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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省市区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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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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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麦政办发〔202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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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省市区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6年省市区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共确定为民实事10件,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共确定为民实事10件,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共确定为民实事10件,经梳理,全区2026年共承办省、市、区列为民实事27件。现将《麦积区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麦积区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实施方案》《麦积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麦积区农田水利“水盆子”惠民工程实施方案》《麦积区职工关心关爱“4个1”活动实施方案》等5件省列为民实事方案,《麦积区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实施方案》1件省、市列为民实事方案,《麦积区中小学“增学位”工程实施方案》《麦积区改造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实施方案》《麦积区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实施方案》《麦积区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实施方案》等4件省、市、区列为民实事方案,《麦积区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麦积区组织县级医疗专家到基层开展义诊活动实施方案》《麦积区“国球进社区”项目实施方案》《麦积区农村老旧配电线路改造实施方案》《麦积区开发乡村寄递物流公益性岗位和配备农村智能快件箱实施方案》《麦积区改造居民户内燃气设施设备6.3万户实施方案》等6件市列为民实事方案,《麦积区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实施方案》1件市、区列为民实事方案,《麦积区启动天成学校分校建设、实现小陇山职工子弟学校和天润学校合作办学和新改建中小学校运动场地实施方案》《麦积区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灌溉建设项目惠民工程实施方案》《麦积区启动天陇铁路麦积山站及站前广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麦积区东柯河工业园城乡配电网新建110kV输变电项目实施方案》《麦积区提升改造老果园6000亩和建设果园防灾减灾设施2000亩实施方案》《麦积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方案》《麦积区产业路和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方案》《麦积区社棠镇半山村不稳定斜坡治理及马跑泉镇胡王村等8村排危除险工程实施方案》《麦积区城乡适龄低收入妇女和参加“两癌”检查妇女购买“两癌”保险实施方案》《麦积区“筑梦·行远”奖学金计划实施方案》等10件区列为民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靠实工作责任,积极谋划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为民实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聚焦目标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紧盯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各牵头部门(单位)务必于每月初将各自负责的为民实事工作进展情况台账(含电子版)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送区政府督查室。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8日
麦积区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省列为民实事)
按照省、市、区为民实事相关工作安排,2026年我区承办实施省列为民实事(省级和美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项目4个。为确保2026年省列为民实事项目顺利实施并如期竣工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10月底,完成省列为民实事(和美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项目4个:利桥镇百花村、麦积镇草滩村、五龙镇舍安子村、三岔镇佘家门村。
二、建设内容
在利桥镇百花村、麦积镇草滩村、五龙镇舍安子村、三岔镇佘家门村等4个行政村各安装篮球架1副、乒乓球台2张、健身路径1套,铺设510㎡篮球场地。
三、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马 晶 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庞 龙 区文旅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实施主体:区体育发展中心
四、资金保障
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由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统筹安排,每个项目实施点(行政村)支持补助资金10万元。
五、实施步骤
项目由区文旅局确定行政村名单并组织实施,3月底前报市体育局审核通过后报省体育局备案。5月底前开工建设,9月底前竣工,10月底前组织验收。
六、工作要求
1.区文旅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区体育发展中心要指定专业人员对施工情况进行现场跟踪监理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3.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确保工程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4.各有关乡镇每周向区体育发展中心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区文旅局每月将工程进度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2026年省级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项目名单
附件
天水市麦积区2026年省级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项目名单
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4个):利桥镇百花村(和美乡村)、麦积镇草滩村(和美乡村)、五龙镇舍安子村(和美乡村)、三岔镇佘家门村(和美乡村)。
麦积区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实施方案
(省列为民实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实事项目决策部署,聚焦老年性白内障等眼部常见疾病的防治和低视力康复工作,切实改善老年群体眼健康状况,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我区老年人眼部健康需求,按照“就近、就急、安全、自愿”原则,分期分批为170名符合手术条件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并对手术费用给与补助,使符合手术条件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能及时得到手术治疗,不断增强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年度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优先保障困难家庭(含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及其他困难人员等)患者,若困难家庭患者名额未满,或在完成重点保障任务基础上仍有服务余量,可按照“先到先安排,后到顺延补位”原则,将参加麦积区居民医保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进行统筹救治,直至名额满员。
二、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按照每人800元标准为实施复明手术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予以补助,资金补助到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主要用于手术患者经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自付住院费用。手术患者术前筛查费用由相关定点医院统筹解决。
三、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2026年1月)。各镇、街道通过公益广告、宣传栏、小广播及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项目内容,明晰手术流程和补助政策,动员老年性白内障患者主动参与项目,积极接受手术治疗。
(二)精准排摸底数,明确手术对象(2026年2月—3月)。区民政局、医保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全区困难家庭和参加居民医保的老年人员分布信息。区卫健局根据目标人群居住区域,组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目标人员初步进行筛查,根据各镇(街道)的人口基数和筛查情况,按比例统筹安排任务数,并协调定点医院对符合条件(原则上矫正远视力低于0.3)的初筛人员进行确诊和实施手术。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卫健系统提供的初筛和确诊人员信息,核对困难家庭人员身份及参保情况后,分期分批组织动员目标人员到定点医院进行确诊及手术。目标人员筛查排摸工作将持续开展并贯穿整个项目的始终。
(三)遴选定点医院,开展业务培训(2026年3月上旬)。根据全区医疗资源分布实际和省、市对定点医院的具体要求,经综合评比,将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纳入本年度省政府为民实事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凡纳入项目支持的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原则上均在定点医院完成。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要积极对接市级眼科质控中心,全力做好参与白内障复明手术医生、护士、麻醉等相关专业人员培训,同时,还要提前做好手术相关医疗物资的储备工作。
(四)精心开展手术,严格质量控制(2026年3月—10月)。按照医共体总医院和成员单位分布,原则上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成员单位所在辖区乡镇的目标人员到区人民医院开展确诊及手术。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成员单位所在辖区乡镇的目标人员到市四院开展确诊及手术。各街道办事的目标人员按照自愿、就近、就便的原则选定确诊医院和手术医院。区卫健局联合各定点医院制定详细的手术时间表,按照先困难家庭、后拓展参保老人的顺序,分期分批通知每名患者及家属到定点医院实施手术。各定点医院要做好术前检查和手术期间的质量控制,严格操作流程,规范执业行为,为患者创造安全、有序、温馨就医环境,并做好手术登记,每批次手术结束后向区卫健局上报相关信息。
(五)严格检查验收,确保项目实效(2026年11月)。项目结束后,区卫健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回访患者等方式,围绕手术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等对定点医院进行初步验收,确保项目实施符合要求,达到预期效果。各定点医院要定期对手术患者进行回访,动态掌握患者恢复情况,并给予相应健康指导,不断提升患者满意度和获得感。同时,要收集归纳资料,确保顺利通过省、市级验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项目开展积累经验。
四、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赵锦鹏 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陶俊杰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
实施主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卫健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息互享工作机制,加强日常联动,对照困难家庭老年人和参保人员基数,认真组织开展白内障患者排摸、确诊及手术等各项工作,确保复明工程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强化资金管理,按时拨付经费。区财政局、区卫健局要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确保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根据各定点医院实施困难家庭老年人白内障复明手术人数,确保补助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各定点医院,做到专款专用。
(三)强化质量管理,保证手术效果。各定点医院要根据《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2017年版)》,有计划地对眼科医护人员进行白内障手术理论和技术操作培训,保证手术人员基本素质过关、技术水平过关,降低手术并发症和术后不良反应,保证手术治疗效果。
(四)强化督导检查,按期完成任务。区卫健局要督促区人民医院按时、逐例填报项目患者手术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每月5日前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执行进度表》(见附件)。区卫健局要加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项目实施。
附件:1.麦积区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任务分解表。
2.麦积区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项目执行进度表。
附件1:
麦积区万名低保困难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
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手术任务(人) | 备注 |
1 | 马跑泉中心卫生院 | 12 | |
2 | 渭南镇卫生院 | 12 | |
3 | 花牛中心卫生院 | 12 | |
4 | 甘泉中心卫生院 | 12 | |
5 | 中滩中心卫生院 | 10 | |
6 | 社棠镇卫生院 | 10 | |
7 | 三岔镇卫生院 | 8 | |
8 | 石佛镇卫生院 | 8 | |
9 | 元龙中心卫生院 | 8 | |
10 | 五龙镇卫生院 | 8 | |
11 | 伯阳镇卫生院 | 8 | |
12 | 新阳中心卫生院 | 6 | |
13 | 北道卫生院 | 6 | |
14 | 琥珀镇卫生院 | 6 | |
15 | 麦积镇卫生院 | 5 | |
16 | 党川镇卫生院 | 5 | |
17 | 东岔镇卫生院 | 4 | |
18 | 利桥镇卫生院 | 4 | |
19 | 桥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 | |
20 | 街亭分院 | 3 | |
21 | 北道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 | |
22 | 樊家湾分院 | 2 | |
23 | 立远分院 | 2 | |
24 | 杨岘分院 | 2 | |
25 | 席西分院 | 2 | |
26 | 龙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
27 | 甘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
28 | 成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
29 | 泉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
合计 | 170 | ||
附件2:
麦积区困难家庭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
项目执行进度表
医院(盖章)
项目执行时间段:2026年 月至 月
类 别 | 手术任务 | 确诊人数 | 已手术人数 | 累计手术人数 | 项目执行进度 |
人 数 |
填表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注:1.本表每月上报一次。
2.请于5日前报送本表
麦积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和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省列为民实事)
为全面完成2026年度我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麦积区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一)目标任务
为全区11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户均补贴资金3500元,共计38.5万元(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结合实际,聚焦重点。聚焦城乡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因地制宜推进改造工作,优先支持工作扎实、实施效果较好、工作积极性高的镇(街道)。
二是保障基本,分类施策。按照保基本、精准化的原则,根据各类别残疾人的特点、需求与居住环境,充分尊重残疾人家庭意愿,兼顾共性与个性,不搞“一刀切”。
三是精细管理,加强监督。完善和规范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验收等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程序规范,改造方案落
实落细,改造质量安全可靠,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三)改造内容
严格按照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质量的目录清单内容,根据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际情况,兼顾各种类别残疾人实际需求,个性化实施无障碍改造项目。
(四)资金来源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社〔2025〕123号)。
(五)实施步骤及要求
一是摸清底数,核准需求(1—3月)。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精准到户原则,于3月底前将本辖区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户摸排结束并将名册汇总后(名册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残疾人证号、残疾类别、家庭住址、改造类别、联系电话等信息),以镇(街道)为单位报送区残联权益保障部。
二是核查公示,完善个案(4—5月)。各镇(街道)根据省、市残联等联合下达的项目补助标准及任务数量,积极整合撬动乡村振兴、适老化改造、东西部协作等项目资金,扩大覆盖面,使更多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受益。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协人员按照改造要求,上门入户进行二次核查,做好对象公示,再次对接完善个性化改造方案,统筹测算安排项目资金。
三是确定方式,精准实施(6—8月)。各镇(街道)根据地域环境特点和改造规模数量,立足实际,严格落实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原则组织实施。区残联通过公开询价招标确定项目承接机构进行集中统一改造、签订相关协议,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和技术参数完成采购和项目实施,项目承接机构严格按照施工协议,逐户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四是督导验收,确保质量(9月)。区残联将充分发挥管理职能,通过入户抽查、电话核查、按月通报、典型示范、现场推进等方式全过程跟进督导;镇政府、区财政局、区残联等部门通过联合验收、第三方机构验收等方式,组织人员逐人逐户做好项目验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项目质量,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五是整理资料,录入信息(10月)。区镇两级残联和村(社区)残协对本辖区年度改造户项目实施前、项目完成后的照片数据,项目申报、对象公示、资金核拨、入户验收等资料进行整理,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按照中国残联项目库的统一要求,对各镇改造户信息进行再次核查确认,做好接受检查核查准备。
