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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第四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 索引号: mjq/2023-00312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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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第四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第四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麦政办发〔202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区属及驻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根据省市区关于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现将区级政府第四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抓好贯彻落实。各承办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及时将本单位承诺事项目录、承诺书范本在网站、办事大厅或窗口进行公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承诺已符合告知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不得再索要有关证明。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四批)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附件
天水市麦积区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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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承办 单位 |
可承诺制办理事项名称 |
证明材料 |
实施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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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税 务局 |
房产税困难性减免 |
证明纳税人困难的相关材料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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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屋产权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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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造普通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土地增值税减免优惠 |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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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相关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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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土地使用权等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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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出具 |
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决议、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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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减免优惠 |
个人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土地 使用权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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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相关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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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房地产转让合同(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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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
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 预缴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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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经办人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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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优惠 |
农村居民占用应税土地新建 住宅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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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减免契税优惠 |
土地、房屋被政府征用、占用的 文书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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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减征或免征契税优惠 |
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灭失相关 材料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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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 |
住房租赁合同(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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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承办 单位 |
可承诺制办 理事项名称 |
证明材料 |
实施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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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区税 务局 |
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产处置协议1份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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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中国人民银行撤销该机构的相关 材料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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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优惠 |
农村居民户籍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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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公交车船还应报送车船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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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管理公租房、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印花税优惠 |
租赁双方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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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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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相关证明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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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区医 保局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
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或居住证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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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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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异地安置人员备案 |
异地安置认定表、本人身份证、居住证、社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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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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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医院发票、出院证,病历首页(外伤患者需要提供全程病历)用药清单、本人银行卡复印件、社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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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生育保险备案 |
所备案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加盖公章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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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女方享受男方生育保险的要求女方当年交居民医保的发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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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生育保险报销及津贴 |
住院发票、结算单、出院证、身份证复印件、生育保健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保证原件、结婚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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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低收入户申领医疗救助资金 |
审批表、住院补偿凭证、平安保险补偿凭证、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特困供养证)复印件、患病期间银行流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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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建档立卡贫困户申领医疗救助 资金 |
审批表、住院补偿凭证、平安保险补偿凭证、患者身份证复印件,村镇两级 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