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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人大九届一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20230318-16235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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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对区人大九届一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杨军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旅游景区疫情防控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麦积区各旅游景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根据当前国内、省内疫情防控形势,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实际,建立完善了旅游景区疫情防控体系,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有效保障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对外开放。
一是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社会责任。辖区各旅游景区都能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克服了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决扛起了疫情防控的社会责任。
二是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辖区各旅游景区都建立了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到动态调整,以适应指导疫情防控实际工作,确保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能够有效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是及时补充储备疫情防护物资。辖区各旅游景区都建立了防疫物资补充储备清单,都能充分配备防护服、防护面罩、N95口罩、防护手套、医用口罩、免洗手液、医用酒精、84消毒液、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湿巾等疫情防护物资,便于消费者(游客)和从业人员随时消毒清洁、环境消杀,保证防疫物资至少能使用一个月。
四是有效完善景区防疫设施设备。辖区各旅游景区都科学设置了临时隔离室、测温台(测温房),其中5A级旅游景区还设置了核酸检测点,配备测温台(测温仪)、医用废弃物垃圾桶、个人及环境消杀设备,规范申领张贴场所码,划定一米线、进出场所(园区)线路,醒目位置张贴“四方责任”公示牌、疫情防控处置流程图、报备咨询二维码和电话。
五是强化疫情知识培训应急演练。辖区各旅游景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动加强与村镇(社区)、主管部门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等单位的沟通和联系,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学习,动态掌握最新防疫要求、措施。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六是加强景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辖区各旅游景区要求从业人员岗位上必须佩戴口罩,每日对上岗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做好台账记录。所有从业人员一周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随时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所有从业人员都完成了三针疫苗接种,对无故未接种完成或者未接种的不予聘用或者予以辞退。建立完善了体温监测、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健康监测台账资料。
七是加强单位景区环境通风消杀。辖区各旅游景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行业疫情防控指南要求,每日开园营业前对景区内所有公共部位进行消杀保洁,密闭场所定期开窗通风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景区内的旅游观光车辆确保每天实行两次清洁消杀,景区内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或区域增加消杀频次,严格落实景区环境消杀制度,建立完善景区环境消杀台账资料。
八是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辖区各旅游景区不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实行预约制,认真执行值班制,督促引导进入景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保持一米距离、使用无接触支付、避免人群聚集。严格落实“两查一问一扫”要求(查健康码、行程卡、问7天内旅居史、扫场所码),做好体温、健康码、行程卡异常人员进行实名登记,配合做好管控、报备、转运等应急处置工作。
九是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辖区各旅游景区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新载体转载转播官方通知、通告、公告,通过提示牌、LED电子显示屏或者制作张贴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标语、海报、横幅等强化疫情防控宣传,通过广播播放指定的疫情防控通告、准则、指南等提升从业人员以及消费者(游客)的疫情防控知识,营造群防群治的舆论氛围。
十是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辖区各旅游景区在区域范围内出现中高风险区后,严格执行暂时关闭、暂停经营等疫情防控行业管控通知、通告要求,暂停举办各种文艺演出、展览和聚集性群众性文化旅游活动,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培训等活动。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提高景区应急处置效率,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可控。
感谢您对我区文化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