六是做好总结,宣传典型(10—12月)。区镇两级残联对年度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和任务措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具有教学推广价值、并在残疾人家庭产生极大反响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梳理总结,不断丰富项目实施的经验。同时,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项目实施经验、受益典型家庭的社会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六)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刘 洋 区委常委、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王正君 区残联理事长
牵头单位 :区残联
配合单位 :区财政局
实施主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一)目标任务
2026年在全区现有的2个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中筛选1个进行提升改造,进一步推进全区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优质化服务,示范引领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再上新台阶。
(二)改造提升标准
1.选址原则。要从本地残疾人照护服务需求出发,充分挖掘社会闲置资源,优先在服务对象相对集中的机构,对环境、功能室、设施等进行无障碍改造,最大限度满足残疾人生活照料、精神关爱、技能培训、基本康复训练、文体活动以及辅助性就业等方面需求。
2.功能设置。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开展的服务项目,合理设置“六室一工坊”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多功能活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辅助性就业工坊等,具备条件的可增设淋浴室、棋牌室、阅览室等。
3.设施设备。配备满足运动功能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劳动能力训练、社交能力训练等要求的基本设施,设备和工具。
4.安全及无障碍。充分考虑环境、建筑、消防等安全因素,宜邻近或在村社区内,便于出入,远离环境污染和易燃易爆等危险源,周边无危险场所;宜选定建筑底层部分,相对独立,有户外活动场地;二层以上的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过道宽度应能保证使用轮椅或辅助行走工具时通畅。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安排资金30万元,由省级补助资金一次性下达到项目所在县区。资金主要用于服务设施、设备的购置、功能室的提升改造、场所的无障碍改造,以及场所门头标识、各项制度、文化墙张贴等方面。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1—3月)。根据省、市级实施方案及下达任务指标,摸底确定实施项目对象,制定具体方案。
2.实施阶段(4—9月)。按照建设标准和任务要求,完成项目设计、审查备案、提升改造等工作。区残联加强工作指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3.项目运营及评估阶段(10—11月)。区残疾督促示范中心投入运营,规范开展服务,区级残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市残联制定评估验收方案,由相关部门组成评估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现场交流、综合评价等方式,对项目建设质量、设施配套、服务功能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4.总结报告阶段(12月)。区残联认真梳理工作,形成总结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市残联。
(五)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刘 洋 区委常委、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王正君 区残联理事长
牵头单位 :区残联
配合单位 :区财政局
实施主体 :区级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
(六)完成时限
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七)保障措施
1.明确职责分工。省残联负责项目计划安排,政策指导和督导协调等工作,市残联负责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推进督促和评估验收,区残联负责项目建设,抓好工作落实,研究解决问题。
2.严格资金监管。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套取资金问题发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既要防止专项资金滞留,又要确保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待验收符合标准后予以支付。
3.强化督促检查。省残联建立工作调度机制,不定期调研指导,推进项目实施。市区残联加强现场跟踪指导,协调解决困难,督促项目按计划推进,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向市残联报送执行报告。
麦积区农田水利“水盆子”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省列为民实事)
为全面完成2026年麦积区农田水利“水盆子”惠民工程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麦积区实施农田水利“水盆子”惠民工程共4个,其中:(一)麦积区新阳镇王田村凤凰泉小微型塘坝工程建设项目:新建500立方米塘坝1座、195平方米雨棚1座、沉沙池2座、集雨渠145米、检查井1座、敷设管道300米;(二)麦积区花牛南山元柳村、巷口村、罗家沟村果树产业区灌溉设施建设项目:建设100立方米调蓄池1座、50立方米调蓄池4座、30立方米调蓄池3座;(三)麦积区新阳镇赵家庄村鸦儿崖蓄水池工程建设项目:新建500立方米蓄水池1座、300立方米蓄水池1座、200立方米蓄水池1座、沉沙池3座、检查井3座、跨路管道12米;(四)麦积区新阳镇赵家庄村光明地蓄水池工程建设项目:新建300立方米蓄水池2座、沉沙池2座、检查井2座、跨路管道5米。
二、资金安排
年度概算总投资211.86万元,其中:资金来源为2026年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211.86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季度。做好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二)第二季度。开工建设500立方米塘坝1座,195平方米雨棚1座,沉沙池7座、集雨渠145米,检查井3座,敷设管道300米,500立方米水池1座,300立方米蓄水池2座,100立方米蓄水池1座,跨路管道5米。力争完成投资146.78万元。
(三)第三季度。开工建设300立方米水池1座,200立方米水池1座、50立方米调蓄池4座,30立方米调蓄池3座,检查井3座,跨路管道12米。力争完成投资65.08万元。
(四)第四季度。做好完工项目资料整编和验收等工作。
四、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赵锦鹏 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霍彦庭 区水务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区水务局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筹措中央、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及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等保障项目建设实施。区水务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负责项目前期、资金筹措、质量管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加大工作调度。区水务局积极与省、市水利部门衔接,开展全过程调度,压茬推进,推进项目落地实施。区水务局紧盯节点目标,倒排工作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并及时向区政府、市水务局反馈工作情况。
(三)加强监督指导。区水务局从前期准备、工程建设、质量管控、实施进展等方面开展跟踪指导。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严格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强化资金监管,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2026年麦积区农田水利“水盆子”惠民工程实施计划表
麦积区职工关心关爱“4个1”活动实施方案
(省列为民实事)
为贯彻落实省、市总工会《职工关心关爱“4个1”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体现为民服务宗旨,保障改善民生,增强群众福祉的重要举措。区总工会紧扣职工关心关爱为民实事项目,及时高效完成“4个1”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赠送2万份牛肉面优惠餐
(一)目标任务
面向全区新就业形态劳动群体开展赠送牛肉面优惠餐活动。省总工会统筹安排资金,按每份补贴3元,共补贴2万份6万元。通过精准发放,确保优惠落到实处,切实让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群体受益。
(二)活动内容
1.服务对象。以全区范围内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货车司机、网约车驾驶员、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界定。
2.合作单位。遴选一批信誉好、质量优、分布广、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的餐饮店面(以牛肉面馆为主)作为优惠餐供应点。
3.补贴标准。每份优惠餐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由省总工会统筹资金补贴3元。区级工会在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可参照省总工会补贴标准,增加份数给予同标准的配套补助。原则上一份优惠餐只能享受一级补贴。
4.执行规范。优惠餐券依托“陇工惠”平台进行发放和核销,确保流程透明、操作简便、数据准确。
(三)资金保障
本次活动总预算由省总工会进行下拨。
(四)责任分工
1.区总工会:负责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并报备;负责合作商户的遴选、签约与管理;负责提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信息;负责指导合作商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核销优惠餐券。
2.省职工网络服务中心:负责在“陇工惠”平台上线活动专区;负责指导各地核销优惠餐券;负责优惠餐券的精准发放、宣传推广、过程管理、投诉处理、数据统计及台账建立。
(五)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3月)。区总工会依据省、市总工会方案,结合任务数及本地餐饮市场实际,研究制定本级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市总工会备案。同时区总工会成立专项工作专班或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上下联动、协同配合、信息畅通的运行机制,同步建立月报告与月调度工作制度。
2.实施阶段(3月—10月)。区总工会启动本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信息的初步统计汇总和合作牛肉面店的筛选,并将商家信息名录信息上传至市总工会,由其统一在“陇工惠”平台专区上线。同时负责审核、确定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名单,并将其信息上传至“陇工惠”平台。由省职工网络服务中心根据最终名单,通过平台向对应劳动者精准发放电子优惠餐券。区总工会将按月汇总工作进度、资金使用、发放数量、劳动者反馈等信息,并定期向市总工会提交书面报告。
3.验收总结阶段(10月—11月)。10月25日前开展自查自评,进行验收并形成工作报告。10月30日前,由市总工会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二、600名职工学历层次提升活动
(一)目标任务
以提升产业工人整体素质、助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持续扩大我区产业工人接受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技能培训的覆盖面。统筹资金60万元,通过学费补贴支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实现全区600名一线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学历技能双提升。
(二)补助对象和条件
主要是在麦积区企业(包括非公企业)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并已加入工会组织的产业工人,通过全国统一成人高考、开放教育或自学考试,被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或本科院校录取且在2026年取得毕业证书的产业工人。优先资助已获得并保持荣誉的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市技术能手和技术标兵、省市工匠人才。
(三)补助标准
采取“学费补贴为主,多种形式结合”的方式进行:
1.对符合学历提升补助条件的全国、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陇原工匠,在省上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的基础上,再补助2000元。
2.对符合学历提升补助条件的国有、非公企业,新经济、新业态组织中的一线产业工人(包括市、区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天水工匠、天水市技术标兵),在省上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的基础上,再补助1000元。
3.对通过技能培训鉴定,新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不同等级,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具体标准为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对评价认定为紧缺工种并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可适当提高一次性补助标准。
4.鼓励各个企业配套专项补助,对落实企业补助较好的单位,在评先选优、项目申报、经费支持方面予以倾斜。
(四)申请及发放程序
1.补贴申请及审核
(1)区总工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各基层工会 进行宣传摸底。各申请人填写《天水市麦积区“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专项补助申领表》,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基层工会进行查验盖章。
(2)学历提升补贴须在学历提升完成后一年内完成申请,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同一学历等级只接受一次补贴申请。
(3)各基层工会对申请学历提升教育的人员身份、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资料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区总工会复核。
2.补贴发放
区总工会上报市总工会复核通过后,将对补贴人员在市级主要媒体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市总工会将及时统筹发放学历提升补贴。
三、150名女职工提供孕前产后健康体检补贴
(一)目标任务
统筹安排3万元实施“女职工体检补贴活动”项目。重点面向经营困难非公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困难女职工,为全区150名女职工提供孕前产后健康体检补贴,强化健康保障。
(二)主要内容
1.补贴对象与条件。针对已结婚有孕前产后健康检查需求,或有妇科健康体检需求的全区女职工。优先补贴困难非公企业、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已建会单位中困难女职工。
2.资金安排与补贴标准。安排资金3万元以每人200元的标准(单人不可重复补贴)专项补助符合条件的150名女职工在本地定点合作体检机构进行女性健康体检。
(三)责任分工
区总工会依据《天水市2026年省列为民实事女职工体检补贴活动名额分配表》,筛选确定体检定点合作机构,严格资质审查,确定具体补贴人员,完成体检项目。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26年3月底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选择具备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具备相应妇科、产科健康体检服务能力,信誉良好,收费标准公开透明的公立医院作为定点体检机构。
2.实施阶段(2026年4月—9月底)。按照名额分配,在全区非公建会企业摸排建立台账,按时督促筛查人员,列入定点机构开展体检,同时反馈市总下拨项目资金,及时足额补贴相关医院。
3.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10月—11月)。10月10日前,区总工会开展自查自评,进行验收并形成工作报告。10月30日前,市总工会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及时报告进度
按照市总工会工作实施方案,按时报送各种表册和工作进展。
四、对200名受托职工子女提供托管服务补贴
(一)目标任务
统筹安排4万元实施我区“受托职工子女补助活动”项目。面向区内符合条件的受托职工家庭,为其子女提供一次性补助,惠及200名受托职工子女,切实解决职工子女看护难题。
(二)主要内容
1.补助对象与条件。全区“工会+”职工子女托管班建设模式下接受照护的职工子女。优先补助经营困难非公企业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单亲职工、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资金安排与补助标准。安排资金4万元以每人200元的标准(单人不可重复补助)专项补助符合条件的200名受托职工子女,减轻托管负担。
(三)责任分工
区总工会依据《2026年受托职工子女补助活动名额分配表》,摸底本区“工会+”职工子女托管班具体情况,确定具体补助人选,及时落实补助资金。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26年3月底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专班抓好工作落实。
2.实施阶段(2026年4月—9月底)。区总工会围绕工会+职工子女托管班子女摸底情况,确立公示补助人选,不足的对象再结合暑假托管班托管人数筛选补足。全面完成全区200名受托职工子女补助。9月,市总工会根据托管具体情况及时下拨项目资金。
3.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10月—11月)。10月10日前,区总工会开展自查自评,进行验收并形成工作报告。10月30 日前,市总工会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李 翔 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杨高勇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区总工会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服务精准落地。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总工会反馈活动进展和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资金监管。工会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及流程开展审核工作,对虚报、冒领资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助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并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主动向社会公示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三)强化督促指导。区总工会要加强日常督导,成立督导小组,定期深入基层和合作单位,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中的困难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工会新媒体平台、社区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活动政策、实施进展和典型案例,提高职工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职工的良好氛围。
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专项补助
申领表
填报联系人:柳璐(0938-2236581,tssmjqzgh@163.com);
2.女职工孕前产后健康体检补贴申领相关表格
3.受托职工子女提供托管服务补贴申领相关表格
填报联系人:王亚珍(0938-2236581,tssmjqzgh@163.com)。
附件1:
麦积区“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专项补助申领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
手机号 | 银行卡号 | ||||
开户行名称 银行名称 (明确到支行) | 开户行行号 | ||||
毕业院校 | 学历提升层次 | 专科()本科()研究生() | |||
专业名称 | 取得学历日期 | ||||
毕业证书编号 | 学位证书编号 | ||||
工作单位 | 工作岗位 | ||||
所在工会 | 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 | ||||
