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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20230320-19314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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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 4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治理,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教育部决定自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天教师发〔2021〕4号)精神,我区将按照市教育局安排部署,同期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责任、形成震慑,坚持依法依规、德法并举,通过六个月的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治理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专项整治主要措施
(一)开展对照自查
一是管理机制自查。各学校对照十项准则等制度要求,组织开展对照检查工作。重点对照检查本学校查处整治相关问题组织机构是否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是否建立、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等。对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制定措施,逐项落实,全面整改。(2021年8月底前完成)
二是问题自查自改。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信箱。各学校开展问题自查,建立工作台账。对已办结的予以销号、在办的及时办结、新发现的问题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方式,对疑难复杂问题要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对查实的问题,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整治,从严查处,强化监督,有效遏止相关问题的发生。(2022年3月底前完成)
三是严肃处理通报。各学校结合问题调查和处置工作,梳理本地本校查处的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对案例进一步梳理分析,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案例性质严重或影响恶劣的,报区教育局人事股。结合问题查处通报,举一反三,精准发现和解决本地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消除风险隐患,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问责所在学校负责人。(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
四是做好警示教育。各学校组织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典型案例和各地各校查处的相关案例为反面教材,分析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社会活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学校出现相关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具体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
(二)加强工作检查抽查
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进行一次自下而上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拉网式大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学生入学入园阶段和节日收受礼品礼金;在职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到民办机构兼职兼课;为其他教师和校外办学机构介绍生源或参与管理;在家或租赁房屋为学生补课,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开办办学机构对学生进行授课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由一把手牵头的领导小组和有关业务部门参与的检查机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逐级查处、层层问责。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做到态度上旗帜鲜明,管理上措施具体,处置上果断有力;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短信预警、个别约谈等多种途径加强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教育。区教育局和各学校都要组成专门的联合检查组,深入学校和社区听民意、找线索、留证据,认真开展拉网式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区教育局将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尤其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学校,要重点检查督导,检查结果及时通报。省教育厅将组建检查组,选取部分市州、县区和学校,尤其是个别报送数量少、甚至零报送的市州、县区和学校,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对检查抽查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督促指导各地各校结合典型问题查处,将解决师德突出问题和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相统一,补齐工作短板,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巩固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成果,推动十项准则落地生效。(2022年3月底前完成)
(三)开展师德专题教育
根据天水市麦积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麦教局发〔2021〕116号)要求,全区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各学校要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按时报送相关成效总结。(2021全年)
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把握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凝心铸魂、立德树人的基础性工程,关乎学生成长成才,关乎教育改革发展,关乎社会文明风尚,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各学校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和整体部署。
(二)压实责任,提高协同性。强化专项工作责任制,健全专项整治组织协调。中小学校和教师也要参照工作要求,开展对照检查。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
(三)完善机制,建立长效性。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成因复杂,对持续推进问题整治的长期性、艰巨性保持清醒认识。要利用这次专项整治,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根源,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源头、过程、出口全过程管理。在具体工作中,要分类施治、精准施策,避免形式主义,避免增加基层学校和教师负担。
四、专项整治预期成果
(一)建立典型案例库。梳理查处的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对案例进一步梳理分析,查实案例涉及的教师全部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更新处理情况。每季度(9月20日前、12月20日前、3月20日前)报送《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线索情况统计表》,首次报送包括专项整治开始前查处的案例。
(二)巩固工作成效。各学校结合线索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总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成效不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教师管理,建立健全问题查处和警示通报机制。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探索建立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处置、违规问题查处、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发现和解决问题,补齐工作短板,切实防范风险隐患。
撰写提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违规案例情况、处理通报情况、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改进措施等。2021年11月8日前提交中期报告,2022年3月7日前提交总结报告。违规案例和工作报告由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名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报区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线索情况统计表
天水市麦积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
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线索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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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涉事教师姓名 |
身份证号 |
所在学校名称 |
所在学校代码 |
问题发生时间 |
受理时间 |
启动处置时间 |
办结时间 |
问题线索来源 |
线索反映问题 |
处理措施 |
党纪处分 |
政纪(务)处分 |
其他处置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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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 |
2.自查自纠 |
3.检查抽查 |
4.巡视巡察 |
5.审计发现 |
6.司法移交 |
7.网络舆情 |
8.其他来源 |
1.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
2.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
3.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
4.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
5.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
6.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
7.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
8.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
9.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
10.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
11.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
12.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
13.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违规竞赛 |
1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违规竞赛 |
批评教育 |
诫勉谈话 |
责令检查 |
通报批评 |
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 |
其他(自行填写) |
党内警告 |
党内严重警告 |
撤销党内职务 |
留党察看 |
开除党籍 |
警告 |
记过 |
记大过 |
降低岗位等级(降级) |
撤职 |
开除 |
解除聘用 |
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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