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下达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通知》明确,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然后接受复评。对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和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此外,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数纳入省级统筹增列,不得用于本次被撤销学位授权点的学位授予单位。(记者 张烁)
中央部委
省级部门
市州政府
区属网站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区府路56号 邮编:741020
主办: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承办: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mjqdzzw@163.com
网站标识码:6205030002 甘公网安备62050302000116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35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