工会联系人 | 工会联系方式 | ||||
本人申请 本人确保以上信息资料真实有效。 签名: 年 月 日 | |||||
单位工会意见 单位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 |||||
麦积区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实施方案
(省、市列为民实事)
为全面完成2026年麦积区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马跑泉镇马跑泉社区建设儿童户外游憩场所1处,满足儿童游戏、运动、社交等成长需求,提升社区儿童公共服务水平,以“儿童友好”促进“社会美好”。
二、资金安排
按照每个社区30万元标准补助,由省、市、区财政按5∶2∶3比例分担。补助资金用于防护地面材料的采购、铺设及地上设施的采购、安装。区级需配套补助资金9万元。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选址。选择人口较为集中、儿童占比高的城乡结合部及搬迁安置社区的公园佳苑小区。项目占地面积458㎡,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等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二)项目设施。根据实际情况采购设施,配置组合滑梯、立体攀爬架、秋千、户外打击乐器组合、跷跷板、摇摇乐等,设置休闲座椅、照明灯柱等场边设备及安全警示标识。
(三)执行标准
1.空间场地。必须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 36246)规定,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400㎡,安全缓冲地面铺设面积不小于400㎡的悬浮地板、人工草坪或硅PU,确保地面安全性、环保性、耐磨性及防滑性。
2.地上设施。必须符合《小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 34272—2017)、《玩具安全》(GB 6675系列)等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及相关环保要求,必须投保产品质量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确保安全、环保、耐用。空间摆布须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
1.细化方案。区妇联会同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社区儿童需求调研,充分听取社区居民、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使项目设计符合实际需求。
2.选址申报。区妇联、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部门选定项目场址,社区所在的马跑泉镇完成消防查验等必要手续。由区妇联向省妇儿工委办申报项目。项目前期资料经省级相关责任单位联合评估后开展后续工作。
(二)实施阶段(4—7月)。原则上在7月31日前完成安全地面采购、铺设及地上设施采购、安装。项目所在地的马跑泉镇政府作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采购程序,并负责全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区妇联、发展改革、住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由区妇联组织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逐级报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备案。
(四)交付使用阶段。项目验收合格后,明确日常管理单位,统筹做好开放服务、安全巡查、设施维护、环境保洁、资产登记与保管等工作,确保空间可持续使用、安全有序、长期受益。
五、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李 翔 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李小晶 区妇联主席
牵头单位:区妇联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投公司
实施主体:马跑泉镇政府
六、组织保障
(一)明确职责分工。区妇联牵头负责项目实施,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宣传、督导检查、资金审核结算等工作。区发展改革、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区财政局做好配套资金落实。
(二)严格资金监管。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项目建设成效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督促指导。区妇联、区发展改革局、区住建局对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提升项目推进实效。
附件:2026年省级为民实事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计划表
附件:
2026年省级为民实事麦积区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
计 划 表
序号 | 建设社区名称 | 项目点所在详细地址 | 项目占地面积(单位:平方米) | “15分钟生活服务圈”覆盖儿童数(单位:人) | 项目点类型 | 场地是否硬化(是/否) | 备注 |
1 | 马跑泉镇马跑泉社区 | 天水市麦积区公园佳苑小区,羲皇大道以南,颖川河以东。 | 458 | 1538 | 城乡结合部社区、搬迁安置社区 | 是 |
麦积区中小学“增学位”工程实施方案
(省、市、区列为民实事)
为全面完成2026年中小学“增学位”项目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我区计划增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2000个,为天水市麦积区天禧学校初中部教学楼项目,总投资2335万元,该项目计划2026年8月底建设完成。
二、资金安排
2026年增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项目总投资2335万元,该项目为天水市麦积区天禧学校初中部教学楼,项目建成后将增加学位2000个。
资金来源为:省级“增学位”补助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2月)。区教育局紧密围绕工作实际,开展方案制定工作。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学校特色、学生需求以及教育发展趋势,确保方案具备科学性与可行性。
(二)审批阶段(3—4月)。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推进工作进行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工作,与此同时,学校专门委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流程的专人,全程跟进各环节,保障各项工作紧密衔接,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三)实施阶段(5—7月)。在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将构建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利用施工黄金期,加快实施进度,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对于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保障项目顺利、高效推进 。
(四)验收阶段(8月)。当项目建设全部完工后,将严格依照既定程序对2026年中小学“增学位”工程有条不紊地开展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完全符合验收要求,交付满意成果。
四、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王军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党为民 区教育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区住建局、区审计局
实施单位:区教育局
五、完成时限
2026年8月。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区教育局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保障为民实事教育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严格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跟踪督导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工作机制。对为民实事项目实行台账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区项目管理方面相关政策、规定,落实为民实事项目工作进展督查制度,经常深入项目现场,督查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推进。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终身责任制,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对项目实施过程履行各自职责进一步明确,对推进项目进度做了时序要求,形成了项目管理良好机制,确保各项目任务落实落细。
(四)强化督促检查。区教育局逐月逐季度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现场督查,对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环节开展全面督查检查,严防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项目规范运行、进度可靠、账实相符。项目招标启动建设,项目资料与进度一致,对隐蔽工程也要留有影像资料,施工日志,监理日志与项目进度相一致,对项目实施重要环节,检测要做,签字要有,争取在项目完工时,资料齐全、整理规范、正规存档。
麦积区改造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实施方案
(省、市、区列为民实事)
为全面完成2026年建设1个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2个村级互助幸福院为民实事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改造提升的方式,在全区建设1个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2个村级互助幸福院。
二、实施计划
1个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麦积区麦积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个村级互助幸福院分别为麦积区五龙镇温家坪村互助幸福院和麦积区麦积镇街亭村互助幸福院。
三、资金安排
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0万元。省、市、区按照5:3:2的比例分担,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0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60万元,区级财政补助40万元。村级互助幸福院每个建设标准20万元,省、市、区按照5:3:2的比例分担。省级财政每个补助10万元,市级财政每个补助6万元,区级财政每个补助4万元。省、市补助资金下达后,区财政应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配套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设施配套。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月底前)。区民政局负责制定《麦积区改造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调度机制,科学谋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
(二)项目实施阶段(3月—10月)。区民政局按照建设标准和任务要求,完成项目设计、项目投标、项目施工等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9月底前完成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任务,10月底前完成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三)评估验收阶段(11月底前)。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自查自评。10月底前,区民政局完成村级互助幸福院评估验收,11月底前市民政局通过实地验收、综合评估等方式,对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质量、设施配套、服务功能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四)项目运营阶段(12月底前)。12月底前,区民政局指导督促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投入运营服务。
五、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刘 洋 区委常委、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王旺红 区民政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实施主体:麦积镇政府、五龙镇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项目计划安排、督导检查和协调推进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拨付工作。
(二)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好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杜绝专项资金滞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建设标准。按照《甘肃省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和《甘肃省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把控原材料、施工、设施设备等质量,确保建设任务顺利推进、质量符合标准、任务如期完成。
(四)加强督促检查。区民政局、麦积镇和五龙镇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建设标准、公益性岗位设置以及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任务如期完成。
(五)强化后续管理。加强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的后续管理,确定管理运营模式,科学制定管理运营制度,合理设置人员岗位,切实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
麦积区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实施方案
(省、市、区列为民实事)
为全面完成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关于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目标任务
2026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基层单位就业,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具体指标以市局下达为准。
(二)实施范围
项目人员范围: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甘肃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涉藏地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
项目单位范围: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和文旅康养等重点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按临聘人员管理。
(三)扶持政策
1.省级财政对实施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麦积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项目补贴期内,允许项目人员报考各类政策性岗位或脱产研究生。对招聘人员离岗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剩余补贴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同等享受3年补贴政策。
2.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
3.项目期满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或不愿继续留用的毕业生选择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项目,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四)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的标准,给予项目人员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市、区不配套资金。
(五)实施步骤
1.加大宣传力度,征集招聘岗位。5月底前,区人社局根据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动员征集招聘岗位,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工作。
2.审核单位资格,发布招聘公告。6月底前,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招聘单位资格条件,审核招聘单位资格,发布招聘岗位需求信息。
3.组织双向对接,做好招聘服务。7月份,及时组织纳入招聘范围的用人单位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双向选择专场招聘会,做好双向对接。
4.核查人员资格,签订劳动合同。8月份,双向对接完成后,由人社部门进行人员资格审核,信息比对,确定招聘人员,上报市局备案,录入系统管理,督促企业及时与招聘的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建立考核管理台账。
5.组织培训上岗,落实补贴资金。9月1日起,用人单位组织聘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及时安排上岗。10月份,用人单位及时向区人社部门上报人员考核、工资报酬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审核结果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社保卡账户。
6.检查验收。11月底,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形成区级总结报告,迎接省、市人社部门项目检查验收。
(六)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王军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霍定军 区人社局局长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七)保障措施
一是靠实工作责任。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统筹安排部署,强化协作配合,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区人社局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及时做好岗位征集、人员招聘、补贴发放等各项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是严格政策要求。要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聘用人员管理,严把用人单位资格关、聘用人员条件关、补贴发放审核关,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招聘工作,依法与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保障各项政策待遇全面落实。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区人社局要加强对全区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规范指导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强化对用人单位招聘人员日常考勤考核的监督,增加随机抽查频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严防虚报、冒领和套取资金行为。
二、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以上。
(二)实施范围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在全区城镇区域内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实现再就业的群体。
(三)资金安排
通过2026年中央财政下达和省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等途径筹集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600元—1500元/人(次)、社会保险补贴(实际缴费的2/3)、公益性岗位补贴每月1520元—1910元/人、就业见习补贴每月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人、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支出,促进城镇新增就业。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1.工作调度。2月份,区人社局按月对各街道、各相关镇工作进展进行调度督促,确保11月底前完成任务。
