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央要闻 > 正文
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无须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时间:2019-02-12 来源: 人民日报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近期接到纳税人来电咨询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首期申报相关问题,中心负责人表示,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但对于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19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记者 吴秋余)

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区府路56号  邮编:741020

主办: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承办: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mjqdzzw@163.com

网站标识码:6205030002 甘公网安备62050302000116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3518号-1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