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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滩镇村干部管理办法
- 索引号: 20230321-10395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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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中滩镇村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组织纪律性,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是指各村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大学生选聘文书等所有在职村干部。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干部由镇党委负责管理,村干部受包片领导直接领导。
第四条 任期内,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党委、政府给予免职或责令辞职,不辞职的给予停职,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理,对聘用的大学生文书予以辞退。从处理之日起,报区委组织部停发其村干部待遇。
1.违法犯罪的;
2.私分、贪污、挪用钱物;或拒不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定,造成村内群众反响强烈的;
3.决策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所在村经济发展环境极差、社会治安混乱、安全事故多发、群体上访频繁的;
4.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造成工作瘫痪的;
5.不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镇党委、镇政府工作安排的;
6.因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或因生活作风问题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第五条 请销假制度
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因公因私请假,2天以内(含2天)向包片领导请假,3天及以上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镇党建办备案。副书记、副主任因公因私请假,1天以内由支部书记审批,2天及以上由村上加注意见,包片领导签字确认,镇党委副书记审批,镇党建办备案。
第六条 学习制度
建立村干部学习例会制度。每周村干部自行确定集中学习日,学习传达镇党委、镇政府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由镇党建办督查、抽查等形式督促检查,无特殊状况不组织学习和召开村干部会议的,全镇范围进行通报批评。
第七条 会议制度
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状况确需请假的,村支部书记、主任向包片领导、镇主要领导同时请假,村文书向包片领导请假。任何村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参会人员务必提前10分钟到会场,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掉或设为振动,严禁在会场说话、嬉笑、保持会场秩序。所有村干部必须要24小时持续保持通讯畅通。
第八条 坐班(值班)制度
为方便群众办事,各村应严格执行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并做好坐班(值班)安排,上班时间务必坚持有人坐班(值班),切实服务群众。按要求认真填写坐班日志;如遇特殊情况可协调村其他干部代班。镇党委(纪委)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对无故不坐班(值班)者,发现一次者由镇纪委进行工作约谈;两次者由本人进行书面检讨,并在全镇范围通报;三次者由镇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三次及以上者由镇纪委对其进行立案审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连续不到村开展工作的选聘文书予以辞退。
第九条 廉洁自律制度
村干部必须树立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禁在上班期间饮酒,更不准酗酒滋事。村干部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事宜,需按要求向镇纪检监察室进行报备,严禁超标准、超规格大操大办;严禁多地方、多场次重复操办;严禁在高档豪华场所操办;严禁接受或者变相接受服务管理对象等人员赠送或者有他人捎带的礼金礼品等;严禁经操办费用转嫁其他单位或则个人报销处理。
第九条 职责追究制度
对村干部在工作中职责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方法不当、未严格遵守坐班(值班)制度等原因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后果的,由镇党委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和职责追究,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其造成的后果由职责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镇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