2.检查验收。12月上旬,各街道、各相关镇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12月中旬,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
(五)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王军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霍定军 区人社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
实施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马跑泉镇政府、花牛镇政府、社棠镇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强化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相关单位作用,统筹协调推进我区项目实施工作。各街道办、各相关镇政府、各部门要强化担当、靠实责任、密切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区人社局要按照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相关规定,按月做好城镇新增就业数据统计和调度,对进度慢的重点督促,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区财政局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加强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二是促进扩容提质。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就业促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促进提升就业质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稳岗扩岗,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持续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急需紧缺工种培训力度,大力推行嵌入式、订单式培训,促进培训就业一体化。优化招聘服务供给,用好“甘肃人社”直播带岗平台,促进供需高效匹配。
三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对高校毕业生群体,重点通过市场招聘、基层就业项目、行政事业单位招考、企业招聘、参军升学、自主创业、就业见习等多种渠道帮助实现就业。对城镇务工的农民工群体,线下线上双向发力,传统招聘方式和“务工二维码”综合运用,搭建平台促进供需精准高效匹配。完善劳务协作机制和平台,发挥各级驻外劳务机构作用,吸引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与我区经济发展相结合,扩大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对退役军人群体,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积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不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对就业困难群体,健全完善台账,落实落细帮扶政策,精心做好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由人社部门牵头,认真开展检查督查,指导各街道(镇)、社区健全完善实名制就业台账,确保新增城镇就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就业时间、就业状态等信息记录规范准确。严格落实就业统计法规制度,加强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提高就业数据统计质量。加强失业监测和预警应对能力,坚决避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麦积区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
实施方案
(省、市、区列为民实事)
为做好2026年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工作,根据团市委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我区具有麦积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6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6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6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切实保障我区困难家庭学生教育权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
二、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李 翔 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马志华 团区委书记
牵头单位:团区委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
责任划分:
1.团区委:牵头研究制定区级实施方案。依托团队组织进行政策宣传,协调教育和民政部门同步依托各自平台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困难学生关爱服务、返乡实践,配合教育部门和高校开展勤工助学、人才培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实施。
2.区教育局:在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期间和学生入学前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统计汇总2026级入学新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审核无误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并向民政部门提供新生名册,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数据。
3.区民政局:在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期间和学生入学前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将入学新生信息与低保对象(含“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信息进行比对,确定最终受资助学生名单,并将最终名单报团区委,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数据。
三、资金安排
学生资助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和团省委、团市委、团区委向社会募集。
四、实施标准
(一)学业资助。资助对象入学就读后,通过资助缓解困难家庭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负担。根据省财政厅等5部门印发的《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校就读的本专科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学子关爱服务行动。在发放资助金的基础上,协调相关方面,将受资助学生纳入共青团、教育部门和高校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扶助机制,服务受资助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成才。
1.关爱服务。将全体受资助学生纳入共青团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结合共青团组织开展的“千校万岗”就业精准帮扶行动,为受资助学生提供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实习见习等服务,帮助解决就业困难。
2.返乡实践。结合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设立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文化宣传、网络“云实践”等实践内容,按照“因需设岗、按岗招人、双向选择、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团区委的“生源地”优势,利用家乡资源创造条件、做好保障,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搭建在外学子与家乡常态化联系的实践桥梁。
五、实施步骤
(一)政策宣传解读(2月—7月)。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期间和学生入学前通过主流媒体、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团区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通过各自平台广泛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受资助群体知悉惠民政策。
(二)社会筹资(3月—7月)。由团区委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踊跃捐款,争取助学资金支持。
(三)摸底统计(6月底前)。区教育局对全国统一高考考生进行信息采集,区民政局对教育部门提供的考生信息进行比对,摸底统计资助学生范围及数量。
(四)确定资助对象(7月—9月)。
1.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区教育局对具有麦积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6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第一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6级新生,8月1日前完成统计工作;第二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6级新生,8月15日前完成统计工作。
2.区民政局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新生名册,与困难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6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5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6级新生于8月20日前完成。
3.团区委对民政部门提供的比对结果名单在团区委新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详细统计学生信息、签订《资助金使用协议》、发放《入学回执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团市委,由团市委确定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并上报团省委审核。
(五)发放资助金(8月—9月)。团省委统筹财政资金和社会募集资金,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资助金通过银行直通车的形式直接汇入资助对象专用银行卡账户。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月24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9月1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六)补充发放(9月底前)。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七)跟踪管理(10月底前)。
1.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按照要求,团区委对所有受助学生进行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
2.团区委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寄回团区委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八)学子关爱服务(长期)。11月完成学业资助各项工作任务,并长期开展学子关爱服务行动,建立长效扶助机制,多部门联动共同服务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鼓励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工作由团区委牵头负责,区教育局、区民政局配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实施,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二)严格统计数据。区教育局结合普通高校录取时间,及时、准确统计入学新生名单,并报送至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对名单所列人员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比对、审核、统计。团区委做好公示把关,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三)加大宣传力度。团区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要做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协调本地媒体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公益、参与公益的良好氛围。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让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政府资助。
麦积区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市列为民实事)
为持续深入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提质增效,全面完成2026年度我区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据《甘肃省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规范(试行)》《2026年全市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麦积区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年市残联下达我区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集中服务项目计划人数为120人,着力在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展日间照料服务,努力减轻残疾人家庭照护负担,解放残疾人家庭劳动力,赋能乡村振兴。
二、项目实施
(一)对象范围:具有麦积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6—59周岁,有照护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视力、肢体残疾人(纳入民政部门特困供养人员不再列为照护对象,一、二级精神残疾人需由承接日间照料服务项目的专业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或专科医院提供服务)。
(二)服务方式:采取日间照料集中服务方式进行。
(三)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早餐、午餐、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照护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开展的服务项目,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要具备“六室一工坊”,包括多功能活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
三、补贴标准
日间照料服务对象每人每月补贴900元(省级每人每月补贴600元,市级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四、机构选定及服务周期
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结合有服务需求残疾人分布情况和便于服务的方式,选定有爱心有资质的3家社会机构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多样化个性服务。项目服务周期为12个月,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不计入补贴范围。个人服务期限以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计算,被照护人员因故不能继续接受照护服务的,可以及时调整补充。
五、项目管理
(一)对象选取程序。一要精准摸清底数。要在工作启动前,区残联组织有关人员,深入镇、街道、村、社区,认真详实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全面精准摸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底数和服务需求情况。二要认真筛选对象。根据摸底数据,结合任务指标和残疾人照料服务实际需求以及服务对象确定的经费标准,按照急需优先的原则,认真拟选出照料服务对象名单。三要公示照料对象。区残联对拟选出的照料服务对象,在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确定为照料服务对象,并报市残联审核备案。
(二)职责分工。区残联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评估验收和资金监管,落实补贴资金,全力做好省市残联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抽查和实地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三)绩效管理。项目采取分阶段评价的方式进行绩效管理,区残联分三次对承接服务的机构进行满意度调查,建立评价档案,第一次在服务启动后第3个月进行;第二次在第6个月进行;第三次在第11个月进行,若满意度调查在95%以下,立即督促机构进行整改。
(四)资金拨付。补贴资金分三次拨付承接机构。为保证项目及时启动,在招标结束合同签订后向承接机构支付不超过标的总额的50%;项目实施第6个月按照服务成效支付不超过总额的40%;服务期结束后,区残联根据服务成效支付剩余资金。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6年1月—3月)。区残联制定《2026年度麦积区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摸排确定照料对象和服务机构,签订承接协议,组织照料对象与承接机构签订个人服务协议。
(二)实施阶段(2026年4月—2027年3月)。承接机构要按照服务协议,全方位、多形式为重度残疾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日间照料服务工作,主动接受区残联对照料服务工作的全程监督,分阶段组织实施满意度评价。
(三)检查阶段(2027年4月)。区残联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项目周期结束后,区残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归纳梳理,及时向市残联报送项目实施整体情况。
七、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刘 洋 区委常委、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王正君 区残联理事长
牵头单位:区残联
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残联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增强项目落地增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扣服务对象需求,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手段,以等不得、拖不得、慢不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方位、多角度、高标准推进日间照料服务项目提质增效。
(二)严格项目监管。区残联要按照方案要求,严格按照程序确定服务对象,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杜绝挤占、挪用、套取资金问题发生,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发挥项目实效,确保照护对象真正受益。要精准做好数据录入工作,及时将服务情况录入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系统。
(三)加强督促检查。区残联要加强对服务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做到督促检查全覆盖,全力做好省市残联的随机抽查和实地督查。
麦积区2026年组织县级医疗专家到基层
开展义诊活动实施方案
(市列为民实事)
为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看病就医不便的实际困难,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与幸福感,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6年,统筹组织区级医疗机构,开展覆盖巡回义诊活动30场次。通过活动,实现以下具体目标:一是推进服务下沉。为基层群众提供常见病诊疗、慢性病筛查、用药指导等服务,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区级专家的优质医疗服务,有效缓解基层群众“看专家难”问题。二是普及健康知识。广泛宣传疾病预防、健康知识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提升基层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切实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与满意度。三是提升基层能力。推动区级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加强区乡两级医疗机构技术交流与业务协作,通过带教、查房、讲座等形式,对基层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诊疗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明确义诊场次分配。区卫生健康局统筹区妇幼保健院、小陇山林业中心医院两家二级医疗机构进行义诊,义诊范围覆盖全区所有乡镇,并延伸至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全年完成30场次义诊活动。任务分配遵循“区级主导、乡级联动、覆盖重点、兼顾公平”原则,重点覆盖医疗服务能力相对薄弱的偏远乡镇、乡村振兴重点村。
