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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时间:2021-10-08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21-10095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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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2020年度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2020年度

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2)搞好公共服务,积极改善民生。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4)推进基层民主,构建和谐农村。

(二)机构设置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石佛镇党委政府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5个党政内设机构。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和规定,石佛镇人民政府设置7个事业机构分别是: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文体旅游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工作站。核定石佛镇党政机关行政编制30名,行政工勤编制2名,另外核定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9名,事业工勤编制数8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机关运行维护费及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5993.67万元,支出总计4811.27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318.09万元、增长28.19%,支出增加651.34万元、增长15.66%,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99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37.76万元,占85.72%;其他收入855.91万元,占14.28%。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81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0.74万元,占55.93%;项目支出2109.16万元,占44.07%;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82.4万元,较上年增加1008.38元,主要原因是加减小余资金支出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137.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8万元,增长14.43%。主要原因: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6.58万元,增长10.94%。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7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9.97万元,增长15.38%。主要原因: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72万元,增长3.64%。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4.43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04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8.42万元,占2.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卫生与健康支出56.83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9.06万元,占5.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00万元,占0.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2,801.33万元,占58.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79万元,占1.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0.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6.763426.99万元,较上年减少810.2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制内调出人员等。公用经费73.98万元,较上年增加1.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培训费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较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减少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力节俭办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授予中小企业。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中:厅机关服务中心1辆车,其余7辆车已按省公车改革办公室要求进行了移交、拍卖和报废,待收到相关处置文件后再做下账处理。(对车辆情况进行说明)

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部门未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石佛镇人民政府2020年决算公开表

                2、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2020年绩效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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