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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对区人大九届一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20230318-16233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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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对对区人大九届一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唐彦斌等17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建筑垃圾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理体系尚未建立,房屋拆除过程中,部分钢筋、木材、塑料等可回收物进行人工分拣,施工单位利用部分建筑废料简单加工利用,循环利用水平低,有效利用建筑垃圾,实现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循环再利用已经成为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开展建筑垃圾场建设谋划工作。据悉市住建局已组织编制了《天水市环境卫生工程专项规划(2020-2035)》,对建筑垃圾处理进行统筹布局,经天水市规划委员会研究批复,为建筑垃圾场建设提供规划依据。我区按照《天水市环境卫生工程专项规划(2020-2035)》开展建筑垃圾场建设谋划工作,目前,全区计划建设两座建筑垃圾消纳场,一座选址在石佛镇夏家村建设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目前正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由天水宝璟公司负责建设,另一座选址在花牛镇师白村建设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正在编制可研,由麦积区国投公司负责。我区进一步规范管理城区建筑工地,对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从严从重处罚,通过建设与管理并重,实现建筑垃圾有序周转消纳及循环再利用。
二是推进源头减量。依据《甘肃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办法》,遵循建筑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管理,集中处理。鼓励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在技术和经济许可范围,优先采用建筑垃圾再生建材。加强资源的回收利用,将建筑垃圾处理方式从目前的单一填埋处理过渡到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逐步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最终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三是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我中心协同公安、交警、环保、交通、住建等职能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整治违规拉运车辆,采取巡查执法与定点执法相结合、定时与不定时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对施工工地开展实地督查,现场督导整改,对违规施工、违规拉运、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处罚。
四是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抛洒管控。凡发现装运不密闭或覆盖不严、车况不佳、车容不洁的车辆,现场教育阻止,坚决依法查处。环卫执法中队依法对管辖区内存在建筑垃圾拉运现象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重点监管、常态化监管,切实维护好城市环境质量。对巡查发现的违规倾倒、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和运输车辆沿途撒漏、污染路面等行为,根据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职能部门按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一是列入建设计划,形成完整体系。根据城区建筑垃圾产生量和特性,充分考虑运输距离、选址条件、服务年限等因素,制定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理和资源化再利用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
二是推广绿色建筑,提高循环利用水平。鼓励使用建筑垃圾砖、再生骨料混凝土、再生骨料砂浆等再生建材,鼓励施工企业和社会力量对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实行公司化运营,通过规模化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施工方法,从源头上减少建筑废弃物的产生;支持企业利用粉煤灰、尾矿、矿渣、建筑垃圾等工业及建筑废弃物烧结多孔砖、空心砖,提升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影响。
三是引入社会资本,采用特许经营。运用市场机制,引进资金实力雄厚、专业技术成熟、管理经验丰富、运管理念先进的大公司、大平台开展项目建设。以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实施,政府授予特许经营公司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四是加强资金支持,完善相关制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加强对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严格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
感谢你们对我区环卫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