(二)精心组织,组建高质量专家团队。一是专家遴选。区级医疗机构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富有奉献精神的临床骨干组成义诊团队。优先选派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康复科等基层需求强的学科专家。二是团队构成。每支义诊团队原则上不少于5人,至少有2名中级职称专家,并配备护理、药学等人员,确保提供诊疗、咨询、健康宣教等一体化服务。确保提供诊疗、咨询、健康宣教等一体化服务。三是人员培训。各单位对所有参与义诊的专家及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内容包括活动宗旨、服务规范、沟通技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要点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精准对接,满足基层实际需求。一要填报计划。医疗机构开展义诊前需提前征求乡镇卫生院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开展义诊,乡镇卫生院根据当地疾病谱、群众主要健康问题,按照当地群众实际医疗需求向卫健局报送义诊需求计划。二要按需配“医”。根据乡镇卫生院义诊需求计划,由区卫健局牵头,医疗机构具体负责,统一制定推进计划,动态调整义诊团队的学科组合,满足群众义诊需求。三要信息预告。要通过村委会公告、乡村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提前3—5天向群众公布义诊时间、地点、专家专长等信息,提高活动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
(四)丰富内容,确保义诊服务实效。每次义诊活动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常见病、多发病的免费诊疗与咨询;血压、血糖等基础健康指标免费测量;合理用药指导与安全用药知识宣传;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或个体化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宣传折页等资料;根据需要,对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上门巡诊服务;对当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教学指导。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6年3月)。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各医疗机构上报年度义诊计划,完成义诊团队组建。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6年3—11月)。按照月度计划,有序组织开展各项义诊活动,建立义诊活动月度报送制度,动态掌握进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2月)。区级医疗机构要对全年义诊工作进行总结,上报活动数据、典型案例、影像资料及成效分析。
四、工作要求
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参与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义诊活动作为为民实事抓好落实,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强化责任落实,专家团队要严守纪律、认真履职,提供优质专业服务;基层单位要全力配合,做好场地、人员、后勤保障。要注重安全规范,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医疗废物处理、突发疾病应急处置,保障群众就医安全。要做好资料留存,全程做好活动照片、视频、服务台账、群众信息等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归档备查。
五、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赵锦鹏 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陶俊杰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组织保障
(一)压实主体责任。区卫生健康局履行统筹协调、计划下达、过程监管职责,牵头做好年度任务分解、资源调度与工作推进。各区级医疗机构作为实施主体,健全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科室与责任人,按要求组建义诊团队、落实活动场次、提升服务质量。乡镇卫生院做好属地对接、需求摸排、场地布置、群众组织及后勤保障,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乡村广播、村务公告等线上线下渠道,提前发布义诊信息,常态化宣传健康知识与惠民政策。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医务人员服务基层、奉献群众的生动实践,提升群众知晓率与参与度,营造关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导考核。将巡回义诊工作纳入医疗机构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实行量化评价。区卫生健康局通过随机抽查、现场核查、资料调阅、群众回访等方式,对活动场次真实性、服务规范性、基层满意度、资料完整性等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进展滞后、流于形式、群众反映较差的,予以约谈提醒、限期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四)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义诊活动台账管理、年度总结制度,规范服务流程、人员管理、信息登记与资料归档。加强区乡医疗机构业务协作与技术帮带常态化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制度化、常态化,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附件:麦积区2026年到基层开展义诊活动场次任务表
麦积区“国球进社区”项目实施方案
(市列为民实事)
为确保2026年市政府为民实事顺利实施、如期完成,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10月底前,完成“国球进社区”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标准
建设内容为利用社区闲置空间(如广场、公园绿地、小区)新建或改造乒乓球场地,配置标准乒乓球台及地面。
三、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马 晶 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庞 龙 区文旅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实施主体:区体育发展中心
四、资金保障
“国球进社区”项目资金由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统筹安排。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3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待市体育局审核后,按照项目分配数量进行实施。
(二)实施验收。项目名单确定后5月底前开工建设,9月底前竣工,10月底前完成验收。
六、工作要求
1.区文旅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区体育发展中心要指定专业人员对施工情况进行现场跟踪监理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3.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确保工程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4.各有关乡镇每周向区体育发展中心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麦积区农村老旧配电线路改造实施方案
(市列为民实事)
为积极推动巩固脱贫攻坚电网建设与改造成效,满足农村地区用电需求,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质量、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12月30日前,麦积区2026年第一批配网工程建设投运,通过本批次工程改造提高电网运行安全水平,从源头解决麦积区配农网发展薄弱环节,推进电网布局合理、运行安全可靠的转变,为当地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程规模
本工程结合麦积区配网网架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优化整合低效线路6条,将3条单辐射线路进行联络,实现10千伏架空线路多分段单联络目标网架。对13条运行状况差、故障频发线路进行差异化改造。共计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97.17公里,概算总投资1592.95万元。
三、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王军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贾恒东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景永良 国网天水麦积区供电公司经理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区林草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各相关镇
实施单位:国网天水市麦积区供电公司
四、建设管理单位
建设管理单位: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天水供电公司
设计单位:天水天正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水天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甘肃电通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国网天水市麦积区供电公司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储备设计(1月),由天水天正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当前区域配电网现状,结合麦积区供电公司项目储备需求进行项目设计,麦积区供电公司进行内部评审,
(二)项目批复(2月),由国网天水供电公司牵头、麦积区供电公司配合,参加甘肃省电力公司项目评审,由甘肃省电力公司进行项目批复。
(三)项目实施(3—11月),由麦积区供电公司牵头,施工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按照工程管理规范,安全地开展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代表业主单位进行现场监管,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变更、签证等工作。
(四)竣工验收(12月),由施工单位、施工班组、麦积区供电公司进行三级自检验收,验收缺陷整改后,由国网天水供电公司进行委建单位验收,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进行项目法人验收。
六、组织保障
(一)严格计划管控,精心组织,按照单体工程合理编制里程碑计划和竣工时序,加强现场施工、物资供应、停电计划、竣工验收、转资结算等各环节紧密衔接,确保工程高效推进。
(二)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抓实工程参与方和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全面应用配电网典型设计和标准物料,按规范持续完善图纸资料,及时出版施工图纸并按图施工。持续推进“工厂化预制、成套化配送、装配化施工、机械化作业”等“四化”应用,严把验收质量关,全力提升工艺水平,积极打造“优质工程”。
(三)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落实“竣工一项、投运一项、结算一项、审价一项”的要求,不断提高结算工作质效。工程造价最终以施工和设备材料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四)本工程在投资计划下达后及时开工,并按照省公司制定的节点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开展工程建设,确需变更和调整的项目必须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附件: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批配网工程项目明细表
麦积区开发乡村寄递物流公益性岗位
和配备农村智能快件箱实施方案
(市列为民实事)
为推动全区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和快递进村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区379个建制村开发乡村寄递物流收发员公益性岗位379个,配备农村智能快件箱(具体以市邮政管理局配备为主)。
二、工作标准
(一)乡村寄递物流收发员公益性岗位。按照《关于严格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04号)文件精神,市、县(区)农业农村、人社、财政部门要选好配好保障好乡村寄递物流收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要具备相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岗位职责,负责好进村出村邮件快件的收发等具体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协调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落实开发公益性岗位。市邮政管理局指导区交通运输局和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协调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开展人员遴选工作,指导培训乡村寄递物流收发员。同时,在各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立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叠加快递收发服务功能,选配1名建制村干部兼任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站长,负责联络、宣传、监督快递进村工作。各镇政府明确1名副镇长负责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和快递进村工作。
(二)农村智能快件箱。根据村情、人口数量、进村出村邮件快件量等因素,在相应的建制村布放智能快件箱,合理设置布放位置和箱体规格,确保全天候使用、格口充足、安全性高,满足乡镇农村群众使用需求。区交通运输局指导379个建制村按照规范要求运行智能快件箱。
三、资金安排
(一)乡村寄递物流收发员公益性岗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根据核定的聘用指标人数,将省级补助资金按照标准拨付各县区,由各县区负责发放。县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统筹资金再给予补贴。
(二)农村智能快件箱。区政府统筹乡村振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新供销体系建设、东西部协作帮扶等资金,为农村地区配备智能快件箱。
四、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刘 洋 区委常委、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雷晓利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及其村委会、区邮政企业及各快递企业
实施单位: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前)。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前期谋划,合理规划布局,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二)项目实施阶段(3月—6月)。379个寄递物流收发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全部选配到位并上岗工作。智能快件箱配备到位并正常运行。
(三)评估验收阶段(7月底前)。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评,市邮政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评估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区交通运输局对为民实事项目进行政策引导和跟进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按照职责负责具体工作。区政府组织农业农村、人社、财政、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具体实施。
(二)加强督导检查。区交通运输局及其邮政业安全服务中心及时向市邮政管理局、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落实情况,检查各镇、街道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落实情况及农村智能快件箱使用情况。
(三)强化落实效果。全面完成379个建制村实现邮件快件进村任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用邮需求,持续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快递抱团进村、邮快合作进村、客货邮融合进村,切实解决农村快递“最后一公里”问题。
麦积区改造居民户内燃气设施设备6.3万户
实施方案
(市列为民实事)
一、目标任务
聚焦居民燃气使用安全,全面解决户内燃气设施老化、安全
防护不足等问题,2026年在全区范围内配合市级单位完成6.3万户居民户内燃气设施设备改造,实现智能安全管控全覆盖、隐患全面清零,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燃气使用便捷性和安全性。
二、改造内容及标准
(一)改造内容
1.智能燃气表更换:为符合条件的用户更换DN15智能燃气表,实现网上缴费、远程安全切断、漏气监测等功能,解决传统
插卡式燃气表缴费不便、安全预警不足等问题。
2.燃气报警器(含电磁阀)加装/更换:为未安装用户加装,为超期使用或功能失效用户更换DN15燃气报警器(含电磁阀),确保报警器与电磁阀联动有效,杜绝误报、错报、漏报现象。
3.自闭阀改造:将现有灶前单嘴阀全部更换为具备超压、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自闭阀,解决原有阀门密封材料老化导致的
安全隐患。
4.金属波纹管更换:将所有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软管、燃气输送用橡胶软管(含热水器接头)全部更换为专业金属波纹管,配套规范安装管卡,杜绝胶管老化、超长、脱落、鼠咬等隐患。
(二)建设标准
所有改造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具备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
三、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主要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市级财政配套资金、企业自筹及用户合理分担。
(二)资金管理
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杜绝
截留、挤占、挪用等行为。配合市财政局、市住建局联合建立资金使用监管机制,每月开展资金使用情况核查,每季度进行资金使用绩效分析,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四、实施步骤及具体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上旬前)。配合市住建局组织开展居民户内燃气设施现状拉网式排查,逐户登记设施类型、使用年限、安全隐患等信息,建立改造台账。根据摸底情况,确定6.3万户改造任务分解指标,明确我区改造户数、重点区域。同时,配合市住建局开展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完成施工设备、物资进场准备,同步完成小区改造公示、入户告知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3月中旬—11月)。3月底完成1万户、4月底完成2万户、5月底完成3万户、6月底完成4万户、7月底完成5万户、8月底完成6.3万户,实现改造任务100%完工。
(三)验收阶段(与施工同步)。施工单位完成单户改造后,配合市住建局联合燃气企业、监理单位人员开展分户验收,重点核查产品安装、功能测试、安全合规性,验收合格由居民签字确认,不合格的当日整改、次日复验。
(四)总结阶段(12月)。配合市住建局完成改造项目全流程资料整理归档,包括台账、施工记录、验收资料、物资凭证等工作。
五、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强永斌 区委常委、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熊永辉 区住建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镇、街道、社区
