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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8-10-09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18-16253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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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2号提案的答复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2号提案的答复

麦政办函〔2018〕43号

李娟、刘秀洪等四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注农村养老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老龄人口不断增加,人口结构逐渐呈现老龄化,经2017年统计,我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7.8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3%,其中,城镇1.65万人,农村老年人6.15万人,总体呈现老年人口比例高、基数大、增速快等特点。农村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1.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近几年来,我区积极争取省、市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2013.89万元。累计建成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218个,建成敬老院5个,建成农村老年活动中心1处,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补贴资金46.21万元。

2、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一是为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并对持有优待证的老年人去国有图书馆、文化馆、省内各名胜景点为其免费阅览或游览,乘坐市内公交车按60%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市内公交车免费。二是为80岁以上农村高龄老人按月发放高龄补贴,其中80-8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5元,90-9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3.积极落实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一是积极落实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60岁及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85元的基本养老生活补贴。二是保障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将家庭特别困难、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一类提高到每月291元,二类提高到每月275元,三、四类分别是84元和58元。三是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甘民发〔2016〕249号精神,我区于2017年1月起实施,将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370人纳入补贴范围,每人每月发放补贴100元。

4.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按照市政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我区依托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累计录入老年人信息60000多条,与20多家企业签订了爱心加盟合同,办理老年服务卡80多人,为老年人提供包括日间照料、生活服务、呼叫定位、紧急救助、精神慰藉等10大类 230多项服务,最近将尽快开展服务,来满足老年人群的养老服务需求。

感谢你们对我区农村老年人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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