项家教活动和家校合作活动。
设置专门办公室,具体开展家长的教育培训等工作。建立家长学校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明确各人的职责,按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家长教育培训活动,创造良好的校内、校外育人环境。
为家长学校落实活动经费,保证家长学校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家教专干是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及研究者,各校、园必须落实1名能胜任家教工作的教师担任家教专干。
2.加强家长学校教学管理。
规范教学计划,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学校重点工作计划,制定家长学校学年(学期)和中、远期发展规划,每学年有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和家教工作总结。家长学校的教学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组织实施,在师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班级为单位进行。
根据学校及家长需要,按照不同学龄段学生身心特点及教育需要,采用集中授课、现场讨论及网络教学、专题报告、咨询答疑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有关专家和优秀家长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为家长集中举办家庭教育讲座。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家庭教育指导、2次亲子实践活动;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培训师资要坚持校内与校外、一线教师与学生家长、专家学者与班主任等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教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要严格考勤制度,对缺课家长要做好登记,采取适当的方式补课。要布置适当的课堂作业,督促家长当堂完成,及时评价。课后及时听取家长的意见,反思课堂教学,不断改进家长学校的教学。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的实现方式、载体平台、途径方式、服务渠道等,并不断总结、提升,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教育课程。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整合利用相关资源,进一步丰富家长学校课程,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各种家庭教育活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充分利用系统内外、学校内外、区域内外的资源,积极延伸家教课程,使家庭教育全员、全程覆盖,促进家长学校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三)积极构建家校合作的长效机制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家校合作的领导机构,逐步完善组织管理,促进家校合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积极鼓励探索建立多形式的区域性、学段型家校合作共同体,利用区域优势和学段特点协同开展家庭教育研讨、指导、交流等活动,提高家庭教育针对性、有效性,努力形成学校全方位开放、家长多层次参与、全社会共同支持的家校互动合作机制。
2.切实落实校级家委会对学校办学的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学校应在学年度工作计划和与学生利益相关的重要政策制订实施前听取家委会意见;在开展全校性重大活动时应邀请家委会成员参加;全校性的运动会、艺术节、科技节当日有条件的应向家长开放,由家长委员会负责家长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3.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应通力合作,发挥各自的教育资源优势,努力丰富和创新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和形式,促进学校家庭双向互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和各类亲子活动,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水平。特别是对“问题学生”,要进行个别指导,针对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帮助分析学生情况,制定教育措施,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改革家长会的组织形式,从单纯的老师主导转变为家长和老师平等参与,由单向说教转变为双向互动,积极尝试交流式、对话讨论式、展示式、专家报告式、联谊式等形式,努力丰富家校合作的内涵和形式。不断完善家访制度,创新家访模式,针对不同类型学生开展个别家访和家长集体访谈,必要时邀请学科专业教师、心理教师、有经验的家长共同参与,提高家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学校要对家长委员会所做的工作要在学校宣传橱窗、网站上进行宣传,以树立和维护家长委员会在全体学生和家长中的威信。积极引导家长志愿参与学校管理和服务,探索家长“义工团”志愿者活动,完善家长义工组织,开展切合实际、丰富多样的家长义工活动,调动家长主动参与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培养和树立家校一体,共育共担的理念。
四、保障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的建设管理工作,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地推进。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保证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不断丰富教育内容
要积极整合班主任、团队辅导员、艺术类课程教师等师资力量,组建家长学校的师资队伍,不断提高家长学校教育师资水平。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丰富家长学校的教育内容和手段,引导家长正确认识智育与德育、成人与成才的关系,把教育孩子学会做人放在第一位。家长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要渗透家庭家风和家教的相关内容,并将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有机融合渗透在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三)重视家庭教育的档案建设
要做好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规章制度、计划总结、教师授课教案、家长听课记录,以及家长考勤、家长接待日、学校开放日、家长经验交流、家教讲座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
要进一步加强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工作的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方式,将开展家庭教育的优秀成果、先进人物、特色亮点给予宣传报道。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不断推动工作规范健康发展,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家长学校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