实施主体:燃气经营企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配合天水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协调各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落地。
(二)优化施工服务,减少群众影响。配合燃气企业制定科学的小区施工计划,提前3天在小区公示施工时间、施工范围、注意事项及现场联系人,实行“错峰施工”(避开居民做饭、休息时间),每户施工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施工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施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对施工造成的轻微损坏及时修复;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回应群众咨询、投诉,妥善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群众诉求。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配合市融媒体中心、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小区公告栏、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燃气设施改造的重要意义、政策标准、改造流程、安全用气常识等,提高群众知晓率和配合度;对改造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消除群众顾虑,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麦积区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实施方案
(市、区列为民实事)
为高质量完成2026年为民实事危桥改造项目建设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4座。
二、资金安排
预计总投资2940.9万元。分别为:
1.对街亭桥进行危桥改造建设,预计总投资356.33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和衔接资金。预计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222.75万元,衔接资金133.58万元(入库项目)。
2.对归凤2号桥进行危桥改造建设,总投资156.57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和衔接资金。预计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128.25万元,衔接资金28.32万元(入库项目)。
3.屈家坪桥梁1座,总投资481.4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和衔接资金。预计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317万元,衔接资金164.45万元(入库项目)。
4.牛头河桥梁1座,总投资1946.5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和衔接资金。预计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1343万元,衔接资金603.55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科学制定任务分解计划,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批,完成项目招投标并全面开工建设。
(二)实施阶段(4—10月)。区交通运输局主体推进实施项目,力争汛期前完成桥梁基础和下部结构施工,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工。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检查频次,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完成整改。
(三)验收阶段(11月底前)。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镇政府、群众代表联合进行交工验收。
四、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刘 洋 区委常委、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雷晓利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水务局、区林草局、区文旅局、区审计局及相关镇。
实施单位: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五、完成时限
2026年10月底前4座危桥改造项目全部完工,11 月份完成交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区交通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水务局、林草局、文旅局、审计局及各相关镇等部门、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形成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在执行政策、资金保障、项目推进上形成工作合力。区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并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文件的审核把关等前期工作和技术指导、安全检查、资金审批、项目交竣工验收、审计等工作。
(二)严格资金监管。依据相关文件精神,整合衔接资金、地方财政资金、车购税等各类资金,保障建设资金足额到位。项目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一管理,设立项目专户,实行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区财政局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严格依照工程计量报表支付项目建设资金。施工单位需在每个月25日之前,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月报提交资金拨付申请,经监理人员、现场质量监管人员签字,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审查盖章同意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报批拨付。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后一年)满后支付合同尾款,并全面清理合同执行和工程验收情况,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三)强化项目管理。危桥改造项目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七公开”“三同时”等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监管、法人负责、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严控施工工艺,规范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编制桥梁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汛期应急防汛预案,做好临时保通安全措施,切实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保障施工及过往行人、车辆安全。强化施工管理,科学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项目按期完工。
(四)健全监管体系。要严格实行企业负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群众监督、主管部门检测的五级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从施工单位资质、缴纳农民工保证金、用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施工机械等方面,严把施工单位准入关,从勘察、设计、施工、中间交工验收到竣工验收等各环节,靠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体系,确保项目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
(五)完善保障制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项目开工前,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用工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所有施工机械购买车辆保险,严把特种设备资质审核关、持证上岗关、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关、安全机构和人员配备关、安全经费投入关等重要关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六)建立长效机制。项目建设完成后,统一移交各相关镇管养,由镇村级路长履行管养责任,组织村民自管、自养。区交通运输局事务服务中心将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治共享范畴,将爱路护路养路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营造全民养护的良好环境。要实现路长制管理全覆盖,有效发挥各级路长职责,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麦积区启动天成学校分校建设,实现小陇山
职工子弟学校和天润学校合作办学和新改建
中小学校运动场地实施方案
(区列为民实事)
为全面完成2026年区列为民实事启动天成学校分校建设,实现小陇山职工子弟学校和天润学校合作办学和新改建中小学校运动场地项目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启动天成学校分校建设,实现小陇山职工子弟学校和天润学校合作办学。有效缓解天成学校片区和天润学校片区的就学压力优化城区学校布局,为我区优质教育资源发展奠定基础。
(二)新改建中小学校运动场地项目5000平方米,分别为:元龙中学和党川学校运动场项目。有效改善了校园体育活动场地条件,完善了体育教学配套设施,为广大师生开展体育锻炼、提升身体素质提供了更加安全、舒适、规范的运动空间,进一步满足了学校日常教学、文体活动及课后锻炼需求,有力推动了校园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资金安排
天成学校分校项目总投资1.3亿元,2026年申请教育专项资金3000万元;新改建中小学校运动场地项目总投资24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义务教育专项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2月)。区教育局紧密围绕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方案制定工作。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学校特色、学生需求以及教育发展趋势,确保方案具备科学性与可行性。
(二)审批阶段(3—4月)。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推进工作进行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工作,与此同时,学校专门委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流程的专人,全程跟进各环节,保障各项工作紧密衔接,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三)实施阶段(5—11月)。在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我们将构建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利用施工黄金期,加快实施进度,同时,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保障项目顺利、高效推进。
(四)验收阶段(8—12月)。严格依照既定程序分期对项目有条不紊地开展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完全符合验收要求,交付满意成果。
四、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王军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党为民 区教育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麦积分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
实施单位:区教育局相关学校
五、完成时限
天成学校分校项目计划2028年8月完成;小陇山职工子弟学校天润学校合作办学项目计划2026年12月完成;新改建中小学校运动场地项目计划2026年8月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区教育局全面负责协调,各项目学校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保障为民实事教育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严格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跟踪督导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工作机制。区教育局和各项目学校对为民实事项目实行台账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区项目管理方面相关政策、规定,落实了为民实事项目工作进展督查制度,经常深入项目现场,督查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推进。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终身责任制,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对项目实施过程履行各自职责进一步明确,对推进项目进度做了时序要求,形成了项目管理良好机制,确保各项目任务落实落细。
(四)强化督促检查。区教育局指导各项目学校逐月逐季度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现场督查,对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环节开展全面督查检查,严防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项目规范运行、进度可靠、账实相符。项目招标启动建设,项目资料与进度一致,对隐蔽工程也要留有影像资料,施工日志,监理日志与项目进度相一致,对项目实施重要环节,检测要做,签字要有,争取在项目完工时,资料齐全、整理规范、正规存档。
麦积区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灌溉建设项目
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区列为民实事)
为全面完成2026年麦积区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灌溉建设项目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麦积区实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灌溉建设项目共3个,其中:(一)麦积区花牛南山元柳村、巷口村、罗家沟村果树产业区灌溉设施建设项目:新建机井3眼、机井管理房1座、二级泵站1座、水泵5台套、配电设施12台套、变压器2台套、输配电线路1100米、地埋式电缆线1400m、新建水池15座、埋设上管8084米、各类阀门井70座、田间阀门井101座、铺设田间总干管39248米、田间给水栓628处、埋设输水管道4850米。(二)麦积区渭南镇吴家庄等18村果蔬产业区灌溉项目:更换渠首进水闸、冲砂闸启闭机各2台、维修改造干渠4234米、维修改造渠道387米、维修管理房1座、拆除重建干渠4202米、渠系建筑物83座、新建支渠3953米、清淤干渠899米、新建干渠277米、维修提灌上水管221米。(三)麦积区泽民渠果蔬产业区灌溉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维修加固溢流坝1座、新建引水箱涵1座、维修加固干渠4980米、新建干渠840米、支渠2500米、渠系建筑物45座、新建渡槽1座,箱涵3座、干渠清淤1315米。
二、资金安排
年度概算总投资3190.33万元,其中:资金来源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季度。做好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机井3眼、机井管理房1座、二级泵站1座、水泵5台套、配电设施12台套、更换渠首进水闸2台、更换冲砂闸启闭机2台、改造干渠768米、维修管理房1座、维修渠系建筑物2座、拆除重建干渠2569米、渠系建筑物38座、新建支渠925米、维修加固溢流坝一座、新建引水箱涵一座、维修加固干渠1608米,力争完成投资690.03万元。
(二)第二季度。开工建设变压器2台套、输配电线路1100米、地埋式电缆线1400m、新建水池7座、埋设上管8084米、各类阀门井70座、铺设田间总干管13266米、田间给水栓229处、拆除重建干渠817米、维修改造干渠3466米、维修改造渠道387米、渠系建筑物38座、新建支渠3006米、新建渡槽一座、箱涵一座、维修加固干渠1104米、干渠清淤1315米,力争完成投资1100.00万元。
(三)第三季度。开工建设水池5座、埋设输水管道4850米、铺设田间总干管16842米、田间给水栓254处、田间阀门井63座、拆除重建干渠1453米、新建支渠2095米、渠系建筑物37座、清淤干渠899米、新建干渠159米、维修提灌上水管221米、维修加固干渠1000米、箱涵一座,力争完成投资1200.00万元。
(四)第四季度。开工建设水池3座、铺设田间总干管9140米、田间给水栓145处、田间阀门井38座、维修加固干渠1268米、箱涵一座、新建干渠168米、支渠600米、渠系建筑物13座,力争完成投资200.00万元。做好完工项目资料整编和验收等工作。
四、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赵锦鹏 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霍彦庭 区水务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区水务局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政府统筹协调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积极筹措中央、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及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等保障项目建设实施。区水务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负责项目前期、资金筹措、质量管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加大工作调度。区水务局积极与省、市水利部门衔接,开展全过程调度,压茬推进,推进项目落地实施。区水务局紧盯节点目标,倒排工作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并及时向麦积区政府、市水务局反馈工作情况。
(三)加强监督指导。区水务局从前期准备、工程建设、质量管控、实施进展等方面开展跟踪指导。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严格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强化资金监管,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麦积区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灌溉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表
麦积区启动天陇铁路麦积山站及站前广场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区列为民实事)
天陇铁路是连接甘肃省天水市与陇南市之间的快速铁路干线,为客货兼顾的区域铁路干线,全线近期设站21处。麦积山站是沿线关键站点之一,该站及站前广场建设对完善区域交通网络,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实施天陇铁路麦积山站及站前广场建设项目。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该项目作为天陇铁路的重要站点,依托世界文化遗产麦积山石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选址在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廖家庄。麦积山站由天陇公司统一规划建设,麦积区承担协调保障及站前广场建设任务,计划当年启动实施。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沿线群众便捷出行,建成后站点周边将形成新的商贸、服务集聚区,并建设站前配套设施,将推动麦积区及陇南沿线地区的产业联动与经济增长。
二、资金安排
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及其它筹措方式。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6年3月—2026年9月)完成站前广场项目前期摸底调研,办理稳评、可研、初设、用地、规划、环评、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做好麦积山站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协调保障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6年10月—2027年11月)编制站前广场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并启动实施该项目建设,从严管理、保质保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麦积山站项目顺利建设。
(三)竣工验收阶段(2027年12月)按照铁路设计、验收技术规范标准完成站前广场项目竣工验收,保障麦积山站项目正常运营及发挥效益。
