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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扶贫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公告
时间:2018-07-20 来源: 天水市麦积区扶贫办公室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脱贫领办发〔2017〕64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18〕49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以及甘脱贫领办发〔2018〕57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有关要求,现将麦积区2018年第一、二、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21726万元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公告。

一、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计划12249万元。

(一)贫困村提升工程1746.5万元。其中:

1、花牛镇田窑村巷道硬化2100米50万元、东缑村增加产业路硬化570米35万元;

2、麦积镇卧虎村巷道硬化3055米、混硬土边沟150米、挡墙399米112万元;

3、甘泉镇金胡村入户路硬化6824米215万元、谢崖村产业路硬化862米50万元,小巷道硬化2830米70万元;

4、社棠镇刘尧村护坡工程1处27万元;

5、新阳镇石家坡村补充产业路砂化2570米28万元;

6、琥珀镇罗家村补充巷道硬化及排水工程项目短缺资金60万元、康李村霍家山庄自热村护坡工程1处35米49万元、高方村道路硬化1300米48万元、新军沟巷道硬化365米10万元;

7、党川镇花庙村补充2017年排水渠1120米短缺资金46万元;

8、渭南镇南山产业路毛村至汝李村组道路硬化4.75公里350万元、雷尹村小巷道硬化1460米35.5万元、麻家坪村产业路硬化740米47万元;

9、石佛镇于堡村巷道及入户路硬化3370米94万元;

10、元龙镇佃儿村小巷道硬化9370㎡94万元、和平村小巷道硬化1800㎡18万元,过水桥涵4处32万元;

11、三岔镇集村排水渠300米20万元;

12、五龙镇提升工程7处,补充资金256万元,其中:小窑村入户路硬化1809米、挡墙202米、围墙及边沟等84万元,大窑村挡墙235米、围墙391米51万元,刘家湾村入户路硬化2128米69万元,中石村入户路硬化1500米52万元。实施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二)旱作农业建设项目75.6万元。在17镇实施全膜双垄沟播技术3万亩,补助75.6万元。实施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三)中药材业发展项目114.56万元:深度贫困镇五龙镇种植党参、金银花、柴胡、黄芩、黄芪、冬花等中药材1359.74亩54.4万元。其他镇东岔镇龙凤、桃花坪,新阳镇姚家沟、桥子沟等48个贫困村发展中药材1503.8亩,每亩补助400元,补助60.16万元。实施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四)脱毒马铃薯产业发展175.2万元:在深度贫困镇五龙镇种植马铃薯1576.13亩55.2万元。在新阳其他17镇贫困村实施脱毒马铃薯种植4000亩120万元。实施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五)优质果品基地建设项目269.44万元:在社棠等12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优质果品基地9260.56亩,补助296.44万元。其中:栽植花椒7819.27亩,苹果922.56亩,核桃282.4亩,樱桃112.2亩,桃27.13亩,葡萄97亩。实施责任单位:区果业局。

(六)土蜂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在麦积区元龙镇和平村、党川镇石咀村、利桥镇杨河村、东岔镇桃花坪村、三岔镇小坪村、麦积镇草滩村6村发展土蜂养殖项目,购置蜂箱5000个,每各蜂箱补助200元。实施责任单位:区畜牧局。

(七)电商扶贫培训17万元:在贫困村开展电商经营培训补助。实施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八)贫困户技能培训450万元:安排贫困户脱贫技能培训1500人,每人补助3000元。实施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九)双投双增扶持(到户到人扶持)项目7716.7万元:以五龙等17镇、道北办2017年底未脱贫贫困人口为对象,将按规定标准到户资金的50%入股方式,另外50%用于农户发展生产。通过入股和发展生产的双向投入,获得投资性和生产性双收入。实施责任单位:五龙等17镇、道北办。

(十)易地扶贫搬迁贴息637万元。用于扶持全区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由省级统筹安排使用。实施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十一)贫困村劳动力就业专岗800万元。在全区贫困村环境卫生保洁、道路管护等就业扶持专岗800个,每人年均补助10000元。实施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十二)项目管理费12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评估、论证、勘察设计、项目招投标、质量监理、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项目资料印刷费及建档立卡工作经费等支出。实施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二、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计划4787万元。

(一)双投双增扶持(到户到人扶持)项目1400万元。以五龙等17镇、道北办2017年底未脱贫贫困人口为对象,将按规定标准到户资金的50%入股方式,另外50%用于农户发展生产。通过入股和发展生产的双向投入,获得投资性和生产性双收入。实施责任单位:五龙等17镇、道北办。

(二)“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237万元。安排补充2017年“雨露计划”(两后生)第一年培训290人43.5万元,2017年“雨露计划”(两后生)第二年培训1290人193.5万元。实施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三)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130万元。在全区贫困村实施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650人。实施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四)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扶贫贴息2716万元。用于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性贷款,扶持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实施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五)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261万元。用于扶持全区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由省级统筹安排使用。实施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六)项目管理费43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评估、论证、勘察设计、项目招投标、质量监理、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项目资料印刷费及建档立卡工作经费等支出。实施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三、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计划4690万元。

(一)中药材业发展项目27.01万元。深度贫困镇五龙镇中药材发展项目资金1.23万元。实施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二)补充其他镇中药材发展项目资金25.78万元。实施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三)双投双增扶持(到户到人扶持)项目3755.99万元。以五龙等17镇、道北办2017年底未脱贫贫困人口为对象,将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原则上一半用于产业发展,一半用于入股配股。实施责任单位:五龙等17镇、道北办。

(四)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扶贫贴息862万元。用于全区2014年已脱贫但未享受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且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贴息,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性贷款,扶持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实施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扶贫办、项目镇村及承贷银行。

(五)项目管理费4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评估、论证、勘察设计、项目招投标、质量监理、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项目资料印刷费及建档立卡工作经费等支出。实施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在天水市麦积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到村到户项目在项目镇村分别公示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天水市麦积区扶贫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区府路56号  邮编:7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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