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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索引号: mjq/2023-0003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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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5日印发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作出以下说明:
一、起草依据
4月24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22〕4号),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区高度重视,按照区领导批示,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制定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5月下旬,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6月份,广泛征求了各镇、街道以及各部门、各单位意见建议,共收到11家单位意见建议9条,均已采纳,并多次与市、区两级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就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审议稿)》。2022年8月10日经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切实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第二部分为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持续巩固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臭氧浓度稳中有降,不发生人为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市上下达任务;土壤污染风险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流域生态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水平,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第三部分为重点工作。包括六个方面32项具体工作,涉及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一是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提出深入实施碳达峰行动、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高效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低碳转型和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稳步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快储备项目实施等7条具体措施;二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方面,提出着力打好消除重污染天气攻坚战、全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好移动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等4条具体措施;三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提出着力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加强城市再生水循环利用、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巩固提升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等7条具体措施;四是打好净土保卫战方面,提出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管理、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深入推进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等4条具体措施;五是维护生态安全方面,提出全面巩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强化核与辐射安全保障、严密防控环境安全风险等5条具体措施;六是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方面,提出强化法治保障、完善经济政策、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提升监管服务、构建服务型科技创新体系等5条具体措施。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研究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问题,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日常工作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二是强化部门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人大有关部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的落实监督责任,政协有关部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责任,法院和检察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责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做好任务分解,加强调度评估;三是狠抓整改落实,紧盯国家和省级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省上督察反馈问题、市级大排查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整改方案,逐项列出任务清单,细化整改措施,靠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如期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四是完善监督考核,健全完善定期调度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完善相关考核措施,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将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五是抓好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锤炼过硬作风,注重选拔任用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制度,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新媒体作用,宣传污染防治攻坚战显著成效、典型经验及生态文明工作者先进事迹。健全公众监督长效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和有奖举报机制,鼓励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凝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