四、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王军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 洋 区委常委、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贾恒东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重大项目协调办、区文旅局、区供电公司、甘泉镇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及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施工协调等重难点问题,加强对项目启动建设的指导、督促检查。确保项目如期启动建设。
(二)统筹协调保障。建立与铁路部门、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同步推进站房设计与站前广场配套衔接。协调电力、通信、供水、燃气等市政管线单位,提前完成管线迁改与配套接入,保障项目建成后同步投用。对接文旅、交通部门,提前规划公交、旅游专线等接驳方案,实现站场与城市交通、景区服务的无缝衔接。
(三)强化资金管理。依据国家投资导向及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建设资金足额到位。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实行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各总包单位严格依照工程计量报表支付项目建设资金。
(四)规范施工建设。严格落实“四制”责任制,严格执行“七公开”制度,严把原材料采购、检测、机械设备进场、分部验收、施工管理、试验检测“六道关口”,保证项目建设全面达标。
麦积区东柯河工业园城乡配电网新建110kV
输变电项目实施方案
(区列为民实事)
为了加快完善东柯河工业园基础设施的建设,支持天水太平洋石英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供电需求,保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安全稳定运行,助力区域产业发展,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东柯河工业园城乡配电网新建110kV输变电项目建设。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该项目位于甘泉镇吴家寺村东侧,新建110kV变电站一座,占地约6亩,建设单回110kV进线路全长约5.2千米,双回10kV出线路全长约4.51千米,三回10kV出线路全长约1.3千米,18米砼杆25基,16米钢杆2基,排管电缆通道40米,钢筋混凝土电缆井2座,并安装1×20MVA主变压器及110kV、10kV配电装置和防雷接地、消防、照明等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0.38亿元。
二、资金安排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多渠道筹措。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完成前期摸底调研,办理稳评、安评、水保、环评、可研、规划、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同时完成设计、施工及监理招标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5年6月至2026年9月底)。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实施项目建设,从严管理、保质保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于2026年9月底完成建设内容。
(三)竣工验收阶段(2026年10月)。按照电力设计、验收技术规范标准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保障项目正常运营及发挥效益。
四、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王军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郭利刚 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牵头单位: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中心、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甘泉镇政府、供电公司。
实施单位:天水聚信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并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文件的审核把关等前期工作和技术指导、施工管理、安全检查、资金审批、项目交竣工验收、审计等工作。
(二)严格资金监管。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国家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建设资金足额到位。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实行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各总包单位严格依照工程计量报表支付项目建设资金。总包单位需在每个月25日之前,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月报提交资金拨付申请,经监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签字,按照资金拨付程序报批拨付。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合同尾款,并全面清理合同执行和工程验收情况,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三)规范施工建设。严格落实“四包六定”责任制,严格执行“七公开”制度,严把原材料采购、检测、机械设备进场、分部验收、施工管理、试验检测“六道关口”,保证项目建设全面达标。确保建设质量到位。
(四)健全监管体系。要严格实行企业负责、业主管理、专业监理、群众监督、主管部门检测的五级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从施工总包单位资质、缴纳农民工保证金、用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施工机械等方面,严把施工单位准入关,项目整体采用EPC管理模式,从勘察、设计、施工、中间交工验收到竣工验收等各环节,靠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体系。
(五)严把安全关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项目开工前,监督总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用工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所有施工机械购买车辆保险,严把特种设备资质审核关、持证上岗关、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关、安全机构和人员配备关、安全经费投入关等重要关口。
麦积区提升改造老果园6000亩和建设果园
防灾减灾设施2000亩实施方案
(区列为民实事)
为确保2026年区列为民实事顺利开展和全面完成,继续抓好果品新优品种引进,果品品质提升,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任务:对全区果树品种老化、树龄长、产量低、品质差、病虫害严重、栽培管理粗放、效益低下、撂荒的集中连片果园,引进新优品种,采取更新改造措施,进行提升改造;对有发展前景、经济效益好、集中连片的果园建设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完成后进行奖补,示范带动全区果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目标任务:完成老果园提升改造6000亩,建设果园防灾减灾设施2000亩。
二、资金安排
资金来源主要为麦积区2026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东西部协作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6年1月)
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调研论证、项目实施区域谋划、实施规模,实施方案制定、资金列支计划以及项目入库等工作。
(二)实施前期阶段(2026年2月—3月上旬)
开展老旧果园挖除、清理枯枝、统一打点放线、开挖丰产沟,改良土壤和防雹网搭建等,同步开展苗木招投标和采购调运工作。
(三)实施阶段(2026年3月中旬—4月上旬)
完成提升改造果园苗木的调运、栽植和管理技术措施的落实。
(四)项目验收阶段(2026年4月中下旬—6月)
按照“主体申请→村级自验公示→镇级核验公示→部门抽验公示→资金兑付”程序进行验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验收办法兑付奖补资金。
(五)后期管理阶段(2026年7月—12月)
各奖补主体按照果园管理技术规程抓好各自提升改造老果园和防灾减灾设施果园的后续管理工作。
四、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赵锦鹏 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成正强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马跑泉、花牛等11镇及道北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果园提升改造和果园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工作实行“区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区级分管领导(国家科技特派团)包片带、四大组织领导包镇、镇包村户”的四级包抓责任制,各镇及相关部门成立专班,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上下联动、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镇、道北办是果园提升改造、果园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的实施主体,细化工作职责,配合农技人员做好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抓好果园日常管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按照工作实际,加大果园提升改造和果园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做好宣传发动,指导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好,切实做到早宣传、早动员、早部署。同时要及时公开奖补程序、奖补对象、奖补标准等信息,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完善管理服务。建立果园奖补项目管理服务制度,落实责任人,及时联系农技干部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麦积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方案
(区列为民实事)
为全面完成区政府2026年确定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在全区实施伯阳镇王坪村等3村,中滩镇余峡村,三岔镇北峪村,马跑泉镇马跑泉新村,琥珀水厂、新阳水厂,花牛镇靳家庄村,新阳镇蚰蜒咀村等2村,元龙镇杜家坪村刘家庄自然村,渭南镇青宁村等9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全区9个镇39个行政村8959户37368人的供水保障水平。
二、资金安排
工程概算总投资1578.14万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解决。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15日前)。完成农村供水保障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做好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做好开工准备。
1.方案论证、文本编制及批复(1月底前)。区水务局结合“十五五”相关规划和全区农村供水保障实际,遴选出一批确有必要、群众期盼、年内能够完成的供水保障工程,并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区发改局批复实施方案,区财政局落实建设资金。
2.招投标(2月2日—3月15日)。区水务局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并完成招标工作。
(二)工程建设阶段(3月15日—10月31日)。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进驻工地,全面开工建设。区水务局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督促各参建方开展工程施工,组织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适时开展督查,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受益镇做好协调保障,力争10月底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工程扫尾阶段(11月1日—11月底)。区水务局组织完成施工场地恢复平整、设备调试等扫尾工作,并着手开展工程蓄水通水试运行。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档案资料规范整理,建设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决算和审计,做好工程验收及移交准备工作。
四、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赵锦鹏 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霍彦庭 区水务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9个镇
实施单位;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
五、组织保障
(一) 落实主体责任。区水务局作为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负责项目前期、资金筹措、质量管控、建设进展、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工作。要强化工作举措,细化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适时分析研判、跟踪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二) 加大工作调度。区水务局要与各镇密切协作, 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区水务局要成立专责组, 分镇、分工程、分季度全过程调度,压茬推进。紧盯节点目标,倒排工作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并及时向区政府反馈工作情况。
(三) 加强监督指导。区发改局要严把项目审批关;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要严把资金使用关;区水务局要强化监督检查,从前期准备、工程建设、质量管控、安全生产、实施进展等方面开展技术指导,确保项目高质量落地。
(四) 广泛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 加大水源保障工程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各界的认可度和参与度。通过在网站公示、设立公示牌等方式,加大对项目受益区群众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强化运行管理。农村水源保障工程建成后,要靠实区水务局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强化水源保护、供水调度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做到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确保把水源保障工程建成惠民工程、德政工程。
附件:麦积区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实施计划表
麦积区产业路和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实施方案
(区列为民实事)
为高质量完成2026年为民实事产业路和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项目建设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新修产业路40公里、建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2.74公里。
二、资金安排
预计总投资2963.49万元。分别为:
1.新建产业路40公里。预计总投资2810.60万元,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
2.建设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2.74公里。预计总投资152.89万元,资金来源为车购税资金。经联系省厅,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按每公里12万元补助。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科学制定任务分解计划,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批,完成项目招投标并全面开工建设。
(二)实施阶段(4月至10月)。工程建设以区交通运输局为主体推进实施,各相关镇紧密配合。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紧盯年度建设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优化施工组织、倒排工期、加快进度、保证质量,争取在4月全部开工建设,确保10月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频次,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推进。
(三)验收阶段(11月底前)。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群众代表联合进行交工验收。
四、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刘 洋 区委常委、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雷晓利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水务局、区林草局、区文旅局、区审计局及相关镇。
实施单位: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五、完成时限
2026年10月底前产业路40公里和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2.74公里全部完工,11月份完成交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区交通、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林草、文旅、审计及各相关镇等部门、单位要形成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在执行政策、资金保障、项目推进上形成工作合力,创建氛围浓厚。区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并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文件的审核把关等前期工作和技术指导、安全检查、资金审批、项目交竣工验收、审计等工作。
(二)严格资金监管。依据相关文件精神,整合衔接资金、地方财政资金、车购税等各类资金,保障建设资金足额到位。项目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一管理,设立项目专户,实行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区财政局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严格依照工程计量报表支付项目建设资金。施工单位需在每个月25日之前,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月报提交资金拨付申请,经监理人员、现场质量监管人员签字,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审查盖章同意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报批拨付。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后一年)满后支付合同尾款,并全面清理合同执行和工程验收情况,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三)强化项目管理。产业路40公里和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2.74公里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七公开”“三同时”等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监管、法人负责、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严控施工工艺,规范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编制桥梁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汛期应急防汛预案,做好临时保通安全措施,切实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保障施工及过往行人、车辆安全。强化施工管理,科学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项目按期完工。
