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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区级自主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推进工作专班的通知
- 索引号: zfb/2025-00087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麦政发〔2025〕13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区级自主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推进工作专班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以工代赈工作,确保项目规范高效实施,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自主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精神(甘发改振兴〔2025〕38号),经研究,决定成立麦积区区级自主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推进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成员
组 长:王军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邵海云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刘易之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凌瑞霞 区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
刘侠侠 区财政局副局长
毛利斌 区人社局副局长
张纪云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永强 区水务局党组成员
马 亮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屈小虎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温玉红 区林草局党组成员、林草工作站站长
刘国强 区审计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再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区以工代赈工作政策措施。
(二)统筹协调全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指导有关镇、部门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实施、验收等工作。
(三)协调解决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重大事项须向省、市发展改革部门报告。
(四)加强对以工代赈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工作机制
(一)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兼任。
(二)专班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以工代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以工代赈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强督促检查。专班办公室要加强对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