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20230318-162525-752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麦政办函〔2018〕89号
陈玉琴、顾钊等七位委员:你们提出的“关于学前教育补助资金公平分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进一步扩大全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加快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2015年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出台了《甘肃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评估标准,共分为普惠1级、2级、3级和基本达标级,测评分数达到65分以上,可以入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等级认定范围。民办幼儿园达到相应等级后,将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进行奖补,奖补资金按照幼儿园收费标准、在园幼儿、班级设置、办园条件等进行核算,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配备保教设备、教师培训、降低收费等方面。
近年来,我区按照《天水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精神,不断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申报、认定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评估标准和程序组织评估工作,重点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园舍建设、设备配置、人员条件、保育教育和收费管理等内容的评估,在评估过程中既坚持认定标准和公开透明原则,又充分考虑幼儿园办园实际和今后发展方向,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目前我区通过自主申报、资料审查、现场评估、整改提高、复评确认等环节,共评估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4所,有效促进了我区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今后,我区在严格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的同时,将充分考虑各幼儿园实际和幼儿园发展趋势,对办园理念、方向、行为等方面成效突出的民办幼儿园适当降低硬件评估标准,使其利用奖补资金改善办园条件,促进其快速健康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区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