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20230318-160435-267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麦脱贫领发〔2018〕9号
各镇人民政府、道北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天水市麦积区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天水市麦积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第三批计划项目5大项117个子项5783.28万元予以下达,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资金来源
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783.2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773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万元,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83万元,省级农民合作社全覆盖补助资金950万元),市级蔬菜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资金40万元,区级资金970.28万元。
二、项目安排
1.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23万元。其中: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83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万元,涉及大项1个,子项目12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扶贫办、五龙等镇 。
2. 区级发改配套资金118万元,涉及大项1个,子项目1个,责任单位:麦积镇、区发改局。
3. 区级存量资金852.28万元,涉及大项1个,子项目8个,责任单位:麦积、党川等镇、区扶贫办。
4. 省级农民合作社全覆盖补助资金950万元,涉及大项1个,子项目95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5. 市级蔬菜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资金40万元,涉及大项2个,子项目2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三、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部门主体责任。各责任部门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安全和投资效益负责。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支出。
2、加强相互衔接配合工作。各镇和道北街道办事处要做好部门承担项目的落地保障工作,各行业部门要做好各镇和道北街道办事处承担项目的实施指导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确保实现资金支出进度。财政和资金整合使用部门,要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督促责任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和资金审核,及时指导责任部门完成项目报账工作,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支出进度达到省市要求。
特此通知
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8日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2018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