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甘肃政策信息 > 正文
甘肃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
时间:2018-11-19 来源: 甘肃省政府门户网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从2019年1月起,我省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按月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提高我省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60元,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由现行的每人每月6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甘肃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要求,密切配合,加强管理,确保此次提标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更新完善“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切实做到孤儿信息完整准确、不漏一人、动态管理。(记者徐俊勇)

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区府路56号  邮编:741020

主办: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承办: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mjqdzzw@163.com

网站标识码:6205030002 甘公网安备62050302000116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3518号-1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