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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20230318-16043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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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麦脱贫领发〔2018〕4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天水市麦积区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天水市麦积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第二批计划项目10大项26个子项9964万元予以下达,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资金来源
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99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483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83万元),省级资金912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万元,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50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420万元,省级以工代赈资金92万元),区级增量资金3863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0万元。
二、项目安排
1.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83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0万元;涉及大项5个,子项目7个。责任单位:新阳等四镇、区扶贫办、区人社局、。
2. 省级以工代赈资金92万元,涉及大项2个,子项目2个。责任单位:麦积镇、区扶贫办、区发改局。
3. 省级水利发展资金420万元,涉及大项1个,子项目1个。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4. 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50万元,涉及大项1个,子项目3个,责任单位:五龙镇等3镇,区扶贫办、区财政局。
5. 区级增量资金3863万元,涉及大项1个,子项目13个。责任单位:石佛等13镇、区扶贫办、区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部门主体责任。各责任部门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安全和投资效益负责。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支出。
2、加强相互衔接配合工作。各镇和道北街道办事处要做好部门承担项目的落地保障工作,各行业部门要做好各镇和道北街道办事处承担项目的实施指导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确保实现资金支出进度。财政和资金整合使用部门,要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督促责任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和资金审核,及时指导责任部门完成项目报账工作,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支出进度达到省市要求。
特此通知
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1日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2018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