(四)健全监管体系。要严格实行企业负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群众监督、主管部门检测的五级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从施工单位资质、缴纳农民工保证金、用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施工机械等方面,严把施工单位准入关,从勘察、设计、施工、中间交工验收到竣工验收等各环节,靠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体系,确保项目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
(五)完善保障制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项目开工前,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用工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所有施工机械购买车辆保险,严把特种设备资质审核关、持证上岗关、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关、安全机构和人员配备关、安全经费投入关等重要关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六)建立长效机制。项目建设完成后,统一移交各相关镇管养,由镇村级路长履行管养责任,组织村民自管、自养。区交通运输局事务服务中心将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治共享范畴,将爱路护路养路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营造全民养护的良好环境。要实现路长制管理全覆盖,有效发挥各级路长职责,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麦积区社棠镇半山村不稳定斜坡治理及
马跑泉镇胡王村等8村排危除险工程实施方案
(区列为民实事)
为全面完成2026年区列为民实事,即社棠镇半山村不稳定斜坡治理、马跑泉镇胡王村等8村排危除险工程建设任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5480名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依据中央、省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社棠镇、马跑泉镇等8个乡镇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及排危除险工程:一是完成社棠镇半山村不稳定斜坡治理。实施削坡减载、格构锚固等一体化治理,消除滑塌、崩塌风险,完善监测警示设施;二是完成马跑泉镇胡王村等8村排危除险项目。完成8村地质灾害隐患差异化整治,完善防灾配套设施,健全监测管护机制,提升村级应急防控能力。工程完工后,实现治理区域地质灾害隐患销号、风险降低,保障群众安全,推动为民实事落地见效。
二、资金安排
所有项目年度估算总投资1791.03万元,其中: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社棠镇半山村项目)663万元,区农业农村局统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8村排危除险项目)1128.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棠镇半山村项目资金。从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列支,按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二)8村排危除险资金。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列支,按各村建设内容精准分配;新阳镇新寨村、五龙镇安家山村按以工代赈要求落实劳务报酬,带动群众增收。
(三)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绩效管控原则,资金拨付与工程进度、质量挂钩,主动公开信息,接受各方监督。
三、实施步骤
所有实施项目计划分四个阶段推进,确保工程按期完工,质量达标,具体计划如下:
(一)第一阶段(3月底前)
完成工程勘查、设计评审、施工及监理单位选定等前期工作,确保8村排危除险工程4月中旬全部开工。
(二)第二阶段(4月—10月)
完成8村排危除险工程建设及1128.03万元投资任务;并于5月中旬启动社棠镇半山村项目前期施工,推进基础工序。
(三)第三阶段(10月—12月)
完成社棠镇半山村项目663万元投资及全部治理任务,同步对8村排危除险工程开展“回头看”,完成问题整改及初步验收,做好市级验收准备。
(四)第四阶段(12月底前)
待通过验收后,完善管护台账,完成工程移交,启动常态化管护,巩固工程成果。
四、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强永斌 区委常委、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刘小东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
实施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相关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区自然资源分局和区农业农村局要积极筹措落实项目资金;各乡镇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区直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加大工作调度。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同步加强衔接沟通,督促相关乡镇、单位加快进度、整改滞后问题,确保按期完工。
三是严格质量管控。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四制”,建立“施工自检、监理复检、主管抽检”三级监管体系,严把材料和工序质量关,打造优质民心工程。
四是强化资金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加强资金全过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精准匹配;落实以工代赈要求,开展绩效管控和专项审计,公开资金使用信息,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做好统筹协调。各乡镇做好群众工作,协调解决施工相关问题;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加强防灾指导和监测预警,严防次生灾害,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安全。
六是健全长效机制。项目验收后,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由项目所在镇落实属地管护责任,开展日常巡查和设施维护;加强防灾宣传和应急演练,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常态化,进一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麦积区城乡适龄低收入妇女和参加“两癌”
检查妇女购买“两癌”保险实施方案
(区列为民实事)
为全面完成全区城乡适龄低收入妇女和参加“两癌”筛查妇女购买“两癌”保险为民实事各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全区33—64岁的城乡低收入妇女和参加“两癌”检查妇女购买“两癌”保险(承保前已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等两种疾病的除外)。
经区民政局汇总上报,全区符合条件的33—64岁农村低保妇女5631人,城镇低保妇女1574人,城乡低保边缘妇女2374人,城乡特困妇女107人,刚性支出困难1人,参加2026年妇女“两癌”检查的人数为1600人,共计11287人(城乡低收入妇女数据截至2026年3月底,实际参保人数经区妇联联合区医保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麦积支公司核查比对后最终确定)。
二、项目内容
(一)保险费用:每人每年10元。
(二)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自同意承保,收取约定保险费并签发保单的次日零时至约定终止二十四时止。
(三)保险业务办理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麦积支公司
(四)理赔方案
产品名称 | 保障责任 | 保险金额 | 备注 |
“关爱女性呵护健康”妇女“两癌”保险 | 罹患原发性乳腺癌 罹患原发性宫颈癌 | 10000元 | |
意外医疗 | 2000元 | 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90% | |
合计 | 12000元 | ||
(五)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等两种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两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麦积支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并对该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六)理赔方式
1.参保人出险后,需在24小时内通过95519服务专线或当地服务电话报案,理赔资料提交至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麦积支公司营业网点;
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麦积支公司在接到完整理赔资料后,在案件事实清楚、手续齐全、不需调查的情况下,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对需要调查的案件赔付时限可适当延长,但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赔付或答复。
3.参保人罹患“两癌”中一种或两种后,经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确诊,由乙方按约定标准给予赔付,以补充后续治疗费用。
4.其他具体投保事项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麦积支公司具体负责办理和解释。
三、资金来源
购买保险费用由区财政按照最终核定人数拨付。
四、完成时限
2026年5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妇联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麦积支公司要统一认识,把开展妇女“两癌”保险工作作为一项为广大妇女办好事做实事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做到政策明确、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区妇联联合区民政局、区医保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麦积支公司要加强组织推动,强化分工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区民政局要做好城乡低收入适龄妇女的名单筛选等工作,区医保局配合做好已购买“两癌”保险的低收入妇女患病情况的核查比对工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麦积支公司要做好承保及后续服务工作,要坚持宣传引导和群众自愿投保的原则,不得强制办理,不得搭车收费,杜绝骗保现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广泛宣传,务求实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麦积支公司要在区妇联的指导下制作宣传资料,协同各级妇联组织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深入机关单位、村(社区)、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宣传普及妇女疾病预防知识、宣传妇女“两癌”保险的主要内容、风险保障、理赔服务,提高广大妇女对“两癌”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增强健康保险意识,降低治疗成本,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六、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李 翔 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李小晶 区妇联主席
责任单位:区妇联
配合单位: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医保局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麦积支公司
麦积区“筑梦·行远”奖学金计划实施方案
(区列为民实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和育人功能,引导广大学子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锤炼过硬本领,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通过设立“筑梦·行远”奖学金,对在高考、中考中表现优异及学科特长突出的在籍在校学生实施精准激励,引导广大青少年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锤炼过硬本领,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目标任务
(一)坚持分类施策,健全科学评价体系。立足高考、中考不同学段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科学设置差异化奖励项目,统筹兼顾拔尖人才培养与综合素质评价。既注重学业成绩优异的标杆引领,又关注特长突出、进步显著的多元素质发展,构建导向明确、层级清晰、覆盖合理的激励格局,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育人功能和导向作用。
(二)注重精准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奖励资金配置结构,坚持普惠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在表彰优秀、树立典型的同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学生的帮扶力度。强化资金全过程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切实发挥奖学金的激励效应和保障作用,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育人效益。
(三)强化价值引领,厚植家国情怀根基。将物质奖励与思想教育深度融合,通过庄重仪式、榜样宣传和成长跟踪,增强获奖学生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涵养感恩之心、砥砺强国之志,自觉将个人成长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为推动全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三、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本计划的奖励对象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优秀学子:具有麦积区户籍或学籍,且在麦积区报名参加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考)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目前在区内学校就读,且学科成绩优异、特长突出的初、高中在校学生。年度奖励总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具体设置如下:
(一)高考卓越奖(16人)
1.拔尖奖(3人):被C9联盟高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录取的麦积区户籍应届高中毕业生从高到低依次奖励。
2.高分奖(10人):高考物理类或历史类总分从高到低依次10名(已获拔尖奖者不重复计算)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励志奖(3人):家庭经济困难但高考成绩优异,或相较中考入学成绩进步幅度居年级前列的学生。需由所在学校推荐,经基金会组织家访核实确认。
(二)中考英才奖(20人)
1.特优奖(10人):中考总分位列全区前100名且被区内普通高中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从高到低依次奖励。
2.全优奖(10人):中考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突出,被区内普通高中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专项特长奖(4人)
在高中或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职业技能大赛等赛事,获得个人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在籍在校学生。
若拔尖奖、特优奖和专项特长奖项条件不足,空缺名额可向高分奖和全优奖项调剂。
四、资金安排与管理
(一)资金总额。本次奖励资金总预算40万元,资金来源为麦积区行远教育发展基金,实行“现金奖励+物质激励+荣誉赋能”三位一体模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奖金分配。现金奖励预算总额31.8万元,其中:高考拔尖奖3人,每人1万元;高考高分奖10人,每人0.8万元;高考励志奖3人,每人0.6万元;中考特优奖10人,每人1万元;中考全优奖10人,每人0.5万元;专项特长奖4人,每人1万元。
(三)物资配置。为获奖学生配备“筑梦行远”定制行李箱或励志书籍或升学礼包等实物,体现人文关怀,强化价值认同。
(四)活动经费。安排专项活动经费5万元,用于颁奖典礼、奖牌证书制作、“行远·第一课”主题沙龙等,通过仪式感增强育人实效。
(五)预算管理。建立专款专用账户,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五、实施步骤
(一)政策宣传与申报推荐(4—7月)。区教育局下发文件至各初、高中学校,明确推荐条件和程序。各校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报送学生成绩单、录取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步开通线上自荐通道,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主申报。
(二)资格审查与评审公示(7—8月)。由基金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验录取通知书真实性。评审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官网及区内主要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颁奖典礼与奖励落实(8—9月)。在区政府礼堂举行颁奖典礼,邀请区领导、基金会负责人、各校师生代表及获奖学生参加,现场颁发荣誉证书。颁奖典礼结束后一周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奖学金,同步完成学习物资的发放工作。
(四)档案建设与跟踪培养(10—12月)。建立获奖学生成长档案,由基金会安排专人跟踪联系,定期了解学业进展和成长需求。适时组织学业指导、社会实践等活动,搭建交流平台;对学业优秀或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优先提供实习机会、就业推荐及后续资助,形成跟踪培养长效机制。
六、责任主体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筑梦·行远”奖学金计划顺利实施,特明确以下责任主体:
区级责任领导:王军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部门责任领导:党为民 区教育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内各初高中学校
实施单位:麦积区行远教育发展基金会
七、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区级统筹、教育牵头、学校协同、基金实施”的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区教育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下发文件,统筹全区学校参与,并对评审、公示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行远教育发展基金会作为实施单位,具体承担方案执行、材料复核、家访核实、颁奖组织、奖金发放及获奖学生成长档案建设等工作。各初、高中学校负责校内宣传动员、候选人推荐、材料初审,并配合做好公示、典礼组织等相关事宜。本地融媒体中心配合做好新闻宣传、视频采编等工作,扩大项目社会影响力。
(二)严格规范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落实“学校推荐—资格审查—评审公示—社会监督”的工作流程。评审委员会由区教育局、基金会及相关领域专家共同组成,对申报材料特别是录取通知书真伪进行多维度核验。评审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板块及区内主流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评选过程透明、结果权威。
(三)强化资金监管,守住廉洁底线。实行专款专用、闭环管理制度。基金会设立对奖学金资金进行专项核算,所有资金发放通过银行转账形式直接拨付至学生或监护人账户,建立发放台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流向清晰、阳光透明。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重教氛围。构建“事前广泛动员、事中公开透明、事后深度宣传”的全链条宣传格局。事前通过教育局文件、官网公告、线上自荐通道等方式实现信息全覆盖,重点加强对民办高中的点对点通知。事中依托政府官网、教育局平台及时发布公示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事后通过融媒体矩阵发布图文报道、短视频,生动展示颁奖典礼实况,持续扩大项目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崇文重教、奖学育人的良好风尚。
八、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麦积区教育局、麦积区行远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或省级招生政策调整,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对本方案做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