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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zfb/2026-00163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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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对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屈周凡等三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节日农村非遗文化展演活动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为推动农村非遗文化在传统节日中传承发展,解决资金投入不足问题,现结合建议提出以下答复:
一、政府加大文化支持,逐步建立“一村一品”
你们提出的关于为乡村传统文化及非遗展演活动加大政府投入,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优惠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村文化事业,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的建议,区人大要建议区政府督促乡镇一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农村传统文化展演活动,要求各村上报自己的特色文化品牌或特色文化优势以及团队,我局进行业务指导,逐步建立自己特色的文化品牌,有针对性的进行支柱,购买各种器具及道具,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同时鼓励各村热爱文化的人士为本村文化事业发展进行支助,齐心合力,共同建立“一村一品”。
二、鼓励全民参与,众人拾柴火焰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众对农村非遗展演活动的认识与关注度,吸引本村乡贤名仕、企业老板参与本村或本地区文化活动的建议。其实,有些大村镇一直在自发的搞文化庙会等活动,传统文化传承的很好,也很活跃。部分小村镇鼓励本村乡贤名仕、企业老板可以在捐助的基础上购置一些道具,在传统节日开展自乐班或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区人大督促区文旅局、区融媒体积极正面宣传推介各村的传统文化活动,针对乡贤名仕、企业老板捐助文化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其积极性。
三、加强监管,分类指导
我局和乡镇政府加强对农村非遗展演活动的监管指导,确保政府投入资金有效使用。同时对各村文化庙会及农村重大节日活动进行指导,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前提下举办文化活动,保障活动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四、开拓思维,多种形式并举
你们提出的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更好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农村传统文化展演活动的建议,可以在镇级别的大型文化活动中可以与商家合作,以商家冠名形式不仅为企业提高了知名度和影响力,而且实现双赢。同时各级镇镇府可以举办各村文艺团体调演和展演的形式,花小钱,办大事。在有限的经费投入上极大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不能一味的等政府的大投入或其他个人及团体的支助。开展商业演出、赞助商合作、非遗传统文化团体义演等活动,丰富农村文化活动形式,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农村非遗展演。通过市场化运作,为非遗展演活动注入活力,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
通过以上措施,不仅花小钱,办大事。更有效解决农村非遗展演活动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极大地推动农村传统文化及非遗文化健康持续发展,活跃了群众文化生活,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增强农村文化吸引力与凝聚力。
天水市麦积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9月3日
(联系人:石望太 联系电话:0938—2611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