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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2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8-10-09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mjq/2023-00090
  • 主题分类: 儿童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21号提案的答复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21号提案的答复

麦政办函〔2018〕42号

艾天寿、吕盼玉等四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通过积极宣传引导,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督导问责,构建部门联动机制,使得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保护。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印发了《天水市麦积区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麦积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加大关爱保护工作力度,完善了工作措施,明确了各镇、街道办事处和社会有关方面责任,推进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规的实施,确保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救助体系。一是建立了麦积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形成了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了信息管理机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分类建立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进一步完善强制报告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遭受不法侵害等情况及时向区公安部门上报,并按照农村留守儿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处置反应机制。四是建立排查解忧制度,各学校、村(居)民委员会通过定期对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生活、身体发育和健康等情况进行排查,及时将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向有关部门反映,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监护全方位、不脱节。五是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动员成员单位职工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从情感、生活、学业等方面给予更多关怀和照顾,力争成为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的照顾者、学习的指导者和成长的引领者。

三、改善教育条件,丰富精神生活。一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降低留守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二是提供丰富的文化服务,引导各类媒体制作和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鼓励和支持优秀儿童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发行,积极组织开展适合儿童的文化活动,为“农家书屋”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图书。三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服务阵地建设,全面实施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等服务阵地建设,丰富他们的课外精神文化生活,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在情感、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需求。四是加强法治安全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预防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现象发生,提高农村留守儿童自救自护、应急避险能力。五是加强与父母的交流沟通,通过开展“三个一”活动,密切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的情感交流,使他们得到亲情的温暖。同时,广泛开展富有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向家长传授科学的育人观和教育方法,引导、支持外出务工的家长和监护人承担好教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提升科学教养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构成员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主体责任的法律意识,形成社会共识,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发放宣传册,定期家访等方式,加强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督和指导,增强依法履行监护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努力营造有益于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继续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确保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安全的成长。  

感谢你们对我区留守儿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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