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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zfb/2025-00207
- 主题分类: 统计
- 发布机构: 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麦政办发〔2025〕21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天政办电〔2025〕2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麦积区被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具体样本以省、市反馈为准)。
二、调查内容和时间
本次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居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靠实责任,落实调查经费,配备调查人员,密切协作配合,推进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区统计局会同有关单位成立2025年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抽样调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引导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区调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程序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经费保障
区财政局根据2025年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区统计局要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坚持依法调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调查各项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调查全流程要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二)严格把控,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和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区统计局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采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短信等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 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天水市麦积区 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天水市麦积区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2025年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以下简称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
(一)职责分工
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区统计局: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调查的各项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统计局要求,做好全区调查业务培训、住房单元核实、调查登记、数据审核评估、数据成果发布等工作,服务指导镇(街道)、行业部门抓好调查质量。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麦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户籍人口信息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核查服务;指导各镇(街道)派出所协助配合做好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协调各医院、卫生院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区内各类学校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调查登记工作;协调各学校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区民宗局:负责协助做好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登记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信息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做好死亡人口火化相关行政记录的提供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按规定做好调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开展调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协调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在线地理信息服务。
区住建局:负责协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管住宅小区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协助做好调查的宣传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本地区调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二)工作方式
1.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研究解决1%人口抽样调查中的重大问题。
2.1%人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问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处理。
3.协调小组重要文件经征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协调小组有关负责人签发。
4.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需要协调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协调小组审
批。
解读关联:《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