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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时间:2020-07-06 来源: 甘肃日报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在7月3日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8次新闻发布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并公布了5起典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据了解,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立足司法审判核心职能,狠抓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审判工作,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截至6月30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465件3601人,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9件24人,对黑恶势力判处重刑率为27.6%,其中涉黑案件重刑率为37%,使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审判工作中,全省法院把依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作为检验案件办理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加大依法“打财”力度,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共对1970名被告人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判处罚金金额为1.411亿元,财产刑适用比例为54.7%,其中涉黑案件为74.1%,执行到位4090.39万元。

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5起典型案例包括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祁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朱某某恶势力集团案件、武威市古浪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左某某恶势力集团案件、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郇某某恶势力集团案件、平凉市华亭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许某某恶势力集团案件。(记者朱婕 实习生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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